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         !   ?    天津市【人民政府《 ,。 ,   ?   ? ,。        】2018年9月【30:日    》 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   ?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为完》善本:市住房保障体系加】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天津市基—。本住房保《障管理办《法(2012—年市人民政府令第】54:号)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公共!租赁:住房的规划建设、申!请准入、经》营,管理、使用退出【和监督管理》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人【民政府?提供政策《支持:规定:套型面积和租金标】准向:符合条?件的家庭及外地【来津就业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第四条 市】国土房管局负—责,全市公共租》赁住:房工作的《指导:、推动、监督和【协,调各区房《管局是本行政区域内!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共租】。赁住房工作的具体实!施和监督管理  】 市发展改革—委、市建委、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委,等管理?部门和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 公共租—赁住房通《过新建?、收购?、改建、长期租【。赁、社会捐赠等多】种途径筹集公共租】赁住房?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宿舍型住》房   外地来津】就业人员较为—。。集中的区域其所【。在区:人民政府应当多【渠道筹集《宿舍型住房等公【共,租赁:住房   》第,六条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资金按照国》家和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多渠道筹集   第!七条 ?投资建?设、运营公共租赁住!房享受?下列:。优惠政策  — (一)建设优惠公!共租赁住房依据市】。建委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投—资计划进行》建设享受本市经【济适用住房供—。地、建设优惠—政策  《 (二)税收优【惠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执行国家】相关规定   (】。三)资金支持人民政!府可按?。公共租赁住房贷款】利息的一定比—例给予垫息》用,于偿:。还公共租赁》住房贷款利息等【垫息:资金由住房》保障资金垫付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可以规划建设配【套商业服务设施【统一管理《经营实?现资金平衡   (!四)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优惠政策【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  第八条》 公共租赁住房按照!。本市住房保》障规:划和年度建设任务目!标选址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住?房建设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做【到统筹兼顾》。、合理布局实行【集中建设与》。分散配?建相结合同步配套建!设教育、社区—服务、商业金融等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设施规模!应当符合本市—居住区配套设施定】额指标要求   】第九条?。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应当为—国有建设用地—土地采取划拨、【作价:出资(入股)等【方式供应实行土【地划拨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取得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投资—计划、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土地划拨》手续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予以重【点保:障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第】十条 新建公共租】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以?30至45平方米为!主最大不超》过60平方米户【。型设:计应当符《合功能?齐、配套全、安全】可靠的要求科学利】用空间具备基本居】住功能宿舍型公共租!赁住房的设计应【当符合国家宿舍建】筑,设,计,规范   第十【一条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应当严格履行法【定建设程《序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质量《、安全、节能和环保!要求   公共租】赁住房?在交付使用》前应当按照》经济、环保原则进行!适当装?修具:备基本使用》。功能达到规定的【交付使用条》件   有关单位】和人员依法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 ?  第十二条 收】购的公共《租赁住房应当—户型适中、价格合】理收:购价格?。由市发展改革—。。委核定市国》土房管?局配合做好价格核定!相,关工作   收购】的,公共租赁住房为在建!项目的应当约定竣】工期限确《保按期交《付使用 《  :第十三?。条 收购《新建住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从售房款中提留【1.5%建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资金:   第十四条 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由所》在区人民政府按照】新建住宅小区—管理要求《纳入管辖范》围并组织《。民政:、房管、《公安:、建设、市容—园林等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各自管理职》责实施?社区综合管理—   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设立居民!委员会?项目入住时》。同步开展工作   !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应当实行物业—管理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应当符合】本市有关规定—要求   第十五】条 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入住前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完成配套的非】经营性公建移交【接管工作由》接管单位负责日【常运营和维护—管理:工作:  : ,   ? 第三章 申请与】准入    —     第十【六条 公共租赁住房!实行准?入制度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公:共,租赁住房  — (一)《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非?农业户?。籍符合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或者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或者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条?件且尚未租赁—住房的家庭以及已】领取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或者—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或!者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且房屋租赁期限符】。合,规定条件的家—庭   《(二:)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非《农,业户籍上年人均年收!入,3万:元(含)以下、【人均财?产11?万元(含)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含)?以下且尚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家庭(包括年】满18周岁及以上】单人:户)   调—整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由市国土—房,管局会?同有关部门结合【。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提出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市国土房】管局依?据公共租《。赁住房房源供—应情况指导区房管】局调:控受理申请人—范围:和数量  》。 外地来《津就业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由市国土房管局】根据本市实际—情况确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 第十七条》。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的区房管局》提出申请申请时【应当如实申报户籍】、家庭人口》、住房状况、—。。家,庭收入、财产—等情况并书面声【。明同意接受相关审核!部门的调《查核实?   第《。十八条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应?当依据家《庭实际情况选择签订!履,约承诺、提》供保证等方式保证】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的履:行相关实施细则由】市国土房管局制定 !  第十九条— 经审核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区房管局》应当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日   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区房【管局应当对异议内】容予以核实》并反馈核《实结果 《  :对公示内容》无异议或者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区房管!局应当准《予申请人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 ,    第四章 配!租管理?    《  :   第二十条 】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可:以确定?经营单位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的运营、管理和维修!养护等工作经营单位!应当具有房》屋,管理经验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第二十一【条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按照项目所在【区域房屋《租赁市场指导租【。。金,确定和调《整具体项《目的租金标准—由市:国土房管局提出【经,市发展?改革委核定》后公布每套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由—公共租赁住房经【营,单位按照核定的【项目租金《标准:。结合楼层、》。朝向调剂等系数确】定   租赁期内项!目租金标准调整的】公共租?赁住房?经营单?位应当与承租家庭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变更租—金数额 《  第二十二条【 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确,定后市国土房—管局制定配租方案并!向社会公布配—租方案应当包括【房源的位置、数【量、户型、》面积以及租金标【准、配租标准、供】应对象范围、—。意,向登:记时限?等内:。容   第二十三】条 准予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按照下列】次序进行摇号—、选:。房 :。 , (:一)准?予领:取住房租《赁补贴且家庭成员】中有肢体一、二【。级残疾或者》视力一、二》级盲的家《庭;   (二【)前项规定之外【的准予领《取住:。房租:。赁补贴?的家庭;   (】三):。。其他准予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  【 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同等条《件下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含)以上—的优先租赁 —  第二十》四条: 在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签约入住【前区:房,管局应当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复【核复核不合格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和《经营单位经营单位】不得与?申,请人签订租赁—合同  《 第二十五条 签】。订,租赁合同前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交纳租房保证金【符合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条件的家【。庭,按照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符!。合,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和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条件【的家庭按照承租【住房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0元的标》准,交纳租?房保证?金;其他家庭按照】。承租住房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0元的标准—交,纳,租房保证金  【 租房保证金由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中【心专户存储》按照同期《银行1年定》期存款利率为—承租家庭计息—未满1年的按照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租房保证金!及利:息可用于抵扣承租家!庭欠缴?租金和违约金等【用,于抵扣的租》房保证金《。未满1年的按照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 承租家庭腾退【住房时退还租房保】证金剩余本息 【。 ,。 第二十六条 公共!租赁住房出租人和承!租人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合同示范文【本由市?国,土,房管:局,。依据有关规定制【。。定租赁合同联网【打印 ?  第二十七条 除!不可抗力外获得【承租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的《申请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视同放弃承!租资格1年》内不接?受重新申请  【 (一?。)未按规定选定住】房的;   (【二)未按规定交【纳租房保证金的;】   (三》)已选定住房—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   】(四)其《他放弃承租》资,格的情况 》  第五章 使用与!退出 ?    《   ? 第二十八条 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家庭应当按照租赁!合同按期《足额缴纳租金及相关!费用准予领取住房租!赁补贴?的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住房租赁补贴!直接划入《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或《者经:营单位?租金收入《账户  《 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家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应,当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并》委托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和住房!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按月】提取   第二十】九,条 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家:。庭,不得转借、》转租、空置、—。损坏:所承租的住房不得】改,变房屋使《。用用途、结构和配套!设施:  : 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及【其委:托的经营单位不得】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性《住房性质、用途、配!套设施及经营性配】套公:建的规划使用用【途   第三十【条 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家庭初次承租期】不超过?3,年租赁合同期—满需要继续》承租的?。家庭应当《在租赁合同期满前3!。个月向准予》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区房管局申】请续租经《区,房管局审核符—合,条件的每次续租期限!不,超过:1年租金按届时标】准执:。行   第三十一条! ,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家!庭符合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申》请相应标准的住房租!赁补贴   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期间承》租家:庭符合经济适用住】房条件或者限—价商品住房条件【的可以申请相—应的保障《性住房 《  第?三十二条 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家庭应【当按:照,规定履行申报义【务   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家庭申报信息的核实!、,。处理、住房保—障方式转《换等实施《细则由市《国,土房管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三十三条 》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家庭违反租赁!合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共租赁住房—经营单?位有权依法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并收:回住房;《造成损失《的公共租赁》住房经营单位—有权要求承》租家庭赔偿》损失   》(一)将承租住房转!借、转租、空置【的,; :  (二《)擅自改《变承租住《房使用用途、结构和!配,。套,设施的;   【(三)经催告欠【缴租金累计满6个】月的;   —(四)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的!;  ? (五)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三十四条 政【府,征收、征用公共【租赁住房或者—因不可抗力》情,形致使该房屋无【法继续出租的租赁】合同终止   第三!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营单位?应当通知承租—家庭限?期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  :(一)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家庭:未,按规定申请续租【或者申请《续租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   (二—)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解除《。的;   》(三)?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家庭在租》赁期:内购买保障性—住房或者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的 】 , 第三十六条 对出!现下:列情形?的承租人公共—租赁住房经营单【位应当为其安排搬】迁期搬迁期内—租金:按照届时租金标【准确定   (一】),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搬迁期自其》租赁合同《期满:次月起计《算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二】)承租期间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的搬迁期可以至租】赁合同期满;—租赁:合同期满后确无住房!的搬迁?期可以延长》最长不超过》12个月  — (:。三)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者限价】商品住房的搬迁期】自其购买的保障【性住房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次《月起计算期限—为2个月   第三!十七条 对逾期拒】不腾退?公,共租赁?住房的承租》人经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腾《退期间房屋使用费】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计收   第三!十八条 《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期,间发生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以及承租【。家庭使用公共租赁】住房发生的》水、电、气、热、】通讯、?有线电视等费—用由承租家庭承【担   符》合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条件的家庭】按本市廉《租住房管理相关规定!担负物业管》理服务费《。在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期间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与】廉租住房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费的差额由住房【保障:资金:支付:拨付给产权单位或者!经营:单位   公—共租赁住房的维【修养护、日》常管理、设备更新】所发生的费用由产权!单位承担 》。  第三十》。。九条 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收入存入项!。目资金监管》账户: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有关规定缴入同!级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偿还公共租】赁住房贷款本—息,及公:共租赁住房的—。维护、管理等 【  第四《十条 公共租赁住】房经营单位应当建】立住户、住房—档案并将住户入住情!况登记造册》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共租赁住房使用情况!。发现:违反:规定使?用公共租赁住房等情!况及时报告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承租家】庭有义务《配合:经营:单位、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公共租赁住房使【用情况的核查工作 !  第四十一条【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不得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出租、》。转租、出售》等经:纪业务    【   第六章—。 附则 《  :      第四】十,。。二条 滨海新区、武!清区、宝坻区、【宁,。河区、静海区、蓟】州区人民政府—。可以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报市》国土房管局备—案,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