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耕?地质量保护实施细则!的通知
宝政办发】〔2015〕1【1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x!ml:?namespac】。e pre》。fix? = o /—-,->
宝—鸡市耕?地质量?保护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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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20!1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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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耕地质】量保护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切?实提:高我市?耕地质量《水平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依】据陕西省耕地质量】。保护办法(省政府1!82:号,令,以下简称—办法)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在宝鸡市行政区域内!从事耕地质量—保护及其相关—活动:适,。用本细则
【本细则所《。。称耕地?质量是?指由耕地《地力、田《间基础设施、耕地】土壤环境等决定的满!足,农作:物生:长适宜性、安全性和!持续性的能力
】 第三条 耕地【质量保护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利用、综!合治理?、严格监管的原【则
? 第四条 耕地质】量保护目标到2【020年全市—建设高标准》农田25《1.:7万亩改造中低产田!30万亩;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耕地基础地—力提高0.5个【等级:土壤有?机,质含量提高》0.5个《百分点;有效—灌,溉面:。积达到2《53万亩《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85【;年:均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00: km2《治理程度提高到【53%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五条 各!县区人民政府和有】关工作部门应以夯】实责任?、,加强建?。设、严格《管理:为,重点积?极构建政府主导、部!门,监,管、社会参》与的耕地质量管【护机:制,
组织开展办法宣传!加强:耕地质量保护教【育和培训增强全社】会耕地质量保护【。。意识形成人人知法守!法、:支,持参与耕地质量保护!的良好局面
第六条! 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按,照办:法和本?细,。则要求?抓,。好本行政区内耕【地质量保护工作【
根:据本行政区域耕地质!量状况、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农业发》展,规划制定与基—本农田保护、农田水!。利建设、土地—。整,治等相衔接的耕地】质量保?护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安《排一定?的耕地质量保护【专项资金并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第七条 农业部门负!责耕地质量调查、监!测、:评价和技术服—务、:监督管理等工作【
国土部门负责土】地整:。治,、土地复《。垦,实施中的耕地质【。量,保护工作《
环保部门负责【耕地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
财政部门》负,责落:实耕地?质量监测和预警【体,。。系建设?、调查?和评价、《数,据,库建:设、土?壤修复及保护技术】推广等工作所需经】费
发改、住建、水!利、林业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耕地质量保—护工作
第八条 各!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耕,地质量保《。护工作
村(居【)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指导并》督促耕?地使用者合理利【用耕地保护和提高耕!地质量?
第三》章 耕地质量—建设
第九条】 ,各县区人民政府【应依据耕地质量【建设标准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积极实施】耕地质量建设项目项!目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健全—管理:制度加强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第十条 发改部】门应会同国土—、农发?、水利等部门组织实!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项》目以陈仓、凤—翔、岐山、扶风、眉!县为重?点区域?科学划定建设片区】统筹实施《水,利骨干工程、—基本农田、良种繁】育和农技推》广体系等工程集中】连片建设高》产稳产粮《田,采取:综合配套措施—坚持水、土、田、林!、,路综合治理加—强中低产田改造
】第,十一条 农业、国土!部门应?结合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以培肥地力【、,土壤改良《、,养分平衡《、质量修《复为主?要内容以高标准【农田建成区、占补平!衡耕地项目区、耕地!质量问题突出区为】实施重点开展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提升耕!地质量和水》平
第十二条 【水利部?门应围绕农田—水,利建设以《。现有水利《工程配套改造—为主实?施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扩大耕地有效!灌,溉面积
组织开展水!土流失防治划—定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区和【预防保护区》建立水土保持综【合防治体系改善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
—第十三条 》国土部门《应,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规定【合理确定《规,划非农建《设用地规模加大土】地开发和复》垦,力,度,按照“占一补一、】占优:补优:。”要求?充分:挖掘耕地《。后备资源《加快补充《耕地:建设提升《补,充耕地质量》对新:增的:。补充耕?地应会同农业部门】开展:。耕地等级评定验收】确保:新增耕地与被占用耕!地质量相当能够满】足耕:作种植要求
非农建!设占用耕地》项目获批后应及时将!建设占用和补充【耕地的地《理位置、面积等情况!函告同级农业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 经批准—占用耕地《进行非?农建设的建设—单位应实施耕—作层土壤剥离剥离】的耕作层用于新【开垦耕地和》。劣质耕地改良、被污!染耕地治理、矿区】土,地复垦以及城—市绿化等
国土部门!和农业部门应对耕地!建,设单位剥离耕作层】土壤: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并督促】。施工单位按设计方案!剥离耕作层土壤
第!十五:条 :各,县区人?民政府应制定扶持政!策,和措施鼓励开—。展下:列耕地地力》培肥工作
》(一)有机肥和配方!肥的生产、推广【;
(二)运用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秸秆还田》、绿肥种《植、增施有机肥【、保护?性,耕作等技术改良【土壤提高地》力;
(三)新开发!、复垦和整理—耕地的后续培肥;】
(四)其他耕作与!养,护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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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耕地养!护与污染《防治
第—十六条 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制定耕地质量保】护技术规《范落实保《护措施防止耕地污染!、破坏和地》力衰退
加》。。大,对,耕地质量保》护的科技与》教育:培训:投入支持开》展,耕地质量基础—性,、实用性、》前沿性科学》技术研究《推进耕?地质量?科技成果转化
【第十七条 各县区】人民政府应坚—持堵疏结合落—实,监管: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损:毁或者非法占—用田间基础设施【。;
(?二)向耕《地和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排放有毒有害废水】、废气、《粉尘和未经达—标处理?的畜禽粪便;—
(三)《占用耕地倾倒—和堆放城乡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医疗垃圾、工】业废料及废渣等固】体废弃物;
(四)!在田间焚烧秸秆、】。农用薄膜《等,杂物;
(五—。)使用国家禁用的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
(六)将未按!国家有关标准处理】的污泥、风化煤、油!页岩:、粉煤灰及城乡【生活:垃圾等作为肥—料施入耕地》
第十八条》 农业部门应指导】科学:控制化肥施用—扩大测?土,配方施肥应》用集成推广化肥深施!、种肥同播、—水肥一体《化等:技,术加快普及缓释肥料!、水:溶性肥料、有机【肥、微?。生物菌肥等新型肥料!支持开?展秸秆还田、—种植:绿肥、增施有机肥逐!步实现所有区—域和主?要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全覆盖”》
组织实《施农药零增》长行动?合理调整农药品【种,结构推?广应用生物农—药、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示范推广植保新【机具和新《技术扩大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
大】力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因地制宜【。开展秸秆还》田,、机械深松和免耕】少耕提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
第十—九,条 水利、农业部】门,应,组织发展节水—农业加快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因地制宜推广应】用保护性耕作、农】艺节水保《墒、喷灌滴灌等【技术
第二十条 】各,县区人民政府应组】织相关部门采取工程!、生物?和农艺等措施—对,耕地污染和退化【进行综合《防治对治《理后仍达不》到国家规定标准【的,耕地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对其生产!功能:进行调整
第二【十一条 《环保部门应组织【开展土壤环境监测】和污染源排查加【强重金属污》染源排查与环境【。监管分?。区分类开展污染评估!。对,已污染的《耕地会同农业、国土!、水利?等部:门提出治理方案监督!有关责任单位或者个!人采取调整作物【结构:、加强水《肥管理?、改变农艺措施、】开展土壤《治,理等恢复其生—产功能?
第二?十二条 农业部门应!加大对肥料、农药、!除草剂等农》业投入品《。。的监管?指导耕地使用—者科学、合理、安全!使,用农业投入》。品;探索开展区域】性农田残膜、投入品!包装物和废》弃物:回收示范逐步—健全回?。收加工网络》;推进?养殖污染防治大力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鼓:。励和支?持,养殖场(区)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改进养?殖工艺完善装—备条件?做,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第二?十三条 水》利部门应加强灌【溉水:质监测与管理对不】符合国?家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采取治理和—补救措施
第二十】四条 国土部门应】依据基本农田—和土地整治资料【。。划,定土壤保《护,。优先区域加强数【据库:动态管理为保护【耕地资源、》防止耕地污》染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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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监【测与:评价
第—二十五?条 农业部门应【。根,据不同区域耕—地类型在每个县区建!立耕地质量长—期监测点对耕—地地力和环境状况进!行定位监测定—期采集土壤样—品评价耕地质—量预测变化趋势提】出针对?性保:护措施
会》同国土部门根据【全国:耕地类型区》、耕地地力等—级划分?标准组织对本辖区耕!地质量进行一次全面!调查和评《价,摸清不同区域—的耕地?地力水平状况、耕地!质量及污染状—况建:立包括土壤类型【、土壤养分及环境】质,量指标等为主要内】容的耕地《质量等级数据库为开!展耕地质量保护工】作提供基础性支【。撑建立耕地质量监】测预警体《系预测?预报:耕地质量动态变【化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主管部门提】出耕地质量报告以及!建设保护建》。议
会同国土、环】保、水利《等,部门对因土地—整治:、土地?利用现状变化以【及其他土地》。。利用行为等带—来的耕地质量—等级变化情况每五年!组织开展一次—调查综合评定耕地质!量及时更新耕地【质量数据《。库制作耕地质量图】件完:善耕地质量档案【并向社会发布质量等!级,状况
第二十六【条 :环保部门应以排放重!金属、有机污染【物等:有毒有害污染企业为!重点监管对象科【学设置耕地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点:加强对土壤环—境污染的动》态监测
第》。二,十七:条 设立耕地—质量定位监测点时农!业,、环保部门应当【与耕地使《用者签订协》议就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的设立】、保护、补偿等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擅】自变:动耕地质《量监测?点的基?础设施和永久—性标志;确》需变动的需经—批准:设立监?测点:的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并承担所【。需费用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八,条 各县《区人:民政:府应将耕地》质量保护《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建立耕地【质量保护监督检查和!约谈制?。度
:第二十九条》 各县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加强耕《地质量保护队—伍建设改善设—施设备和《工作条件提高—耕地质量保护水平 !
第三?。十条:。 农业、国土、【环,保、水?利,等,相关部门应定期组】织开展耕地》。质量保护联合检查对!重大案件实行挂牌督!办检查情况书面报】告同级人《民,政府
耕地》所有者与使》用者应?当接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耕【地质量进行的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第?三十一条《 建立群众》信访举报制度市农】业局设立破坏耕地】质量投诉举》报电话(0》。9173《260220)各县!区人民?政府:也应设立投诉—举报电话鼓》励,群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对相关举《报一经查实挽回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的】给予一?定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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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违法行为!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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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细,则第十四条规定由国!土、农业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细则第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由农业、国—土和水利《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造成《损失、损害的依据】农业:法第十九条规定进】行处罚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细则【第十:七条第二项规—定的由环保和农【业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并依据《水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一条和第!七十四条《。、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进行处罚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细则第十七条第!三项规定《的由国土《和环保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并依据国《务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进行处罚》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细则第十】七条第四项规定的由!农业和环《保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依据?环保部、农业部【等部局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第:八条、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进行【处罚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细则第十】七条第五项规定的由!农业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依据国务!院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四项规定、农业!部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和第二十八条规定进!行处罚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细则第十】七条第六《项规定的由环保和国!土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并依据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国务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二十五条】进,行处罚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细则第二十》七条:规定:对于损毁、》擅,自移动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基础设施和永久】性标志?的,。由农业、环保部门责!。令限:期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责令赔偿损失!。
,第四十?条, 耕地?质量管理工作人【员因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对耕地质】量保护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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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附,。 ,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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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条 本细则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止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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