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 灯 具!
—
?
4.1《 一?般规:定
《
?
,
4.1.》1 灯具的灯【头及接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灯头绝》缘外壳?不应有破损》或,裂纹等缺陷;带开关!。的灯头开关手柄不】应有裸露《的金属部分;
!
》 2 《 ,连接吊灯灯头的软】线应做保护扣两端】芯线应搪锡压线【;当采取螺口灯头时!相线应接《于灯头中间》触点的端《子上
4!.1:.2 成套—灯具的带电部分对】地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2MΩ
》
4.1.】3 引向》单个灯?具,。的电:线线芯截面积应与】。灯具功率《相匹配电线线芯最小!允许截面积不应小】于1mm2
【
:
,
4:.1.?4 灯具表面及其!附件等高温部位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以卤钨?。灯或额定《功率大于等》。于100W的白炽灯!泡为光源《时,。其吸:顶灯、槽《灯、嵌入灯应采用瓷!质灯头引入线应采】用瓷管、矿》棉等不?燃材料?作隔热保护
!
4.1.5 !变电所内高低压【配电:设备及裸母线的正上!方不应安装》灯具灯具与裸母线】的,水平净距不应小于】。1m:
4.1!.6 《当,。。设计无要《求时室外墙上安装的!。。灯具灯具底部—距地面的高度—不应小于2.5m】。
4.1!.7 安装在公】共场所的大型灯具】的玻璃罩《应有防止玻璃罩【坠,落或碎?裂后向下溅落伤人】的措施
》
4》。.1.8 —聚光灯和类似灯【具,出光口面与被—照物体的最短距【离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要【求
4.!1.9 卫—生间照明灯》具不宜安装在便【器或浴缸正上方
!
,
4《.1.10》 当镇流器、触发!器、应急《电源:等灯具附件与—灯具分?离,安装时应固定可【靠;在?顶,棚内安装时不得【直接固定《在顶棚上《;灯具附件与—灯具本体之间的【连接电线《应穿导管《保护电线不得外露】。触发器至《光源的?线路:长度不?应超过?产品的规定值
】
《4.1.11 】露天安装的灯具及其!附件、?紧固件、《底,座和与其相连的导管!、接:线盒等?应有防腐蚀和—防水措施《
?
:
4.1.12 】 Ⅰ类灯具的—不带电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必】须与保护接》。地线(PE)可靠】连接且应有标识【
,
,
:。
4.1.13】 因特定条件而】采用的非定型灯【具,在尚:未由第三方检—测,其安全?、光:学及电气性》能,合格前?不应使用
】
4.1.14 ! 成排安装的灯【具,中,心线偏差不应大于5!mm
?。
,。
《4.1.15 质!量大于?10k?g的灯具其固定【装置:。应按5倍灯具—重量的恒定均布【载荷全数作强度【试,验历时?15m?i,n固定装置》的,部件应无《明显变形
【
:
4.1.16 】 带有自动通—、,断电:源控制装置的—灯具动作应准确、可!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