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筋混凝土筒仓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669-2011 建标库

8  附属工程

8.0.1、8.0.2  本章对筒仓工程附属施工项目提出相关规定,主要是保证筒仓使用中的安全。筒仓工程属于高、大结构,外露构件较多,本规范强调预埋件要随主体结构预留,目的是加强附属构件安装的可靠性。对于后锚固方法,有时限于操作方法、施工环境因素、锚固方式等原因,在一定程度影响了锚固施工的可靠性,因此要加强施工管理和质量控制,对于后锚固方法需要进行设计,并作现场检测。

8.0.3  筒仓施工时,由于沿筒体周围布置的纵向受力钢筋外形,相同或相似,釆用筒仓受力钢筋作为避雷线时,在混凝土分层浇筑后,无法再找到原已施焊的钢筋继续施焊。未施焊的钢筋在混凝土振捣过程中极易移位,利用错位不连续施焊的钢筋做避雷引下线无法保证良好的导电性。混凝土碳化理论的研究表明,直接利用结构的受力钢筋做避雷引下线,是促使混凝土碳化的重要原因之一。混凝土碳化将严重影响筒仓设计使用年限。此条作为强制性规定,应严格执行。

8.0.4、8.0.5  避雷接地装置应按照厂区避雷网设计进行施工。

8.0.6  筒仓工程一般均要求设置变形观测点并在工程施工阶段和使用阶段做沉降和变形监测,变形观测点的设置数量和设置位置除要符合设计和变形测量的规定,同时满足方便观测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