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 现将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 】 天!津市人民政府—。
? , 】 , 《2018《年9:月30日
—
?。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为完善本市住!房保障体系加—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天津市》基本住房保障管【理办:法(:2012年市人民】政府令第54—号)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公,共租赁住房的规【划建设、申》请准入?、经营管理、—使用退出和监—督管理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人民政—府提供?政策支持《规,定,套型面积和租金标】准向符合条》件的家?庭及:。外地来津就》业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第四条! 市国土房管局负责!全市公共租赁住【房工作的指导—、推动、监》督和协调各区房【管局是本行》政区域内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共租赁?住房工作《的具体实施和监【督,管理:
市发》展改革委、市建【委,、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委,等管:理部门和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 公共租赁—住房通过新》建、收购、改建、】长期租?赁、社会捐赠等多】种途径筹集公共租】赁住:房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宿舍型《住房
外地来津!就业人?员较:为,集中的区域其所在】区人民政《府应当多渠道—筹,集宿舍型住房—等公共租赁住房
! 第六条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资》金按照?国家和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多》渠道筹集
第】七条 投资建设、】运营公共租》赁住房享《。受下列优《惠政:策
? ,(一)建设优—惠公共租《赁住房依据市—建委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投资计划【进行建设《。享,受本市经济适用住房!供地、建《设优:惠政策
(二】)税收?优惠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执:行国家相关规定
! (三)资》金支持人《民政:。府可按?公共租赁住房贷【款利息的《一定比例《给予垫息用》于,偿还公共租赁住房贷!。款利:。。息等垫息资》金由住房保》障资金垫付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可】以规划建设配套商】业服务设施》统,一管理经营实现资金!。平衡
》(四)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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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八条 公共租—赁住房按照本市住房!保,障规:划,和年度建设任务目】。。标选址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住》房建:设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做到统筹兼》顾、合?理布局实行集—中建设与《分散配建《相结合?同步配套建》设,教育、社《区服务?、商业金融》等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设施规》。模应当符合本市居】住区:配套设?施定额指标要求【
第九条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应当为国有建设用!地土地采《取,划拨、作价》出资:(入:股)等方式供应【实行土地划拨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取得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投:资计划、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土地划拨—手续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予【以,重点保障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第十条 新】建公共?租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以30至4】5平方米为》主最大不超》过,6,0平方米户型设计应!当符合功能齐、【配套:全、安全可》靠的:要,求科学利用空—间具:备基本?居住:功能宿?舍型公共租赁住房】的设计?应,当,符,合国家宿《舍建筑?设计规范
— 第十一条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应当严格履行!法定建设程序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质量、安《全、节能和环—。保要求
公共租!赁住房在《交付使用前应—当按照经济》、环保?原则进行适当装修】具备基本使用功【能,达到规定的交—付使用条件》
?有关单位《和人:。。。员依法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
! 第十二条 收购!的公共?租赁:住房应当户型适中、!价格合?。理收购价格》由市发展改革委核】定市国土《房管局配合做好价】格核定相关工作
! 收购的公共—。租赁住房为在建项】目的应当约定竣【工期:限确保?按期交付《使用
第—十三条 收购—新建住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从售【房款:。中提:留1.5%建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资金
— 第十四条 【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由所在区人》民政府按《照新:建住宅小区管理要】。。求纳入管辖范—围并组织民政、房管!、公安、建》设、市容《园林等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各自管【。理职责实施社区【综合管理
— 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设立—居民委员会项目入住!时同步开展工作
! ,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应当实行物业管【理,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应当符》合本市有《关规定要《求
《第十五?条 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入住—前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完成配套的非【经营性公《建移:交接管工作》。。由接管单位负责日】常运:营和维护《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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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申请与准入
】。
第!十六条 《公共租?赁住房?实行准入制度—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公共租!赁住房
(一)!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非农业?户,籍符合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或者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或者!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条件且尚未租赁住房!的家庭?以及已领取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或—者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或者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且房屋租—赁期限符合规定条】件的家庭
》 :(二)?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非农】业,户籍上年人均年收入!3万元(含》)以下、人》均财产11万元【(含)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含)以下且【尚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家庭(包括年满!18周岁及以上【单人户)
调整!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由市国【。土房管局会同—有关部门结合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提出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市国?土房管?局,依,据公共租赁住房房源!供应情况指导区【房管局调控受理申】请人范围和数量
! 外地来津就—业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由市?国土房管局》根据:本市实?际情况确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十七条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的区房管局提出申】请申:请时:应当:如实:申报户籍、家庭人】口、住房《状况、家庭收入、】财,产等情况并书—面声明同意接受【相关审核《部门的调查核实
】 第十八条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应:当依据家庭实际【情况选择签》订履约承诺、提供】保证等方式保证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的履行【相关实施细则由市】国土房管局制定
】 第十《九条 ?经审核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区房》管局:应当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日
》 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区房管局应当】对异议内容予以【。核实并反馈核—实,结果
对—公示内容《无异议或者》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区房管局应当准】予申请人《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
第?四章 配《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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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可以确定经营—单位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的运营、管【理和维修养护等工】作经营单位应当【具有房屋管理经验】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第二十一条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按照项【目,所在区域房屋租赁市!场指导租金确定和】。调整具体项》。目的租金标准由市】国土房管局》提出经市发展改革】委核:定后公布每》套,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由公共】。租赁住?房经营单《位按照核《定的:项目租金标准结合楼!层、:朝向调剂等系数【确定
租赁【期,。内项目租金标—准调整?的公共租赁住房经营!单位应?当与承租家》庭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变更租金《数额
第—二十:二条 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确定后—市国土房管》局制定配租方案【并向社会公》布配租方案应—当包括房源的—位置、数量》、户型、《面积:以及租金标准—、配租标《准、供应对象范围】、,。意向登记时限—等内容
第二】十三条 准予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按照下列次序进【行摇号、选房
!(一:。)准予领取住房租】赁补贴且《家庭成员《中有肢体《一、二级残》疾或者视力》一、二级盲的家【庭;
(—二)前项规定—之外的准予领取【住房租赁补贴的【。家庭;?
(三)其他】准予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
! 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同等条》件下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含)以上的优!先租赁
第【二十四条 在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签约!入住前区房管—局应当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复核复核不》合格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和经:。营,单,。位经营单位不得【与申请人签订—租赁合同
第二!十五条 签订—。租,赁合同前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交】纳,。租,房保证金《符,合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条件的》家庭:按照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符合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和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条件的家!庭按照承租住—。房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0元《的标准交《纳租房保证金;【其,他家庭按《照承租住房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0元的标准交【纳租房保证》金
租房保证金!由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中心专【户存储按照同期银行!1年定?期存款利率为承租家!庭计息未满1—年的按照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 租房保》证,金及利?息可用于《抵扣承租《家庭欠缴租金和【违约金等用》于抵:扣的租房保证金未】满1年的按照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承租家【庭腾退住房时—退还租房保证金【剩余本息
第二!十六条 公共—租赁住房出租—人和:承租人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合同《示范文本《由市国土房》管局依据有关—规定制定租赁合【同联网打印
第!二十七条《 除:不可抗力外获得承】租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的申请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视同放弃承租资格】1年内不接》受重新申请
【 (一)未按规定选!定住房的《;
(二)未】按规定交纳》租房保证《金的;
(【三)已选定住房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
?(四:)其他放弃承租资格!的情况
—第五章 使用与退】。出
【
, 第二十》八条 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家庭应【当按照租《赁合同?按期足?额缴纳?租金及相关》费,用准:予,领取住?房租赁补贴的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住房租!赁补贴直接划—入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或者经营单】位租金收入账户【
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家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应当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并委托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和住:。房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按月》提取
》第二十九条 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家庭!不得:转借、转租、空置、!损坏所承《租的:住,房,不得改变房屋使用】用途、结构》和配:套设施
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及其委托的经营单】。位不:得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性住房性质、用!途、配套设施及经营!性配套?公建的规划使—用,用途
》第三十条 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家庭初次承》租期不超过3年【租,赁合同?期满需要继续承租的!家庭应?当在租赁合同期满】前3个?月向准予《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区房管局申—请续租经区房管【局审核?符,。合条件的每次续租】期限不超过1年租】金按届?时标准执行
第!三十:一条 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家庭符合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申】请相应标准的住【。房租赁补贴
【。 ,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期间《承租家庭符合经济适!用住房条件或者限价!商品住房条件—的可以申请相应【的保障性住房
!第三十二条 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家—庭,应当按照规》定履行?申报义务
【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家庭申报信息】的核实、处理、【住房:保障方式转换等实施!细则由市国土房管】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 第三十《三条 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家庭违?反租赁合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共租赁住房—经,营单位有权依法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并收回住房;造成损!失的公共租》赁住房经营单位有】权要求承《租家庭赔偿损失【
(一)将承】租住房转借、转租、!。。空置的;《
(二)擅自】改变承?租住房使《用,用途、?结构和?配套设施的》;
《(三)经催》告欠缴租金累—。计满6个月》的;
(四)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的;《
(五)—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况
— 第三十四条— 政府征收、征【用公共租赁住房或者!因不可?抗力情形致》使该房屋《无法继续出租—的租赁合同终—。止
第三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营单位!应当通知承租家庭限!期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一)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家庭未按》规定申请续租或【者申请续《租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
(二—。)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解?除的:;
《(三)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家庭在—租赁期内购买保【障,性住房或者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的
】 第三十六条 】对出现下列情—形的:承租:人公共租赁住—。房经营单《位应当为其安排搬】迁期搬迁期》内租金?按照届时租金标准】确,定
(一)【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搬迁期自其租赁合】同期满次月起计算】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二)承租期间【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的搬迁期可】以至:租赁:合同期满;租赁【合同期?满后确无住房的搬迁!期,可以延长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三)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者限价商品住】房的搬迁期自—其购买的保障—性,住房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次月起计算期!限为2个月
— 第三《十七条? 对逾期《拒不腾退《公共租赁《住房的承租》人,经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腾退期间!房屋使用费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计收《
, , 第三十八条— 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期间发生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以及承】租家庭使用公共租赁!。住房发生的水、电、!气、热、《。通讯、有《线电视等费用由承租!家庭:承担
符—合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条件的家庭【按本市廉租住—房管:理相关规定担负物】业管理服《务费在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期间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与廉租住房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费的》差额由?住房保障资金支付】拨付:给产权单位》或者经营《单位
《 公共租赁》住房的维修》。养护、日常管理、设!备更新所发生的【费用由产《权单:位承担
《 第三十九条 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收:入存入项目资—金监管账户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有关规定缴—入同级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偿还公共》租赁住房贷款本【息及公共租赁住房的!维护、管理等—
第四》十条 公共》租赁住房经营—单位应当建立住【户、住房档案并将住!户入住情况》登记造册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共租赁住房!使用情况《发现违反规定使用】公共租赁住房等情况!及时报告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承》。租家庭有义务配合经!营单:位、:。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公共租赁住房使用】情况的核查工作【
: 第四十一条—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不得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出租、转租、出【售等经纪业务
】 :
第六章—。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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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条 滨海新区【、武清区《、宝坻?区、:宁河区、《。静海区、蓟州—区人民?政府可以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报市国土房》管局备案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