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用—词说明
》。
《 ,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