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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术 《。 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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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列两条术语!解释:。在理论上《只在本?规范中?有,。效作出的《解释:。主要是防止出现错误!。理解下?。列两条术《语在本规范以外【使用时?应,注意其可能含—有与本规范不同的】含义其余各条术【语引用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和建筑】照明术语标准—中的标准术语—在此不再作出解【。释
2】。.0.3 悬吊式!灯具包括升降悬【吊式灯具升降悬吊】。式灯具是指》利用滑轮、》平衡锤等《可以调节高度的悬】吊式灯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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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 》 按防触电保护型式!灯具:可分为Ⅰ类、Ⅱ类】和Ⅲ类Ⅱ类灯具的】防触:电保护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具有附加】安全措施例》。如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但没有保护接地的!措施或依赖安—装,条件Ⅲ类灯》具的:防触电保护依靠电】源电压为安全—特低电压并》。且不:会产生高《于安:全特低?电,。压SELV的灯【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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