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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耕地质量》保护实施细则—的通知?
宝政办发〔—201?5〕1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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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x—ml:names】pace pre】fix = —o /?-->
《 宝?鸡市耕地《质量保护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 , ? 》 2015年1】。2月24《日
》
宝鸡市耕地】质量保护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为了切】实提高我市耕地质量!水平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依据】陕西省耕地质量【保护办法(省政府1!82号?令,以下简称办法】)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在宝鸡市行政—区域内从事》耕地质量保护及其相!关活动适《用本细则
本】细则所称耕地—质量:是,指由耕地《地力、田间基础设】施、耕地土》壤环境等《决定的?满足农作物生长【适宜性、安全性【和持续性的能—力
? 第:三条 耕地质量保】护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利—用、综合治理、严】格,监管的原则》
:。 第:四条 耕地》质量保护目标—到20?20年全《市建设高标准农田2!51.7《万亩改造中低产田】30万?亩,。;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耕地基础地力】提高:0.5个等》级土:壤,。有机质?含量提高0.5个百!分点;有效》灌溉面积达到25】3万亩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8—5;年均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00】 km2治理—程度提高到》53%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五条】 各县区人》民,政府和有关》工作部门应以夯实责!任、加强建设、严格!管理为?重点积极《构建:政府主导、》部门监管、社会【参与的耕地质量管护!机制
组织开展办】法宣传加《强耕地质量保护教育!和培训增强全社会】。耕地质量保护意识形!成人人知法守法、支!持参:与耕:地质量保护的—良好局面
第六【条 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按》照办法和本细则要】求抓好本行政区【内耕地?质量:保,护工作
根》据本行政区域—耕地质量状况—、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农业发展规划!制定:与,基本农田保护—、农田水利建设、】土地整治等相衔【。。接的耕地质量保【护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安排一定的耕—地质量保护专项资金!并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第七条— 农业部门负—责耕地质量调查【、监:测、:评价和技术服务【、监督管理》等工:作
国?土,部门负责土地—。整治、土地复垦实施!中的耕?地质:量保护?工,作,
环保部门负—责耕地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
财政部门负责】落实耕地质量—监测和预《警体系建设、调查】和评价、数据库【建设、土壤》修复及保护》技术推广等工—作所:。需经费
《发改、住建》、水利、林》业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耕地质】量保护?。工作
第八》条 各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耕地质量保护!。工作
村(居)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指【导并督促耕地—使用者合理利用耕】地保护?和提高耕地质量【
?第三章 耕地质量建!设,
第九》条 各县区人民政府!应依据耕地质量【。建设标准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积极实施耕地质!量建设项目项目【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健全管理制度】加强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第十?条 发改部门应会】同国土?、农发、《水利等部门组织实】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项目以【陈仓、凤翔、岐【山、扶风、眉—。县,为重点区域科学【划,定建设片区统筹实】施水利骨干工程、基!。本农:田、良种繁育和农技!推广体系等工—程,集中连片建设高产】稳产粮田《采取综合配套—措施坚持水》、土、田、林—、路综合治理加强中!低产:田改:造
:第,十一条? 农业、国土部门】应结合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以培!肥地力、土壤改良、!养分:平衡、质量修复为】。主,要内:。容以高?标准:农田:建成区、占补平衡】耕地:项目区、耕》地质量问题突出【区为实施重点开展】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提《升耕:地,质量和水平
—第十二?条 水利《部门应围绕》农田水利《建设以现《有水利工《程配套改造》为主实施《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扩大耕【地有:效灌:溉面:积
组织开展水土流!失防治划定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区和预防保】护区建?立,水土保持《综合:防治体系《改善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
第《十三条 《国土部?门应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规定】合理确定规划非农建!设用地规模》加大土?地开发?和复垦力度按—照“占一补一、【占优补?优”要求充分—挖掘耕地后备资【源加快补充耕地【建设提升《补充耕地质量对新增!的补充耕地应会同】农业部门开》展耕地等级》。评定:验收确保新增耕地】与,被占用耕《。地质量相当》能够满足耕作种植】。要,。。求
非农建设占用】耕,地项目获批后应及时!将建设占用和补充耕!地的:地理位置、面积【等情况函告》同级农业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 【经批准占用耕地进行!非农建设的建设单位!应实施?耕作层土壤剥离剥离!的耕作层用于新开】垦耕地和劣质—耕,地改良、被污—染耕地治理、—矿区土地复》垦以及城《市绿化等
国土部】。门和:农,业部门应对耕—地,建设:单位剥离耕作层土】壤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并督【促施:工,单位按设计》方案剥离耕作层【土壤
第《十五条 《各县区人民政府【应制定扶持政策【和,措,施鼓:励开展下列耕地地】力培肥工作
(一】),有机肥?和配方肥《的,生产、推广;—
(二)《运用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秸秆还田、—绿肥:种植、增施有机肥】、保护性耕作等技】术改良土壤提高地】力;:。
(三)新》开发、复垦和整【理耕地?的后续培肥;
(四!)其他耕作与—养护技术措施
【
第四章 耕地】养护:与污染防《治,
?第十六条 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制定耕地质量【保护:技术规范落实保护措!施防止耕地》污染、?破坏和地力衰退
加!大对耕地质》量保护的科技与教】育培训投入》支持开展耕地质量基!础性、实用》性、前沿性科—学技术研究推—进耕地质量科技成果!转化
第《十,七条 各县区—人民政府应》坚持堵疏结》合落实监管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损毁或者非法占用田!间基:础设施?。;
(?二)向耕地和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排,放有毒有害废—水、废气、粉—。。尘,和未经达标处理的畜!禽粪便?;
(?三)占?用耕地倾倒和堆【放城:乡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医疗垃圾、【工业废料及废渣【等固体废《弃物;
《(四)?在田间?焚烧秸秆、农—用薄膜等杂物—;
(五)》使用:国家禁用的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
(六)将未按】国家:。有关:标准处理《的污泥?、风化煤、油页岩、!粉煤灰及城乡生活垃!圾等作为肥料施入耕!地
第?十八条 农业部门应!指导科学控制—化,肥,施用扩大测》土配方施肥应—用集成?推广化肥深施、【种肥:同播、水《肥一体化等技术加】快普及缓释肥—料、水溶性肥料、有!机肥、微《生物菌肥等新—型肥料支持开展秸】秆还田、种植—绿肥、?增施有机肥逐步实现!所有区域和主要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全覆盖?”
组织实》施,农药零增长行动【。合理调整《农药品种《结构推广应用生【物农药、《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示范推广!植保新?机具和新技术扩大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
大【。力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因地制宜开展】秸秆还田、机械深】松和免耕少耕提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
第十九条 —水利、农业部—门应组织发展—节水农业加快—。。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因地制宜推广应用保!护,性耕作、农艺节水】保墒、喷灌滴—灌等技?术
第二十条 各】县区人?民政:府应组织相关部门】采取工程、生—物和农?艺等:。。措施对耕地污—染和退?化进行?综合防治对治—理后仍达不到国家】。规定标准的耕—地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对其?生产功能进行调整
!第二:十一条? 环保部门应组织】开展土壤环境监【测,和污染源《排查加强《。重金属污《染源排查与环境监】管分区分类开—展污染评估对已【污染的?耕,地会同农《业、国土、》。水利:等部门提出治理【方案监督有关责任单!位或:者个人采《。取调:整作物?。结构:。、加:强水肥管理、—改变农艺《措施、开展土—壤治:理等恢?复其生产功能—
第二十二条 农业!部门应加《。大对肥料、》农药、除草剂等农业!投入品的监管指导】耕地使用者科学、合!理、安全使用—农业投入品;探【索开展区域性农【田残膜、投》入品:包装物和废弃—物回收示范》。逐步:健全回?收加工网《络;推?进养殖污染防治【大力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鼓励和支》持养殖场《(,区,)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改进养殖《。工艺完善《装备条件做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第二》十,三条 水利部门应加!强灌溉水质监测【与管理对不符合【国,家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采取【治理和补救措施
】第二十四条 —国土部门《应,依据基?。本,农田和土地整治资料!划定土壤保护—优先区域加强数据】库动态管理》为保护耕地资源、】防止耕地污染—提供依据《
第五章 监】测与评价《。
第二十五【条 :农业部门应根据【不,同区:域,。耕地类型在每个县区!建立耕?地质量长期》监测点对耕地—地力:和环境状《况进行定位监测定期!采,。集土壤样品评—价耕:地质量预测》变化趋势提出针对性!保护措施
会同【国土部门《根据全?国耕地类型区、耕】地地力等级》划分标?准组织对本辖—区耕地质量进行一次!全面:调查和?评价摸?清不同区域的耕地地!力水平状况、耕【地,。质量及污染状况建立!包括土壤类型、【土壤养分及环—境质量指标》等为主要内》容的耕?地,。质量等级《数据库为开》展耕地质量保—护,工作提供基础性支撑!建立耕地《质量监测预警体系】预测预报耕地质量动!态,变化: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主管部门提出耕!地质量报告以及建设!保护建议
》会同国土、环保、】水利等部《门,对因土地整治、【土地利用现状变化以!及其:他土地利用行—为等带来的》耕地:质量等级变化情况每!五,年组:织开展一次调查综合!评定耕地质量及【。时更新耕地质—量数据库制》作耕地质《量图件完善耕地质】量档案?并向社会发布质量】等,级状况
第二十【六条 环保》部门应以《排放重?金属:、有机污染物—等有:毒有害污染企业为】重点监管对象科【。学设置耕地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点加强对土壤】环,境污染的动态监测】
第二十七条 设立!耕地:质量定位监》测点时农业、环保部!门应当与《耕地:使用者签订协议就】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的设立、】。保护、补偿等—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擅自变动耕—地质量?监测点的基》础设施和永久性标志!。;确:需变动的《需,经,批准设立《监测点的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并承担!所需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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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八条 —各县区?人民政府应将耕【地质:量保护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建立耕】地质量保《护监督?检,查和约谈制度
第】二十九条 各县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加强耕地质!量保护?队伍建设改》善,设施设备和》工作:条件提高耕地质量】保护水平
第三】十条 农《业、国土、环保、】水,利,。等相关?部门:应定期组《织开展耕地》质量保护联》合检查?对,重,大案件实《行挂牌督办检查情况!书面报?告同级人《民,政,府
耕地所》有者与使用者应当接!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耕地质量进—行的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第三十一条— 建立群众信访【举报制度市农业局】设立破坏耕地质量投!诉,举报电话(0—917?3260《2,20)各县区人民】政府也应设》立投诉?举报电话鼓励—群,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对相?关举:报一经查实挽—回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的给予一定奖!励,
第《七章 违法行为查处!。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细则—第十四条规定—由国土、农》业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细则》。第,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由农业、国土和】水利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造成损失、》。损害的?依据农业《法第:十九条规定》进行处?罚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细则【第十七条第二项【规定的由《环,保和农业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并【。依据水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一条和第七!十四条、《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进行—处罚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细则第十七条【第三项规定的—由国土和环》保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并依:据国务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进行处罚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细则第十七条【第四项规定的—由农业和环保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依据环保部、农】业部等部局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第八条》、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进行《处罚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细则第十七条!第五项规《定的由农业》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依—据国务院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四项《规定、农业部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和第二—十八条规定进—行,处,罚,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细则第十七条!第六项规定的由【环保和国《土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并依【据,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国务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二十五条进行!。处罚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细!则第二十七》条规定对于》损毁、擅自移—动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基础—设施和永久》性标志的由农业、环!保,部门责令限期—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责令赔偿损—失
:第四十条 》耕地质?量管理工《作人员因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对耕地质量保—护,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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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附 【 则
《
第:。四十一条 本—细则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止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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