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筋混凝土筒仓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669-2011 建标库

10.2  环境保护

10.2.1  筒仓工程施工应釆取技术和管理措施提高模板、脚手架等周转材料的利用效率,降低材料损耗。

10.2.2  现场易产生噪声的设备应有隔声降噪措施。塔吊、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等设备在夜间施工时,应采用哑声电铃或对讲机传递信号。宜选用低噪声、低振动的机具,并采取隔声、隔振措施,避免或减少施工噪声和振动。振捣棒严禁振捣模板或钢筋。

10.2.3  严禁随意从高空抛掷物品。拆除模板时不得随意向低处摔扔,不得用硬物打击模板。

10.2.4  电动除锈机应装设排尘罩和排尘管道。混凝土在生产过程中应减少对周围环境的污染,搅拌站应设置封闭的防护棚,所有粉料的运输及称量均应在密封状态下进行,并有收尘装置。

10.2.5  砂石料堆场应采取防止扬尘的措施。水泥、掺合料等粉料应在仓库或密闭仓内存放,如露天存放宜遮盖严密,装卸和运输应有防止遗洒扬尘的措施。

10.2.6  加工木模板产生的锯末、碎料应按照固体废弃物处理要求进行处理,避免污染环境。

10.2.7  隔离剂、机械润滑油、切削冷却润滑液等应有回收和防止洒落措施,并应封存存放,防止渗漏污染土地。

10.2.8  混凝土搅拌场地应设置集水坑和沉淀池,并应及时清理沉淀物。

10.2.9  施工废弃物应及时收集、分类、清运,保持工完场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