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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煤炭经《营使用监督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规范煤炭经营【、使用和《管理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煤:炭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煤炭经营》使用监督管理应当】坚持总?量,控,制、合理布局、严】管煤:质、排放达标、【节约用煤、强化【监管的原则  【。 第四条 各—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市—大,气污染?防治的要《求统筹做好本辖【区的煤炭《经营使用监督管理】工作对大气环—境质:。量负责?使,本辖区的大气—环境质量《达到:规,。定的标?准   第五—条 市和区县商【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煤炭经营》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和区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用煤单位炉》前煤的污《染物含?量、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使用和储煤场【地扬尘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经济和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及区》县工:业经济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清洁生产》促进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督促企【业节约用煤  【 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制定本市煤炭经营使!用地方质量标准市和!区县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依职能】负,责对煤炭检验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 市和区《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不符】合本市煤炭经营【使用地方质量标准】的煤:炭,。及其制品的销售【实施监督管》。理   发展改【革、:。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煤炭》经营使用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 本市相关行业协】会应当加《强对煤炭经营企业】的自律管《理协助煤《炭经营监督管理部】门,做,好工:作,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按—照商务、环》保、工商等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分工向其举—报受理?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为举报人保密! , 第二章 煤炭经营!  :  第八条 市【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市城乡规划】结合本?市环境保护的要求制!定本市经营》性煤炭?堆场(以下》简称堆场)和—民用煤?配送网?点的布局和总量控制!。。计划   第九【条 煤炭经营—企业所存煤炭应当】集中:存放:在堆场  》 禁止在《本,市外环线以内—。设,置,堆场   》堆场和?民用煤配送》网点应当按照—布局要求进》行,设,置并:。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   第十条】 煤炭经营企业应当!保证煤?炭质量确保供应本市!的,煤炭符合本市—煤炭经营使用地方质!量标准 《  采用直供—方式的?用煤单位应当确保】采购的?煤炭符?合本市煤炭经营【。使用:地方质量《标准   购销煤炭!双方订立《的合同应当具有煤】炭质:量条款并符合本市】。。。煤炭经营使用地方质!量标准   第十】一,条 煤炭经营企业】应当建立煤炭购销】台账载明煤炭购销数!量、购销渠道—及煤炭?检验报告《并保留?两年:  : 第十二条》。。。 煤炭经营企业【和用煤单位》运,输、装卸《、,储存、?加工煤炭应当符【合,本市环境保护要求】采取防护措施防【止,自燃和煤粉尘—污染   》第,十三条 堆场的经营!者应当对其储煤场】地采:用防风抑尘网(墙】),同时配套苫盖、【喷淋设施有条件【的应当采取密—闭措施民用煤配【送网点的《储煤:。场地应当采取密闭】措施 ? 第三章 煤炭【。使用    第十四!条 用煤单位应当使!用符合本《市煤炭经营使用【地方质量《标准的?煤炭   用煤单位!应当建立用》煤台账明确用煤量】、用煤来源、—。。煤质及煤炭检验报告!。并保留两年   】第十五条 用煤单位!排放大气污染物【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环境《保护标准并不得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指标   第】十六:条 用?煤,单位必须安装烟【气净化装置或者【采取:其,他防护措《施并保证《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使】用   拆除、关】闭,或,者闲置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应—当事先报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 第十七条 钢铁、!电力、石化》、供热、建材—等重点行业用煤【单位的储煤场—地应当采取密—闭措施其他》用煤:单位:的储煤场地》应当采用防风抑尘】网(墙?。)同:。时,配套苫盖《、喷淋?及监控设施 —  :第十:八条 对年综—合,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用煤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  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用煤?单位应当将审—核结果在本地—区主要媒《。体,。上公布接受公众监督!但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   第》四,章监督检查  【  第十九》条,。 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商务、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部门确》定煤炭?经营使用地方质量】标准并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条 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堆】场、煤炭经》营企业、民用煤【配送网点的》动态管理加强日常】监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对用煤单位炉【前煤:。的污染物《含量污?染物的处理设—施、污染物》排放情况开展检【查对储煤场地—的扬尘?进行检查发现违法行!为及时依法予—以处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不符合本市!煤炭经营使》用地方质《量标准的煤炭及其】制品的销售进—行检:查发现违法》销售的及时依法【。予以处理 》  :第二十一条 商务】。、环境?保护、工《商等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检查【时有:权检查堆场》、,。煤炭经营企业、【民用:煤配送网点或者【用煤单?位执行煤炭法律【、法规的情》况查阅台账》。等,有,关,资料进入现场进【。行检查?。堆场、煤炭经营企】业、民用煤配送【网点或者用煤—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  :第二十二《条, 对煤炭《经营使用的监—督,、检:。查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  第二十三条 煤!炭监督管理》相关部门应当共享】共用管理信息及时】通报堆场、》煤炭经营企业—、民用煤配送—网点或者用煤单位的!有关情况     !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 不符合本市堆【场和民用煤配送网点!的布局和总》量控制计《划,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设置堆场和民用煤!配送网点的》由商务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取缔  — 第二十五条 【煤,炭,经营企业《所存煤炭不》集中存放在堆—场的由商务》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可处3《万元以下罚款 【  第?二十六条 煤炭经】营企业未依照本规】定建立煤炭购销台】账并保留两年的由】商务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处1万!元以下罚款 —  第二十七—条 堆场、煤—炭经营企业、民用】煤配送网点或者用】煤单位违反》国家和本市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用】煤单位未依照本规】定建立用煤台账【并保留?两年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处1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八条 销售不符【合本市煤炭经—营使用地方质量标准!的煤炭及《其制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限期—改正可处3万元【以,下罚款  》 第二十九条— ,煤炭监督《管理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其主要》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利用》职,务从事或者参与煤炭!。。经营的;《   (二)在煤炭!监督管理工作中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的》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条 《本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