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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耕地质量保护实!施细则的通知 【宝政办发〔201】5,〕115号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xml—:,。。namespac】e p?refix —= o? /-->》   ?宝鸡市?耕地质量保护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20!15年?12月24日—。       宝鸡!市耕地质量》保护实施细》则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切》。实提高我市耕地【质量水?平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依据》陕西省耕地质—量保护办法》(省:政府182号令,以!下简称办法)—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在》宝鸡市行政区域【内从事耕地》质量保?护及其相《关活动适用本细【则   本细则所】称耕地质《量是指由耕》地地力、田间—基础设施、耕地土】壤环境等《。决定的满足农作物】生长适宜性、安全】。。性和持续《性的能力 》  第三条》 耕地?质量保护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利用、综合治理、】严格监?管的原则   第四!条 耕地质量保【护目标到《。2020年全市【建设:高,标准农?田251.7万【。亩改造中低产田30!万亩;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耕地基础地》力,提高:0.5个等级—土壤有机质含量提】高0.5个》百,分点;有效》。灌溉面积达到25】3万亩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8】5;年均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00 k】m2治理程度提【高,到53%  — , ,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五条 各县区人民政!。府和有关工作部【门应以夯实》责任、加强建—设、严?。格,管理为重点积—极构建政《府主导、部》门监管、社会—参,与,的耕:地质量管《护机制 组织—开展办法《宣传加强耕》地质量?保护教?育和培训增强全【社,。会耕地质量保—。护意识?形成人?人知法守《法、支持《参与耕地质量保护的!良好局?面, 第六条 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按照办法和本细【则要求抓好》本,行政:区内耕地质量保护工!作 :根据本行政区—域耕地质《。量状况、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农【业发展规划》制定与基本农田保护!、,农田水利《建设、土地整治【等相衔?接的:耕地质量保护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安排一—定的耕地质量保护专!项资金并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第!七条 农业部—门负责耕地质—量调:查、监测《、评:价和技术服》务、监督《管理等工作》。 国土部门负—。责土:地整治?、土地?。。复垦实施中的耕【。地质量保护工作 】环保部?门负责耕地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 财政部门负责!落实:。耕地质量监测和预警!体系建设、调查和评!价、数据《库建:设,、土壤修复》及保护技术》推广等?工作所?需经费 发改—、住建、《水利、林业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耕:。地质量保护工作 】第八条 《各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耕地质!量保护工作 村(】居)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指:导并督?促,耕,地使用者合理—利用耕地《。保护和提高耕地质】量   第》三章 耕《地质量建设 —。。  第九《条 各县区人—民政府应依据耕【地质:量建设标准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积极实施耕地—质量建设项目项目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健全管理制【。。度加:强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第十条 》发改部?门,应,会同国?。土、农发、水利【等部门组织实—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项目以陈!仓、凤翔、岐山、扶!风、眉县为重点区】域科学划定建设片区!统筹实施水利骨干】工程、基本农田、良!种繁育和农技推广】体系等?工程集中《连片:建设:高产稳?产粮:田采取?综合配套措》施坚持?水、土、田、林、】路综合治《。理加强中低》产,田改造 第十—一条 农业、—。国土部门应结合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以培肥地力】、土壤改良、养分】。平衡、质量》修复为主要内容以高!标准农田建成—区、:占补:平衡耕地项目区、】耕地质量问题—突,出区为实施重—点开展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提升耕地质量!和水平 第十二条 !水利部门应围绕农】田水:利建:。设以现有水利工程】配套改造为》主实施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扩大耕?地有效灌溉》面积 组织开展水】土流失防治划—定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区和预防保】护区建立水土保持综!合防治体系》改,善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 :第十三条 国土部】门应: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规》定合理确定规划非农!建设:用地:规模加大土》地开发和复垦力度按!照“占?一,补一、占优补—优”要求充分挖【掘耕地后备资源【加快补充耕地建【设提:。升补充?耕,地质:量对新增的补—充,耕地应?会同农业部》门开展耕《地等级?评定:验收确保新增—耕地与?被占用耕地质量相当!能够满?足耕作种植要求【 ,非农建设占》用耕地项目获—批,。后应:及时将建设占—用和补充耕地的【。地理位置、面积等】情况函告同》级农业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 经批—准占用耕地》进,行非:农建:设,的建设单位》应,实施耕作层》土壤剥离剥离—的耕作层用》于新开垦耕地—和劣质耕《。地改良、被》污染耕地治理、矿区!土地复垦以》及,。城市绿化等 国土部!门和农?业部门应对》耕地:。建设单位剥》离,耕作层土壤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并督促?施工:单位按设计方案【剥离耕作层》土壤 第十五条 】。各县区人民政府【应制定扶持政策和】措,施鼓励开《展,下列耕地地力培肥】工作 (一)有【机肥和配方肥—的生产、推》广; (二)运用】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秸:。秆还田、绿肥种【植、增施有》机肥、保护性耕【作等技术改》良土壤提高》。地,力;:。 (三)新开—发,、复垦?和整理耕地的后续培!肥; (四)其【他耕作?与养护技术措施  ! 第四章 耕地养护!与污染防治   】第十六?条 :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制】定,耕地质量保护技术规!范,落实:保护措施防止耕【地污染、破坏和地力!衰退 ?加大对耕地质量保护!。的科技与教》育培训投《入支持开展》耕地质量基础—性、实用性、—前沿性科学技术研究!。推进:耕地质量科技成果转!化 第十七条— 各县区人》民,政府应坚持堵疏【。结合落实《监管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损毁或者非法!占,用田间基础设施【; :(二)向耕地和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排放有毒有害!废水、?废气、粉尘和未【经达标?处理的?畜禽粪?便;: (三)占用耕地倾!。倒和堆放城乡—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医疗垃】圾、工业《废,料及废渣等固—体废弃物; (四)!在田间焚烧秸秆、】农用薄膜等》杂物; 《(五)使用国—家禁:用的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 (六)将!未按国家有关—标准处理《的污泥、风化煤、】油页岩、粉煤—灰及城?乡生活垃圾等作【为肥料?施入:耕地 第十》八条: 农业部门应指【导科学?控制:化肥施用扩大测【土配方施肥应用集成!推广化肥深施—、种肥?同播、水肥》。。一体化等《技术加快普及—缓释肥料《、水溶性肥料、【有机肥、微生—。物菌肥?等,新型肥料支持开展】秸秆还?。田,、种植绿肥、增施有!机肥逐步实现所【有区域和主要—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全覆盖》” 组织实》施农药零增》长行动?合理调?整农:药品种?结,构推广应《用生物?农药、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示—范推广植保新机具】和新:技术扩大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 大力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因,地制宜开《展,秸,秆还田、机》械深松?和免耕少《耕,提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 第十九【条 水利、农业部门!应组织发展节水【农业加快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因地制?宜推:广应用?保,护性耕作《。、,农艺节?水保墒、《喷灌滴灌等技—术 :第二十条 》各县区人民政府应】组织相关部》门采取工程》、生:物和农艺等措施对】耕,地污染和退化进行】综合:。防治对治理后仍达】。不到:。国家规定标准—的耕地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对其生产功【。能进行调整 —第二十一《条 环保部门应组】织开展土壤环境监】测和污染源排—查加强重金属污【染源排查与环境监管!分区:分类开展污染评【估对已污《。染的耕地会同农业】。、国土、水利—等部:门提出治理》。方案监督有》关责:任单位或者个—人采取调整作物结】构、加强水》肥管理?、改变农艺措施、开!展,土壤治理等》恢复:其,生,产功能 第二十【二条: 农业部门应—加大对肥料》、农药、《。除草剂等农业投【入品的监管指—。导耕地使用者科学】、合理、安全使【用农:业投入品;探—索开展区《域性农田《残膜:、,投入品包装物和【废弃物?回收示范逐步健全回!收加工网《络;推进养》殖污:染,防,治大:。力,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鼓励和支持—养,殖场(区)》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改,进养殖?工艺:完善装备条件—做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第二十三条 !。水利部门应加—强灌溉水质》监测与管《理,对,不符合国家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采取治理和补【救措施 第二十四】条, 国土部门应—依,。据基本农《田和土地《整治:资料划定土壤保护优!先区域加强数—据库动态管理为【保护耕地《资源、防止耕地【污,染提供?依据  《 第五章《 监:测与评价   第】二十五条 农业部门!应,根据不同区域耕【地类型在《每个县区建》立耕地质量》长期监测点对—耕地地力和环—境状况进行定—。位监测定期采集土壤!样品:。评价耕地质量—预测变化《趋势提出针对—性保护措施 —会同国土部》门根据全国耕地【类,型区、耕地地力等级!划分标准组织对本】辖区耕?地质量进行一—次全面调查和评价】摸,清不同区域》的耕地地力水平状】况、耕地《。质量及污染状—况建立包括土—壤类型、土壤—养分及环境质量指标!。等为主要内》容,的耕地质量等级【。数据库为开展—耕地质?量保护工作提供基】础性支撑建立耕【地质:。量监测预《警体系预测预报【耕地质量动态变化】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主管—部门提出耕地质量报!告以及建设保护【。建议 会同国土、】。环保、水利等部门】对,因土地整治、—土地利用《。现状变化以及其【他土:地利用行为等—带来的?耕地质?量等级变化》。情况每五年》组织开展一次调查综!合评定耕地》质量及时更新耕地质!量数据库《制,作耕地质量图件完】。。善,耕地质量档》案并向?社会发?布质量等级状—况 第二十》六条 环保部门应以!排放重?金属、有机污染【物等有毒有害污染企!业为重点监管—。。对象科学设置—。耕,地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点加—。强对土壤环境污染】的动态监测 第【二十七条 设立耕地!质量定位监测—点时农?业、环?保部门应当与耕地使!用者签订协议就【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的:设立、保护、补偿】等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擅自变?动耕:地质量?监测点?的基础设施和—永久性?标志;确需变动的】。需经批准设》立监:测点的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并承担所需费用 】  第六章 —监督:管理  《。 第:二十八条 各县区】人民政府《应将耕地质量保【护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建立耕》地,质量保?护监督检《查和:。约谈制度 第二十九!条 各县《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加强》耕,地质量?保护队?伍建设改善设施【设备:和工作?。条件提高耕地—质量保护水平  】第,三十条 《农业、国土、环保、!水利等相关部门【应定期组织开展耕地!。质量保护《联合检查对重大案件!实行挂牌督》办检查情况书面【报告同级人民政【府 耕?。。地所有?者与使用者应当【接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耕地质量《进行的?。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第三十一条 建】。立群:众信访举报制度市农!业局设立破》坏耕地质《量,投诉举报电》。话(091》732602—20)各《县区人民《政府也?应设立投诉举报电】。话鼓励?群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对,相关举?。。报一经查实挽回【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的给予一定奖】励  ? 第七章 违法【行为查?处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细则第十》四条:规定由?国土、农业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细则第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由—农,业、国土和水利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造成损失、损害的】依,据农:业法第十《。九条:规,定进:行处罚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细则:第,十七条第二项—。规定的由环保和农】业,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并依据水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一条和第七十四【。条、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进行处罚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细则第十七条—第三项规《定的由国土和环保】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并】依,据,国务: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进行处!罚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细】则第十?七条第四项规定【的由农业和环保【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依据!环保部、农业部【等部局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第八条、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进行处罚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细《则第十七条》第五项规《定的由农《业,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依据国务院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四项规定、农业部】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和第二?十八条规定》进行处罚《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细则第】十七条第六项规定的!由环保和《国土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并依!据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国务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二十《五,条进行处罚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细则第二十七条!规定对?于,损毁、?擅自移动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基!。础,设施和永久》性标志的《由,农业、环保部门【责,令限期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责—令赔偿损《失 第四十条 【耕地质量管》理工作人员因—。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对耕地质》量保护?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 — 则   第四【十一条 本细则【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止2!020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