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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测《绘成果?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测,绘成果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天津《市测绘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测绘成果的汇!交、保管、提供、利!用、质量监督—管理和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的审核【与公布适用》本办法   测绘成!果分为基础测—绘成果和《非基础测绘》成,果,基础测绘成果的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天津市测绘!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确定 第【三条 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测《绘成果工作的统【一管理 《  区、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负责本辖区测—绘,成果管理工》作   第四—条 测绘成果—的生:。产、处理、保管、提!供、递送《、使用、销毁以及密!级的:确定、?变更和解除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测绘成果质—量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测绘成果《质量:的监督管理  【 测绘成果》质,量应当符合有关【规定要求测绘单位】应,当对其完《成的测绘成果质【量负责  》 第:六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完成的测绘【成果应当按》年度向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区、县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汇交成!果目录或《。者副本   承担基!础测:绘,项目,或者承担市和!区、县财政投资测】绘项目的应当—汇交测绘《。。成果副本; —承担其他测绘项【目的应当汇交测【绘,成果目录   测】绘成果的目录和副】本实行无《偿汇交  》 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按年度编制测!绘成果?目,录,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 汇:交的测绘《成果由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测绘成果保》管单位保管   】测绘成果保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测绘成果资料】的保管制度》配备必要的设施确】保测绘?成果资料的安全【并对:基础测绘《成果:资料进?行异地备份存放  ! 测绘成果资料【的存放设施与条【件应当符合保—密、消?防以及档案管理【等有关规《定   第八条 需!要使用本市涉密基础!。测绘成果的应当提】出明确的使用目【的和范围到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外【地单位使用》本市:涉密基础测绘成果的!还应当提供申报【单位所在《地省:或自:治区、直辖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函   第!九条 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涉—及全市?域,。、跨区县界以—及涉及军事设施、军!。事要害部门的涉密】基础测?绘成果资料》提供使用的审批【。;区、县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其他涉密基【础测绘成果资料提供!使用的审批并在每】季度末将审批情况报!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应:当由国家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涉密基础测绘成【果资料的提供使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条 【需要使用国家或【者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涉密基础测绘成【果的应当持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函到国家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测绘成果所在地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一【条, 对外提《供涉密的测》。绘成果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到—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并由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进!行保:密技术处理涉及军】。事设施和军》事要:害部门?的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前应当?征求军队有关部门意!见   第十二【条 经批准使用【的涉密测绘成果【。使用人不得擅自复制!或者将测绘》成果转让、转—借给其他单位、个】人利用   第十三!条 递?送涉密测绘》成果的?应当严密《包装加封并标明密级!交机要部门寄送【或者由两人递送 】  第十四条 销】毁涉密?。测,绘成果的应当将测绘!。成果:的名:称、比例尺》。、种类、密》级、数量、生产日期!和销毁原因、批【准,人、:鉴定人、《。销毁人和监销—人登记入册登记册应!当归档?长期保存  — 第十五《。条 :对涉密测绘成果的使!用等相关活动—实施监督检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规定《进,行   第十六【条 测?绘成果实行》有偿使?用但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有偿使用测!绘成果的收费—标准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基础测绘成果!。和财政投资完成【的,其他测绘成果用于】国,。家机关?决策和社会公益【。性事业?的,应当无?偿提:供   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军队【因防灾、减灾、国】防建设等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无偿使《用,测绘成?果   第》十七条 重要地理】信息数据应当—统一公布本市重要】地理信息数据—除依:法应当由国家公【布,的以外由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公布本市—。重要地?理,信息:。数据   第十八条! 在行政管理、新闻!传播、对外交—流、教?学、科研等对社会】公众有影响的活【动中需要使用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的应当》采用依法公布—的重要地理信息数】据 :  :第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的》由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测绘单位补测】或者重?测;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测【绘,资质证?书;给用户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擅自公布本市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的由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泄露《。涉密测绘成果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超出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测绘成!果收费标《准收取使用费—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1992年1月7】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发布,【 1:997年9》月3日天津市人民政!府修:订发布2004年6!月30日再次修订公!。布的天津《市测绘成果管理实】施办:法(200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68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