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煤炭经营使用!监督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规范煤炭经营、【使用和?管理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煤》炭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
》 第三条 煤炭【经营使用监督管【理应:。当,。坚持总?。量控制?、合理布局、严管】煤质、排放达标、】。。节约用煤、》强,化监:管的原则《。。
: 第四条 各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市大:气污染防治》的要求统《筹做好本辖区的煤】。炭经营?使用监督管理工作】。。对大气环境质量【负责使本《辖区的大气环境质】。量达到?规定的标准
— 第五条 市和区!县商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煤炭经【营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和区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用煤单位炉【前煤的污《染物:含量、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使用和?。储煤场地扬》尘的监督管理工作
! 市经《济和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及区—县工:业经济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清洁生】。产促进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督《促企业节约用煤
】 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制定本市煤】炭经:营使用地方质量标】。准市和区《县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依职能负责】对煤炭检验》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市《和区: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不符合本市煤!炭经营?使用:地方:质量标准的煤炭及其!制品的销售实施监督!管理
《 发展改革、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煤炭《经营:使用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 本市相关》行业协会应当加【强对煤炭经营—企业的自律管理协】。助煤炭经营监督管理!部门做好工》作,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按照—商,务、环保、工商等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分工向!其举报受理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为举报人保—密 :
第二章 煤炭经营!
第八—条 市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市城乡规划结合!本市环境保护的要】求制:定本市经营性煤炭】堆场(以下简—称堆场)和》民用煤?配送网点的布局和】总量控制计划
!第九条 煤炭经【。营企业所《存煤炭应当集中【存,放在:堆场
《。 禁止在本市—外环线以内》设置堆场
堆场!和民用煤配送—网点应当按照布局】要,求进行设置并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
! 第十条》 煤炭经营企业【应,当保证煤炭》质量确保供应本市的!煤炭符?合本市煤《炭经营使用地方【质量标准
采用!直供方式的用煤【单位应?当确:保采购的煤炭符【合本市煤炭》经营使?用地方质量标准
!。 购销煤炭双方【订立的合《同应:当,具有煤炭《质量条款并符合【本市煤炭《。经营使用地方质量标!准
第》十,。一条 煤炭》经,营企业应当建立【煤炭购销台》账载明煤炭购销数量!。、购销渠道及煤炭】检,验报告?。并保留?两年
第—十二条 煤炭经【营企业和用煤单【位运输、《装卸、储存、加工】煤,炭应:。当符:。合本市环境保—。护要求采取防—护措施防《止自燃和煤粉尘污】。染
第十三条 !堆场的经营者应【当对其储《煤场地采用防风抑尘!网(墙)同时配套】苫盖、?喷淋设施有条—件的应当《采取密闭措施—民用煤配送网—点的储煤场地—应当采取密闭措施】
第三《章 煤炭使》用
第十【四条 用煤单位【应当使用符合本【市,煤炭经营使用—地方质?量标准的煤炭—
?用煤单位应》当建立用煤台账明】确用煤量、用—煤来源、《煤质及煤炭检验报告!。并保留两年
第!。。十,五,。条 用煤单位排放】大气污?染物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环境保》护标准?并,不得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指标
《 第十《六条 用煤》单位必须安装—烟气:净化装置或者采取】其他:防护措施并》保证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使用?
拆除、—关闭:或者闲置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应当事先报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 第十七》条 钢铁、电—力、石化《、供热、建材—等重点?行业用煤单位的储】煤场地应当采—取密闭措施》其他:用煤:单位的?储煤场地应》当采用?防风抑尘《网,(墙)同时配套苫】盖、:喷淋及监控设施【。
第十八条【 对年综合》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用—煤,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用煤—单位应当将审核结果!在本地区主要媒【体,。上公布接受公众监】。督但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
第!四章监督检》查 :。
, 第十九条 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商》务、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部门确定煤炭经营使!用地方质量标准【并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条 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堆场、煤【炭经营企业、—民用煤?配送网点的动态【管理加强日》常监管
《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对用煤!单位炉前煤的污染物!含,量污染物的处—理设施、污染—物排放情《况开展检查对—。储煤:场地:的扬尘进行检—查发现违法行为及】时依法予以处理
】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不符合本市》煤炭经营使》用地方质量标准【的煤炭?及其制品的》销售进行检》查发现违法销—售的及时依法予【以处理
—第二:十一条 商》务、环境《保护、工商等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检查时有权检—查堆场、煤炭经营企!业、民用煤配送网】点或者用煤》单位执行煤炭—法律、?法规的情况查—阅台账等有》关,资料进入《现场进行检查堆场、!煤,炭经:营企业、民》用煤配送《。网点或?。者,用煤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第二—十二条? 对煤炭经营—使用的?监督、?检查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 第:二十三?。条 煤炭监督—管理相关部门应当共!享,共用管理信息及时】通报堆场、煤炭经】营企业、民用—煤配送网点或—者,用煤单位的有关情况! : : ,
第五章法》律责任 《
第《二,十四条 不符合本】市堆场和民》。用煤配送网点—。的布局和总量控【。制计划?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设置:堆场和?民用:煤配送网点的—由商务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取缔》
: 第二?十五条 煤炭—经营:企业所存煤炭不【集中存?放在堆场的由商务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可》处3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六】条 煤炭经营企业未!依照本规定建立煤炭!购销台账并保—留两年?的,由商务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处!1万元以下罚款
】 第二十七条【 堆场、煤》炭经:营企业、《民用煤配《送网点或者用煤单】位违反国家和本【市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 用:煤单:位未依?。照本规定建立用【煤台账并保留两【年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处?1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八:条 销售不符合【本市煤炭《经营使用地方质量】标准的煤炭及—其制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限?期改正可处3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九条 煤炭监督管】理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其主要?。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利用职》务从事或者参与煤】炭,经营的;
(】二,),在煤炭?监督管理工作中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的 》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条, 本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