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施工质量—验收
】。3.2.1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主控项目—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 2? :一般项目每》项抽检实《测值应在本规范【规定的允许》偏差范围《内
《
3.2.2】 :。焊接工程质量验收文!件和记录应包—括下列内容》
》
《 1 ? 焊接工《程的施工技》术文件、施工记录和!报告且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GB 》50236的规定】。
】 2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内容和》格式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
3.2!.3 当焊接【。工程质量《不符合本规范—规定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 1 经】返工或返《修的分项工程应【重新进行验收
!
2 ! 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分项:。工程应予以》验收
》
:
》3 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分项工—程可予以《验收
》。
? 4 — 经过返修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工程严】禁验收
】
3.2.4 】。。未经:验收合?格的焊接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