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 , 第一条 【为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完善我市住房保】障体系?多,渠道解?决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及?引进人才、新就业职!工和进城《务工人员的住房需求!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1号令)—、甘肃?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甘政】发〔2?010〕159号)!和省建?设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市公共租赁住房【规划、建设、分【配、使用及监督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套型面积、供应】对象和租《金标准面向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引进】人才、新就业大学】生、进城务工—、创业人员及拆迁安!置暂时住房困难【家,庭等出租的具有【保障性?质的住?房
: 第四条 】。公共租赁住房年度】房源、资金》。筹集:、建设用《地计划?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财政、规—划、国土资源部门】根据住房保障规【划拟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 第五条 市政府】对全市公共租—赁住:。。。房工作?负总责对县》、区政府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公共:租赁住房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县、—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管理工作并》。组织实?施
—市、县?(区)政府发展【改革、监《察、财政、》国,土资:。。源、规划、民政【、税务及《金融管理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公共租》赁住房有关》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委【会配合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相】关工作
【 ,第六条 《试点推行公共租赁】住房共有《。。。产权管理制度公共租!赁住房共有产权【出,售的价格核定、【相关税?费减免等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廉租住【房实施共《有产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执行—
,第二:章 房《源,筹集:
第七【条 :公共租赁住房的【房源筹集渠道主要】包括
— (一)《国有投资公司集中】建设:的住房?;
》。 ,(二:)政府投资新建或从!市,。场上:回购:、,租赁符合条件的住房!;
(三】)在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商品房开发项目!中配套建《设的住房《;
《 (?四)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的住房;
【 ? (五)社会—捐赠及其他渠道筹集!的住房?
, 从201】4年起廉租住房【(含购、《改、租等方式筹集)!。建设计划调整并【入公共?租赁住?房年度建《设计:划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
】。 第八?条, 公共?。租赁住房面积—原则上应《设计为40》90平方米以6【0平方米小户型为主!根据家庭《人数不同配置相【。应面积的住房
!。 :第九条 《公共租赁住》房的规划《。应充分考虑住房困难!。群体:交通:、就业、《上学、就医等—公共服务需求—合理安排区位—布局
第十!条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纳入【住房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列入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并优—先保障?
?。 第十一》条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按划拨方式供应的享!受廉:租住房建设的—有关土地供应及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
第十二】条 企事业单位利】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自有》土地进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涉及改变土地!用途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变更为《。住宅用地后方可进】行建设
》 , 第十三条 社】会捐:。赠住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国家规》。定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执行
》 :第十四条 公共租赁!住房要达到基本【设施完善、功—能齐全具备》基本居住条件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应【当积极推广应用【先,进、成熟《、适:用、安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推动【节能、省《地、节水、节材及】。环境保护工作—提高:住宅建?。。设的整体水平—
《 第十五条》 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的验收和保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资金筹措!
》第十六条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实行【“谁投资《、谁所有” 投资】者权益可以依法【转让
? 第十七【条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筹资渠道
】 (一)政府!。投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资金主【要渠道中央安—排的专?项资金?;财政年度预算安】排资金;土地出【让,收益:及住房公积金增值】净,收,益中安排资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公积金贷款;共!有产权出售》。回,收资金及租金—收入等市级财政年度!预算安排资金参照】廉租住房标准—执行:
, (二—)非政府投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资金主要渠道中!央安排?的专:项补助资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公积金贷款;—共有产权出售回收】资,金及:租,金,收,入;企?事业单位自》筹,。资金等
— 第十《八条: 政府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共有产权出【售回收资金及—租金收?。入应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缴入同级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偿还公共租—赁住房?贷款以及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维护、管理和!投资补?助
企业】和其:他机构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共有产权—出售回?收资金及租》金,收入应优先》用,于归还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贷款】以及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维:护,和管理费《用
第十】九条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应有偿!方式出让《。的土地出让收益、】。地方政府权》限范围内的》税费原则上全额【安排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
第四章 》 申请与审核
! 第二十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以家庭为申请】单位每个《家庭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单身】。人,士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本人为申请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只:限申请承《租1套公共租赁住房!
第—二十一条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 (》一)申请人具有常住!城镇:居民户籍;
— (二—)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规定标准《(该:标准由市、县区政】府在每期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时予以制定公布【);
《 (三)—无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5平—方米;?
》(四:)家庭成员未享受过!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
《 ,(五)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 第二十—二条 新《就业大学《生、军?转干部和引进专业人!才申请公租房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 (一)在—本市范围《从业:。。一年以上并》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且缴纳了养!老,保险金(由相关单】位出具证明》确定);
— :。。。 (二)本人—及配偶无住》房且未享受过—。其他保?障性住?房;
《 (三)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 , 第二十三条 进!城,务工人?员,、个体经营户—等创业人员》申请公租房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 (一)申请人】具有金昌市籍—。户口在金昌市区、】永昌县城、各乡镇】镇区居住且》。。。。居住:满1年?以上家?庭成员在城(镇)】区,均无住房;
!。 (二)申请人为市!外户:。籍的在金昌暂住【3年以?上(有居住证);】
》(三)收入稳定【有能力支《付承租的公租房【租金;
】(四)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 第二《十四条 已通过廉租!。住,房资格审核正在轮候!的家庭可《直接到户籍所在【地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并予以优先【考,虑
第【二十五条 在本【市居住的拆》迁安:置暂:时住:房困难家庭》可凭相关证》明文件临《时,申请:租住公共租》赁住房作为拆迁过】渡用房
》 , 第?二十六条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进!城务工人员、个【体经营户《等创业?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由申请》人向:其户籍所在地的【市、县(《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 (一)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二)家《庭成员身份证—件、户口《簿
? (《三)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四】)家庭住房情况证】明
—(,五)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 第二十七条 】。新,就,业大学生、》军,转干部和引进人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由用》。人单位统一向市【、县(?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并提供以下材料
! (一)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 : (二《)申:请人员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学历证明【、劳动(《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提供》。。原件核查);—
(—三)申请单位担保】书
《 第二《十,。八条 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的认定标准由】企事业单位》参照上述标准制【。定书面提出申—请经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核定《后由企事业单位安】排符合核定标—准的供应对象办理入!住,手续并?报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备案
— 第:二十九条 市、】县(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收到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后会同《。。民政部门由申—。请人所在社》区配合在15个工作!日内对其家庭人口】、住房状况和收入状!况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按】程序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申请《。对象:并登记备案;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五章 —分配管理《。
》第三:十条 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确定后市、县(】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分配方案【并向社会公布
【 分配方【。案应当?包括房源《的位置、数量—、户型、《面积租金标准—供应对象《范围意向《。登记时限等内—容
? : 第三十一条 【分配方案公布—后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可以按照分配方案!到市:、县(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进行!。。意向登记
》 ? 市、县(》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对意向登记】。的申请对象进行复】审
—。第三十二条》 对复审通》过的申?请,对象市、《县(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可以采取综合评【分、随机摇号等【方式:进行分配当》公共租赁住房房源】不能满?足供:给时采取轮候的方】式,进行分配按照申请】人的户籍情》况,、,家庭人?口、收入《。。。水平、住房》困难程度《等,确定轮候顺序
! 综合《评分:办法、摇号方式及】评分、摇号的过程和!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
【第三十三条 分【配对象与分配排序】确定后应当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申请对象按照】分配排序选择公【共租赁住房》
分配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
! 第三—。十四条 申》请对象选择公共【租赁住房后》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应当:。与其签订书面合同
! : 第三《十五条 公共租【赁住:。房配租配售合—同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一)房屋的—位,置、面积、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
: ?。(二)购房款—及,租金支?付方式;《
(—。三)租?赁期限;
— (四)房屋用!途和使用要求;
! (五》)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其他费用!的支付方式;
【 (六)房】屋维修责任》;
(七)!停止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情形!;
《 (八)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
!(九)上市交易约】束条件;
— (十)其他】约定
— 第三十六条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可约定分期租】赁合同期满承—租家庭?应当退出《住房承租家庭需继】续承租?的应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提?出申:请经市、《县(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续签租?赁合同
第!三十七条《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由市发》改部门会同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确—定,每两年公《布一次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原则上》。。应控:制在同地《段、同类型住房市场!。租,金标准的6》。0,%-70%
! (一)政》府投资建《。设并运?。营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根据?保障对象收入的高】低,分两档核定租—金标准?保障对象中的低保户!家庭(?家庭成?员有1人持有—低保证明)其租【金按一?档(最低《收入标准)》核,定其余家庭租金按二!档(中?等,偏下:收入标准《)核定
《 (二—),企事业?单位自?。行管理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可按《上述标准执行—或自行制定》标准报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备案后执!行
—(,三)在维持租—金相对稳定的前提】下可考?虑保障对象收入水平!的变化动《态调整租金减—免或补贴额度—直至按照市》场价格收取租金
】 第三十【八条 承租人应【当根据?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租金城镇最—低收:入家庭、进城务工】人员和个体经营户等!。创业人员《家,庭中的低保》户(家庭成员有【1人持有低保—证明)家庭可以申】请低收入《家庭住?房租赁补贴享受低】收入家庭住房租赁补!贴,的家庭如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其租金按二档!。(中:等偏下收入》标准)收取承租【人家庭?中的孤、老、病、残!等特困家庭无能力】支付租金的可以向县!(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租金减—免
?。 , 第三十》九条 已建成并【分配入?住的廉租住房统【一按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其租金水平仍!按,原有租金标准执行;!已,。建成未入住的廉【。。租住房?以及在建的廉租住】房项目统一》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优:先解决原《已审:核廉:租,住房保障《对象
第《。六,章 产《权办理
》 第四十条 公!共,租赁:住房在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时房屋权属【登,记机构应当在—房屋所有《权证附记栏内注【记“公共租》赁住房”属于共有】的,应,当注明共《。有产权?比例
第】四十一条 》由,。市、县(区)政府】直接出资《新,建、收购和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房!屋产权?登记在市、县—(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名?下由其进行管理【
第四【十二条 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土地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房屋?产权登记在投资单】位名下由投》资单位进行管理【其产权按共有产权方!式办:理其中?政府所占产权比【例主要为国家—补,助,资金、划拨土—地费用及《减,免,税费及行政》事业性?收费具体由》。市、县(区)住【房,。保障部?门商国土《资源部门《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 , 第四十三条 【共有产权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不得进行》抵押已取得共有产权!。。的公共租《。赁住房上市交—。易按照?。甘肃省经济适用【房管:。理实施办法》执,行
第七章》 :使用与?退出
第】。四,十四条? 已:分配公共《。租赁:住房应?。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组,。织实施物业管理并】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定】建立健全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制度
— 第四十【。五条 已出》售共:有产权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由购房人按》照产权比《例和销售总额的3】%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并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令〔2007〕!第1:65号)进行缴【纳、使用和》管理
— 第四?十六条 公》共租赁?。住房出租房屋的所有!权人作为房屋—。业主负?责公共租赁住房【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确》保公共租赁》住,房的正常使用维修资!金从租金收入中【支出
【第四:十,七条 公共租赁住】房只能用于》自住不得出借—、转让或闲》置也: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性活动承租【人不得?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确需—装修的应当取得【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同意
! 第四十《八条 公《共,租赁:住房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水、电、气、通讯!、,电视、物业服务【等费用?由承租人《负,责缴纳
】第四十九条 —承租(购买)—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5年《内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一)采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欺骗【方式取得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公】共租:赁住房的;
】 (三)》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四)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 (五)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 (六)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 (?七)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
《 《第五十条 承租家庭!违反:本办法?、合同期《满或终止租赁合同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确有困难—暂,时不能腾退承租【住房的?给,。予6个月过》渡期过渡期内参【照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市场租金收取租金】
承租人拒!不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市、县(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必,要时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并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八章】 , 监督管理
】 第五《十一条 市、—县(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要—。建立公共《。租赁住房档案详细记!载规划、计》划、建设和住房使用!以及承租人的—申请、审核、配租】以及违法违约情【况等有关信息—
? 第?五十二条《 市、县(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公共租赁住房使用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应当》对,承租人使《用公共租《赁住房的情况进【行巡查发现有—违反本办法规—定行为的应》当及时依法处理【。或者:向,有关部门报告
】 ?第五十三条》 房地产中介机构】不得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出租、转租、出售!等,经纪业务
【 :第五:十四条 有关—单位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依法】。追究主管领》导,人和直接《责任人责任
【 第五十五条 !各级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索贿【受贿或?者,侵害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承租【人,合法权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九章 】 附则
】第五十六条 【本办法由金昌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第五!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实?施,有效期5年2—007年9月6日】市政府发布的金昌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市政《府令第?7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