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测绘成果管理—实施办法
》 :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测绘成果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天津市测绘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测:绘成果的《汇交、?保管、提《供,。。。、利用、质量监督】管理:和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的审核与公布—适用:。。本办法
—测绘成果分为基础】测绘成果和非基础测!绘成果基础测—。绘成果的《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天《津市测?绘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确定
第三条 !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测绘成?。果工作的统一—管,理
区、—。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负责本辖区测绘成!果管理工作》
第四》条 测绘成果的生】产、处理、保管【、提供、《递送、使用、销毁以!。及密级的确定、变】更和解除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测绘成果质量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测绘成!果质量?的监督管理
测!绘成果质量应当符合!有,关规定?要求测绘单位应当】对其完?成的测绘成》果质量负《责
《第六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完成的测《绘成果?应当:按年度向《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区、县》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汇?交成果目《录或者副本
】承担基础测绘项目,!或者承担市和—区,、县财政投资测绘】项目的应当》汇,交测绘成果》。副本; 承担—其他测?绘项目的《应当汇交测绘成果目!。录
《测绘成果的》目录和?副本实?行,无偿汇交
》 :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按年度!编制测绘成》果目录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 汇交》的测绘成果由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测绘成】果保管单位保—。管
《测绘成果《保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测绘【成果资?料的保管制度配备】必要的设施确保【测绘成?果资料的安全并对】基础测?绘成果资料进—行,异地备份存放—
测绘》成果资料《的存放设施与—条件应当符合—保,密、消防以及档案】管理等?有关规定
【第,八条 需要》。使,用本:市涉密?基础测绘成果的应当!提出:明确的使《用目的和范围—到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外地单《位使用本市》涉密基础测》绘成果的还应当提供!申报单位所在地【。省或自治《区、直?辖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函
第九】条, ,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涉及:全市域、跨区县界以!及涉及军事》设施、军事要—。害部门的《涉密基础测绘成果】。资料提供《使用的审批;区【、县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其他涉密】基础测绘成果资【料提供使用的审批】。并在每?。季度末将审》批情况报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应【当由国家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涉密基【础,测绘成果资料的提供!使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 第:十条 ?需要使用国》家或者?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涉密基】础测绘?成果的应《。。当持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函到国家—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测:绘成果所在地—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 第十一条 对外提!供涉密的测绘成果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到!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并由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进行保密技术处理】涉及军事设施和【军事要?害部门?的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前应当!征求:军队有关部》门意见?
第十二条 经!。批准:使用的涉密测—绘成果使用人不得擅!自复制或者将—测绘成果《转让、转借给—其他:。单位、个人利用
! 第:十三条 递》送涉密测绘成果的应!。当严密包装》加,封,并,标明密?级交机?要部门?寄送或者由两人递送!
: ,第十:。四条 销毁涉密测绘!成,果的应当将测绘成果!的名称?、比例尺《、种类、密级、【数量、?生产日期《和销毁原《因、批准人》、鉴:定人、销毁人和监销!人登:记入册登记册—应当:归档:长期保?存,
第十五—条 对?涉密测绘成果的【使用等?相关活动实施监【督检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规定进行
第!十六条 测》绘成果实行有偿【使用但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有》偿使:用测绘成果的收【费标准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基础测绘成果和财】政,投资完成的其他测】绘成果用于国家【。机,关决策和社》会,公益性事业》的应当无偿提供
】 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军队因防《灾、减?灾、国防建》设等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无偿使?用测绘成果》
第十七条【 ,重要地理信息数【据,应当统一公布本【。市重要地理信—息数据除依法—应,当,由国:家公布的以外由【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 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公布《本市重要地》理信息数据
】第十八条 在行政管!理、新闻传播、对】外交:流、教学、科研等】。对社会公众有影响】的活:动,中需要使用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的应当】采用依法公布—的,重要地理信》息,数据
第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的?由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测绘单位】补测或者重测;【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测绘资质证书;给】用户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擅自?公布本市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的由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泄《。露涉密测绘成果【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超出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测绘》成果收费标准收取使!用,费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1,99:2,年,1月:7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发布, 19!97年9《月3日天津》市人民政府修订发布!20:04年?6月3?0,日再次修订公布的天!津市测绘成果—管理实施办法(【200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68》。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