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水《污染防?治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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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29】日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7年1!2月22日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防治水》污,。染,。保护和改善本市【水环:。境质量保《障,。饮用水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河流、《湖泊:、渠道、水库等【地表水体《。和地下水体的污【染防治
海洋环!境污染防《治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和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
第三条 【。水污染防治》应当以实现》良好水环境质量【为目标坚《持,注重节水、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
— 第四条 》市人:民政府对全市的水】环境质量负责区【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水环境《质量负责《
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水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促进清洁生产—合理规?划城乡?布,局,。。加强生态建设保护】和改善水《。环境质量
第五!条 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保障水污染防治的】财政投入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 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进入水污染【防治领?域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水污染防!治项目的信贷支持
! 第六条》 市:和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水》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水资源保—护和城镇排水—、污:水集中处理》。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资源保护》和城镇?排水、污水》。集中处理《。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 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规划、建设、国土】房管、农业、市容园!林、:交通运输、财政、】科技、?公安、海洋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水污】染防:治相关工作
第!七条 本《市实:行,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
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市!水环境质《量逐年提《。高的目标制定—考核评价《指标将水《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对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区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
—第八条 鼓励—支持:水污染防《。。治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先【进的水污染防治和节!水技术、设备实施水!。生态修复鼓》励支持海水淡化和再!生水利?用
《。第九条 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节约】用水和?水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普!及相关科学知识提高!公民的水环境—保,。护意识拓宽》公众:参与水环境保护的渠!道并对在水环—境保护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水污染》共同防治
【第十条 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水污染!防治的要求》和本市实《际,情况组织编制水污】染防:治规划纳入全—市环境保《护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市水污?染防治规划根据【水环境?状况和水污染防治】要求制定本区水环境!治理措施和实施方案!
第十一—。条,。 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水环境质量标!准和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本市地方标准;!对国家?。水环境质量标—准,和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地方?标准并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第十二条 【本市实行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控:制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相结【合的管理制度排【放水污染物的其污染!物排放浓度》应,当符合严于国家【标准的本市地方标】准,;,本市:地方标准没有规定】的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排放重点水污染【物的应当符》合总量控《制指标
向【城镇污水管网排放水!污染物的还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 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其主要污染物—还,应当符合相应—水功能?区的水环境质—量标准限值
【 第十三条》 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下达的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和本市水环境【质量状况《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组织拟!。定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分解落【实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据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分解落实计划—拟定本行政区域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实施方案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 对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完成》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区,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暂停审】批该区新增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同?。时约谈该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并向【社会公布
— 对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乡【镇(街?)、工业《园区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暂!停审:批其新?增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第十五条 本市依!法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核】发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排污】许可证载《明的污染物种类、排!放总量指标、排【放方式等要求排放】污染物
第十六!条 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水环境质量和水【污染源的统一监督】监测: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络
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发布:本市水环境质量状况!公报
《。 第十?七条 排放水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实施】水污:染,防治和污染物—排放管理责》任,制度:明确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八条【。 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水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其中排】放,重点水?污染物的《项目应当符合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要,求,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的不得开工建设
! 第十九条 建】设项目的《水污染防治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水污染防—治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第二—十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保持水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不得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违法排》放水污染物
水!污染防治设施—因异常情况影响处】理效果或者停止【运行的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在十二小时内向!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一条 !排放水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设置?排污口在河道设【置排污口的还应当】遵守国家和本市【河道管理相关规定
! 第二十二条 】排放水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对本单【位排:污,情况自行监测不具备!监测能力的应—当委托环境监测机】构或者有资质的【社会检测机构进【行监测并配合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监督性监测》
: 排放水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开监测—。数据并建立监测数据!档案原始监测记录】应当至?少,。保存三年
【。第二十三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确定重点排—污单位?并将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及其排污许可的种类!和数量向社会公【开
: 第二十四条 】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安装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监控设》备联网的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并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
—。 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的有效数—。据可以作《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和执法的依!。据
第二十五】条 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公开排污】信息、水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突发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 第:二十六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水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将被?查处排?。污单位的违法行【。为及:行政处罚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并记入【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第二十—七条 禁止下列【污染地表水和地【。下水的行为
【 (:一)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和容器!;
(二)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
(《三,)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
? (四)在河流】、湖泊、渠道、【水库等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堆放、存贮固体废弃!物或者其他污—染物;?
?(,五)利?用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等输送或者!存贮工业废水、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或!者其他废弃物;
! (六)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剧毒废液或者【将,含有:可溶性剧毒废—渣,向水体排放》。、倾倒或者直—接埋入地下;—
?(七)?通过雨水管道、暗】管,违法排放水污染【物,;
(八—)通:过渗:井、渗坑《、灌注等方式—违法向地下排—放水污?染物;
—(九)向水体排放】、倾倒放《射性:固体废物《或,。者含有放射性物【质的废?水;
(十)】向水体排放可能影】。响水环?境质量标准的含【热废水或者含病原体!的污:水
第》二十八条 人工【回灌补?给地下水的》不得恶化地下—水水质
进行地!下勘探、《。采矿、工程降排【水、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建设垃圾填埋场等】可能干扰地下含【水层的活《动应当?采取防护性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
第》二十九条《 ,船舶排放含油污水】、,生活污水应当符合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
船舶】的残油、废油应当回!收禁止排《。。入水体?
?禁止向水体倾倒【船舶垃圾
第三!十条 海事管理【机构按照职责—分工:对,所辖区内船舶—污染水体的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第《三十一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水污染】违法行为有权—进行举?报对查证属》实,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市和—区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不依法履行!水环境保护相关监督!。管理职责的有权【向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举报
接【受举报的机关应当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二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自觉《履行水环境保护义务!。树立节约用水、保护!水源:人,人有责的《观念提高水重复利】用率减?少,污,水排放
第三章 】。。饮用水水源保护
! 第:三十三条 本市实】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必要时在二级保护!区外围划定一—定区域作为》准保护区
》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由有:关区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出划】定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四条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所】。在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饮—。用水水源地隔离防护!设施建设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边界设立明】。确的护栏围网—和明显的《警示标志;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的边—界设立明显》的地理界标和警示】标志
《 ,禁止损毁、擅自【移动前款规定—的地理界标》、护栏围网和警【示标志
第【三十五条 》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二)设【置排污口《或者排放污水、工业!废水;
《 (?三)堆放、存贮【工业废渣、固体废】弃物和其他污染【。物;
(四【)饲养畜《禽、水产养殖和【。擅自:放生水生生物;【
?(五)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的方法以】及使用机动船只进行!水产捕捞《;
:。 (六)》组,织或者进行游泳【、垂钓、水上体育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源的活—。。动;:
, (七)开办旅游!观光、游船游览等】活动;?
(八》)乱砍滥伐树木【破坏植被《采砂、取土等
】 已建成的与供【。水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公园、旅游景区由区!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 第三十六条 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新建存贮液体】化学原料、油—类或者?其他含有毒污—。。染物物质的工程设施!;
(二)【设置:排污口或者向—城,镇污水管《网以外?排放污水、工业废】水;:
?。(三)堆放、—存贮:工业废?渣、固体废弃物【和其:他污染?物;
(四)乱!砍滥伐树木破坏植被!擅自采砂、取土【。等
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和存贮液》体,化学原料《、油类或者其他【。。含有:毒污染物物质—的工程设施由区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第三十七条 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改《建,建设项目增加排【污,量的;?
, (二)》乱砍滥?伐树木?破坏植被擅自采【砂、取?土等
第四章 工业!。水污染防治》
, 第三十八条 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合理规划工业布局促!进,工业:企业实?行清洁生产节约【。用水减?少水污染物》排放量
—第三十九条》 市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产业结构调整】的规定和《准入标准禁止新建】、扩:建,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工业项目—
市工》业和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淘》汰严重污染水环境】的产:品、工艺、》设备的规定
【 第四十条》 本市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的要】求推动工业园区【建设通过《。合理规划工业布【局引:导工业企业》入驻:工业园区
》。 第四十一条 】建,。设工:业园区应《当同步配套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设—施
? 工业园区未按照】规划: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或者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不达标!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暂停审批该工】业园区?新增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第四十二条 】本市禁止《新建、扩建制浆造纸!、,制革、染《料、农药合成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
已【建成的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生!产项目由区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责令—关闭
? 第四十》三条 工业企业排】放工业废水》应当接入《城镇污水管网进行污!水集中处理不得非法!倾倒、偷排工—业废:水
第?五章 城镇》水污染防治
】第,四十四条 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的规》划、建?设提高?城镇:。污水的处理》。率,。
第《四十五条 新城镇建!设应当同步规划、】设,计、建设雨水排放管!网与:污水排放管网实【。行雨:水、污水分流
!尚未实现雨污分流】的区域?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雨》污分流改《造计:划加快实施雨污【分流改造《或者采取截》流、调蓄和治理等】措施
第—四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雨水《收集口?、雨水管《道排:。放或者倾倒污水、】污物和垃《圾等废?弃物
《 第四十七条 实施!新城镇建设应当按】。照规划?将污:水,。管网接?入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不能接入的应当!自,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第四十八】条 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应当》保障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确保出水【水质达?到国家和本市—相关排放标准
】 已投入运》行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出水水质达标—率、污水处理率应当!纳入区水环境保护】。目标考核体系
!第四十?九条 城镇用—水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缴:纳的污水《处理费应当用于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行和污?泥处理处《置不得挪作他—用
《第五:十条: 排放下列污水的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标准进行预处—理,后,排入城镇污水管【网
(》一)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含病原?体的污水;
— (二)含难以生!物降解的有机—污染物的废》水;
《 (:三):含高盐的工》业废水?
?。第五十?一条 实《验室:、检验室、化—验,室,产生的有《毒有害废液应当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单独收集并交由】。专,。业处理单位处理不】得排入?。城镇污水管网—或者直接排入—水体
第五【十二条 《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对污?。。水处理所产生污泥】的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十三条 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单位或者污泥处】理处置单位应当【安全:处理处?置污泥保证》。处理处置后的—。污泥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对《产生的污泥以及处】理,处,置后的污泥去—向、用?途、用量《等进行跟《踪、记录并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六章 农业和农!村水污染《防治
第五十四!条 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水资源承载力和【水污染防治的—要求优化农村—产业结构和产—。业,发展布局《强化农业的生态【功能
》第五十五条 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因地制宜、标!。本,兼治:、分期规划、积极推!进的原则《编制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坑塘治【理规划制定》污水处理《实施方?案,对于未纳《入城镇污水管网【的村庄应当采取【建设污水《。处理站或者其他适宜!的处理?方法使农《村生活污水达标排放!
水库周边【、河:道两侧等重》点,区域的村《庄应当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 第五十六条 本市!。鼓励种植《业采取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生物防治、!节水灌?溉等措施减少化【肥、农药施》用量防止污染—水环境
第【五十:。七,条, 禁:止在农业种植中利】用工业废水和—城镇污水灌溉—禁止利用有毒有害的!。污泥做肥料禁止违】。反规定使用剧—毒、:高残留农药
第!五十:八条 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支持现有【规模化养殖场建设】配套的畜禽粪便污水!无害化处理》设施实施雨污—分流;引导种植和】养殖相结《合的资源化利用
! 新建、改建和【扩,建,的规模化养殖场应】当同步建《设畜禽粪便污水【处理设施《
?规模化养殖》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使经:过处:理的畜禽粪便污水】符合:农田利用要求或【者排放标准对动物】尸,体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禁止向水体【丢弃
? 第五十九条【 本市鼓《励水产养殖企业和个!人使用无污染—的渔用饲料、—渔药:减少化学药》物,的使用采用生—物防:治方法防止》污染水环境
【 水产养殖》排水直接排入水体】的应当符《合受纳?水体水?功能区的水环境【质,。量标准
第七章 水!污染事故预》防与处置
第】六十条 《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和完善水污染事!。故处置?应急预案落》实责任主体明确预】警预报?与响应程序、应【。。急处置及保障措【施等内容依法及【时公布预警信—息
: 第六十一—条 可能发生水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制定应《急预:案并建设《事故状态下的水污】染防治设施储—备应急救援物资做】好应急准备定期【进行演?练,
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在其储存场—所建立防渗漏围【堰在厂区《修建消防废水、【废液的收集装置【采取措施《防止在处理安—全生产事故》。过程中产生的可能】污染水体《的,消防废水、》。废液排入水体
【 , 第六十二条 企】业事业单位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水【污染事故时》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报告所!在区人民政府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通—报,有关部门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等相关部门及时【对水:污染事故可》能影响的区域进行监!测督:促造:成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妥善处理事故【造成的水体污染
第!八章 区域水污【染防:治协作
第六】十三条 本》市与北京市、河【北省及周边地—区建立水污染防【治上下游联动协【作机制和《统一协同的流域水】环境管理机制共同做!好流域污《染治理和水环境保】护
第六十四条! 本市在与北—京市、河《北省交界《地区加强跨界水质】断面监测并将监测数!据定期向北京市、】。河北省?通,报
本市与河北!省建立区域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预?警,、应急?。处理联动《机制确保饮用水安】全
? 第六十五条 本市!与,北,京市、河北省及周边!地区建立《跨行:政区域?水,污染事故应急联【动和会商机制及时】沟通:事故应?对和处理的》信息
? 第六十六条 】本市建立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生态补偿机》制对纳入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实行生态补偿
!本市加快建立跨界】水环境补《偿机制?实行区之间相互【补偿
《 第六?十七条 《本市推动与河北省建!。立引滦水环境补偿机!制促进水污染—治理保障水环—境质:量
第?九章 法律责任
! 第六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违反本条!例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向城镇污水—管,网排放?污,水水:质不符合排水管理】规定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依照排水》管理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六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水污染!。。物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排放?。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 , 第七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或者备案擅!自开工建设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法律予以处罚
】 第七《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建:设项目的水污染【防治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予以】处,罚
《第七: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水污染防》治设施因异》常情况影响处—理效果或者停—。止运行未按》照规:定报:告的;
《 (二)重点排】污单位不依》法公开或者不如实】公开环境《信息的
第七】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一】)拒报或者谎报有】关水污?染物排放《申,报事项的;
— (?二):未按:。照规定对《。所,排放的水污染物进】行监测或者未保存】原始监测记录的【;
(三)重点!排污单位未》按照要求安装—、正常运行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或者未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的
第七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第【七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未依法设置排污口】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有关河《道管理规《定在河道设置—排污口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罚
》 第七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下—列规:定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处》以罚款;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一)违反!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第十】项规定的《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 (?二):违,反第二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九项规定的》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七项、第八!项规定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在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内有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行为?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依照第【一,款规定实施处罚【
?。第七:。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船?舶违法排放水—污染物?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项、第三【十六条第《一,项、第三《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进!行,违法建设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第七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项》第三十六条第—二项:规定:排放污水、工—。业废:水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设》置,排污口的由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产,整治
第八【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没【收,违法物品和》工具:对单位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 (一)损毁、擅】自移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理界标、护栏围网!和警示标志的—;
(》二)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饲养畜禽、水产【养殖和擅自放生水】。。生生物的;
【 (三)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的方—。法以及使用》机动船?只进行?水,产,捕捞的;《
(四)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组织游泳】、垂钓、水上—体育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源的活!动的;
(五)!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开办旅游【观光、游船》。游览等活动的
】 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内》堆放、存贮工业【废渣、固体废弃物和!其他污染物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的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涉?及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实施处罚
— 个人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游泳:、垂钓、《进,行水上体育》。活动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 第八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非法倾倒、】。偷排工?业废水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 第八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向雨水!收集:口、:。雨,水管:道排放或者倾倒污水!、污物和垃》。圾等废?。弃物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依?照排水管理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八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五:十条:规定未对排放—的水污染物进行预处!理,。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第八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未将—有毒有害废》液,单独收集并交由【专,业处理单位》处理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 第八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单位或者污泥处】理处置单位违法【处理处置《污泥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依照排水《管理: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八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在农业种《。植中:利用工业废》水和城镇污水灌【溉、利用《有毒有害《污,泥做肥?。料的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 在?农业种植《。中违反?规定使用剧毒、高】残,留农药?。的,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措施消除【危害:;情:节严重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八:。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未建【。设畜禽粪便》污水处理设施或【者未经验收合格规模!化养:殖场即投入生产、】使用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予以—处罚
第八十八!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主管:部门: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一)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水《。。污,染,物的;
—(二)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的;
(】三)通过《雨水管道《、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
: (四《)排放?。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排《放,的水污染物的
!第,八十九条 》对处以按《日连续处罚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自决》定按日连续处罚【之日起七日内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主管部【门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并向《社会公开《。约谈情?况,、整改措施》。及结果?
, , 第九十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除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并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处以拘留
!(一)?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
(】二)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水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
(》。三):通,过雨水管道、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
—第九十一条》 单位和个人实施】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依据:刑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九十二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水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水污》染,防治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
, (二)接到对污!。染水环境行》为,的,举报或?者其他?部门:移送违法案件不依】法查处或者泄露举】报人信息的;—
:。 (三)违反—规定不公开水环境相!。关信息的;
】(四)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其他行为的!
: 第:九,十三条 造成水【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承担水环境修】复责任?对受:到损失的单位或【者个人依《法予以赔偿》
第十章 附则【
第《九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是指:收集、接纳》。、输送、《处理、处置及利用城!市污:水的设施的总称包】括城镇污水》处理厂、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和农村污水处理站】等
第九十五条! 本条例所称水【。功能区是指根据【流,域或:者区域水资源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依!据其水域具有—某,。种,应用功能和作用【由市人民政府批准】划定的饮用水源、】工业用水、农业【用水、景观娱乐用】水等水功《能区
《 ,第九:十六:条 本条《例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2002年4月】18日天津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2》010年9》月25日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修?正的:天津市引滦水源污】染防治管理》条例2?004年1月7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公布?、2004年—。6月21《。日,修正:的天津市水污—染防治管理办—法(2004—年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67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