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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正常使用维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和原!建设部、《财政部出台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甘肃省【物业管?理办:。法、:白银市物业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业主—或公有售房单—位交存的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以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的资!金 本办法所称【业主是指《房屋所有权》。。人 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商》品住宅及非住宅【、售后公有住房住】。宅、经济适用房及廉!租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监督?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住宅共!。用部位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分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本办法—所称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住宅业主或者住宅!。业主:及有关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第五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有《权人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 第六】条 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从公:有住:宅售房款中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公有住宅售!房单位?所有 第二章 【职 责 第七—条, 市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级财—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第八条 市!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白银区、】平川区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归集【、管:理, 各: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各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监督、管理》 各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票据的购领【、使用、保》。存、核销管理按照财!政部和省住建厅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九条 业主】应该配合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按》时足额交《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第?十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监督管理部门设【立公开的投诉管【理制度接受业主、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对违反!本办法?行为的投诉》 ,第三:章 交? 存 第《十,一条 下列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住宅但一个》业主:所有且?与其他物《业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除外 (—二)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区《。外与单幢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 前款所列物—业属于出售公—有住房?的,售房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第十:二条 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标准为 (】一)住宅(不—带电梯?)、非住宅》。(不带电梯)为40!。元/平方米;— (二)高层及【多层住宅(带电梯)!、非住宅(带电梯)!为60元/》平方米 第十三【条,。 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购房当年房改—成,本价的2%》 (二)《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带电梯)售房】。款的2?0%、高层及多层住!宅(带电梯)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第十《。。四条 业主》分户账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交存额?30%时应当及时】续交 ?第十五条《 续:。交和:未归集专《项维:修资金的住宅—小区其专项维—修资金的收缴—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相应》的,物业服务《企业代?收归集?;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在征】得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后委托】相应的物业服务企业!代收归集《住宅及非住》。宅用房每月按0.2!-0.3元/平【方米:的标准交纳; 【第十:六条 各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委托所在地!的2-3家》商业银行作》为本行政区域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专户存—储,。管理银行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设!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系统开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账户应当以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设帐》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帐;未划定物—业管理?区域的以幢为—单位设帐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帐 第十七条 】商品住宅《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维修?资金一般由住—户直:接,。交纳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由】售房单位代收的不计!入,住房销售收入已售】商品房?在办理?初始:登记:时,。开发建设单》位应统一移交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未?售出的?商品房在办理—初始登记时由开发】建设单位缴纳—维修资金 》已售公有住》房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或者交》由售房单《位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应当在收》。到售房款之日—。起30日内将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第十八条》。 未按?本,办法规定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房售房单《位不得将房屋交【付购房人使用 【第十九条 商品住】宅的业?主交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时需】要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身份!证原件未按》本办法规定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第二】十条 已办》理房:屋入住手续或—已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的:。业主应按规》定补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如在房地》产管理部门、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督促下仍未交纳】的可以收取滞纳【金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章 使 《用 第二十一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当】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二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应当】遵循方?便快捷、《公开透明、受益【人和:负担人相一致的原】。则 :第二十三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之前所涉及到—。的所有?房屋必须按标准足额!交纳:。否则不?能支取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第,二十:四条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按照下列规【定分摊 (一)商】品住宅之间或者商品!住宅与非《住宅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二)售后公有住房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和,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按照所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比《例分:摊;其中应由业主承!担的再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三:)售:后公有住房与商品】住宅或者非》住宅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先按照【建筑面积比》。例分摊到各相关物业!其,中售后公有住—房应分摊的》费用再由相关业【主和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按照所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比例分摊 【第二十五条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和更新?、改造涉及尚—未售出的商》品住宅、非住宅【或者公有《住房的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房单《位应当?按照尚未售出商品】住宅:或者公有《住房的建筑面积分】摊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 第二】十六条 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业主委员会—或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提【出使用建《议;没有业》。主,委员会?或物业服《务企业的由》相,关业主提出使用建】议; (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 —(三)?业主委员会或物业服!务,。企业公开选择维修施!工企业签订维—修施工合同》后报:以下资?料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维修资—金支用?申请和备案手—续 1?、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或相关业主决议;! ,2、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申请;《 :3、物业《维修方案《及费用预算;— 4、《维修施工《合同书; 5、】维修施工《单位:资质证书《 :(四:。)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按照施】工进度委托专户【管理银行将维修【工程总造价的—25:%支付施工单位剩余!款项待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 (五】)维修工程完—工后:由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或物业!服务企业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并明确保】修期限后办》理工程决《。。算(须审计的应审】计,)并经维修资金监】督管:理部门审核认定后结!清工程费用有保修】期的必须留存保修金!, (六)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或物业】服务企业根据工程决!算金额?。进行:维修资?金的分摊《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期满并无《争议后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七,条 下列费用不得】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一:)依法应当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 (二)—依法应当由相关单】位承担小区》内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费用; 】(三)?应,当由当事人承担的因!人为损坏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所需的修【复费用; 》(四)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应当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养护费用 】第二:十八条 在》。保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购买国债 》利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购买国债】应当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或者商业银行柜台】市场购买一级市【场新发行的国债并持!有到期 利用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购买国债的应当!经业:主大会?同意;?未成立业主大会的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 利用从公有【住房售?房款中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购买国债的—应当报经市相关部门!。。同意 禁止利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从事国债回【购,、委托?。理财业?务或者?将购买的国债用于质!押、抵押等担—保行为 第二十【九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产》生的存储《收益可用《于下列?支出 (一》),业主的活期利息;】 (二)用于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费用的补充及聘】用人员?的工资; 》(三:)用于物业》管理应急专项维修资!金的补?充 第三十条 下】列资:金应:当转: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滚:存使用 《(,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活期存》。储利息; (二【),利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购买国》债的增值收益;【。 ,(三)利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业?主所得收益但—业,主大会另《有决定的《除外; (四)住宅!。共用设?施设备报《废后回?收的残值 第三十一!条 因不《可抗拒外力或其他原!因致:使房屋灭失的房地产!管理部?门调查确认办理灭】失登记后应》将住户个《人帐户结《余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全额【。退还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二条— 房屋所有权转让】时,业主应当向》。。。受让人说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和结余情况并【。出具有效证明该房】屋分户帐中结余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受让人应》当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过【户的有关证明、房屋!权属证书、身—份证等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分户帐更》。名手续 第三十三】条, 房屋灭失的按【照以下规定返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房屋分户帐!中结:余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返还《业主;? (二)《售,房单位?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面余额返【还售:房单:位,;售房单位不存【在的:按照售房单位财【务隶属?关系收缴同级国库】 第:三十四条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业》主委员会《应当:在每年?的,12月份与专户【管理银行核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目】并,向业主、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公布下列情!。况 (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使用、增《值收益和结存的总额!; :。(二)发生列支的】项目、费《。用和分摊情况; 】(三)业主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分《户帐中?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使?用,、,增值收?益和结存的金额; !(四)?其他有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和,管理的情况 —业主、?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对公布【的情况有异议的可以!要求:复核: 第:。。三十五?条 专户《管理银行应当—在,每月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业主委员】会发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对帐单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业主委员会对资【金账户变《化情:况有异议的》可以要求专户管理】银行进行复核无【异议的向业主、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公布对帐情况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查询制度!接,受业主?、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对其分户帐中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增值收》。益和账面余额的查】询 第三十》六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当依法】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 ,第三十七《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应当执《行财政部有》关规:定 财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收支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 第三十八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票据的购领、【使用、保存》、核:销管理应当按照【财政部以《。及,省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并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 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一)未按本办法第!十三条、《第十七条有关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 (二)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将房屋交付—买受人的; —(三)未《按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分摊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的 第四十条 】。开发建设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将房屋》交付买受人的—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 —开发建设单位未按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分摊?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的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一条 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本】办法规定《挪,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追回【挪用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挪》。用金额?2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应?当,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市!、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挪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由上!一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追回挪《用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县政府财政部门挪】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由上一】级政府?财政部门追回—挪用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二?条 市?、,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由上一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三条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未:按照规定《交存或?续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可以责令其限期!补交;逾期仍—不交:纳的每日加收应交纳!额1‰的滞纳金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四条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给与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五条? 未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商品住宅及自】管公有?住房由相关业主【及,公有住房出售—单位自行负责—维,修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实施前已按原有政策!收取的首期》维,修资金不再实施补收! 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有效期限为—5年有效期》满自行?失效 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7年6月7日】白银市政府》发布:的白银市城镇—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市政》发{2?007?}63号文件)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