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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  现将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        】  :   ?     天津【市人民政府 —         !      —。 2018年9月】30日    【 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 ,    第》一条 为完善本市】住,。房保障体系加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天津市?基本住房保》障管理办法(20】12年?市人民政《府令第54号—)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公:共租赁住房》的规划建设、—申请准入、经营【管理、使用退出和监!督管理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人民政府【提供政策支持规定】套,型面积和租金—标准向符合》条件:的家庭及《外,地来津就业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  第四条 —市国土房《管局负责全市公【共租赁住房》工作的指《。导、推动、监—督和协调各》区房管局《是本行?政区域?内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共租赁】住房工作的具体【实施:和监督管理   】。市发:展改革委、市建【委,、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委:等管理部门和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的?相,关工作 《  第?。五,条 公共租赁住【房通过新建》、,收购、改建、长期租!赁、社?会,捐赠等多种途径【筹集公共租赁住【房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宿—。舍型:住房   外地【来津就业人》员较为集中的区【域其所在区人民政府!应当多?渠道筹集宿》舍型住房等公共租】赁住房   第【六条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资金按照!国家和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多渠道筹】。集  ? 第七条 》投资建设、运营公】共租赁住房享受下】列优惠?政策:。   ?(一)建《设优:惠,公共租赁《。住房:依据市建委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投资计划进行建!。设享:。受本市经《济适用住《房供地、建》设优:。惠政策   (二】)税:收优惠?。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执【行国家相《关规定 《 , (三?),资金支持人民政【府可按?公共租?赁住房贷款利息【的一:定比例?。给予垫息《用于偿还公共租赁】住房贷款利息等垫】息资金由《住房保障资》金垫付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可以规《划,建设配套商业服【务设施统一》管理经营实现资金】平衡   (四)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优惠政策【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   第八条 公】共租赁住房》按照本市住房—保障规划和年度建设!任务目标选址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住房建设】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做到【统筹兼顾《、合理布局实行集】中,建设与分《散,配建相?结合:同步配?套建设教育、—社区服务《、商业金融等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设施规模—应当符合本市—居住区配《套设:施,定额指标要》求   第九条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应当》为国有建设用地土地!采取:划拨、作价出资(入!股):等方式供应实行土地!划拨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取《得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投资计划—、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土:地划拨手《续 :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予以重点保障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  第十条 新建】。。公共租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以30至4—5平方米为主最【大,。不超过?60平方米户型设】计应当符合功能齐、!配套全、安全可【靠的要求《科学利?用空间具备》基本居住功能宿舍型!公共租赁住房—的设计应当符合国】家宿舍建筑设—计规:范 :。  第十《一条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应】当严格履行法定建设!程序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质量、?安,全、节能和环保要】求 :  公共租赁住【房在交付使用前【应当按照经》。济、环?保原则进行适当装修!具备基本使用功能达!。到,规定的?交付使用条件   !有关单位和》人员:依法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  — 第十二条 —收购的公共租赁【住房应当户型适中、!价,格合理收购价—格由市发展改革【委核定市国土—。房管局配合做好价】格核定相关工作【   收购的公【共租赁住房为在【建项目的应当约【定竣工期《。限,确保按期交付使【用   第十三【条 收购新建住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从售房款中》提留1.《5%建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资金  】 第十四条 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由所!。在区人民政府按【照新建住宅》小区管理要求—纳入管辖范》围,并组织民政、—房管、公安》、建设、市容园林等!。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各自管理职责—实施:社区综合管理 【  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设立居—民委员会《项目入住时同步开】展工作   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应,当实行物业管理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应当符【合本市有关规—。定,要求   第十五】条 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入住前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完成配套的非经营!性公:建移交接管工作由】接管单位《负,。责日常运《。营和维护管理工作】    《   第《三章 申请与—准入       ! , 第十六条 —公共:。租赁住房《。。实行准?入,制度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公共租赁—住房   (一【)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非农业—户,籍,符合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或者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或者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条:件且尚未《租,赁住房的家庭—以及已领取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或者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或者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且房屋【租赁期限《符合:规定条件《的家庭   (二)!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非农业户籍上年人!均年收入3万元【(含)以下》、人均财产11万】元(含)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含)以《下,且尚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家庭(?包括年满18—。周,岁及以上单人户)】。   调整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由市国土房管【局,会同有关部门结合】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提出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市国土房管—局依据公共租赁住房!房源供应情况指导区!。房管局?调控受理《申请人范围和数量 !  外?。地来津就业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由市国土房管】局根据本市》。实际情况确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十七条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的区房管局提出】申,请申请?时应:。当如实申《报户籍、家庭人口、!住房状况、家庭【收入、财产等情况并!书面:声明:同意:接受相关《审核部门的》调查:核实   第十八】条,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应当依据家庭【实际情况选择—签,。订履约承诺》、提供保证等—方式保?证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的履行》相关实施细则由市】。国土:。房管局制定   第!十九:条 经审核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区房【管,局应当?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日   】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区】房管局应当对异议内!容予以核实并反【馈核实结果   】对公示内容无异议或!者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区!房管局应当准予【申请人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      第四章! ,配租管理    】 ,    第二十【条 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可以确定【经营单位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的运营》、管:理和:维修养护等工作【经营:单,位应当具有房屋管】理,经验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第二十一条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按照项目所!在区域房屋租赁市场!指导租金确定和【调整:具,。体项:目的:租金标准由市—国土:房管局提出经—市,发,展改革委核定—后,公布每套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由?公共租赁住房经营】单位按照核定的【项目租?金标准结合楼层【、朝向调剂等系数确!定,   租赁》期内项目《租金标准调整的公】共租赁住房经营【单位应当与承—租家庭?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变,更租金数额   第!二十:。二条 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确定后?市,国土房管局制定配】租方:案并向社会公—。布,配,租方案应当包括房源!的位:。置、数量、户型、】面积以及租金标准、!配租标准、供—应对:象范围、意向登【记时限等内容   !第二:十三条 准予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按照下列次【序进行摇号、—选,房   《(一)准予领—取住:房,租赁补贴且家庭成员!中有肢体一、二级残!疾或:者视力?一,、二级盲的家—庭;:   (二)前项规!定之外的准予—领取住房租赁补贴的!。家,庭;   (三)其!。他准予?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   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同等条《件下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含)以上的优—先租赁?   第二十四条】 在: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签【约入住前区房管局】应当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复核复核不合【格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和》经营单位经营单位】不得与申请人签订】。。租赁合同 》  第?二十:五条 签《订租赁合同前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交!纳租房保证金符合】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条《件的家庭按》照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符合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和》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条件的】家,庭按照承租住房【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0元的标准交】纳租房保证金;其】他家庭按照》承租住房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0元的标准交纳租!房保证金 》 , 租房保证金由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中心:专户存储按》照同期银行》1年定期存款—利率为承租家—庭计息未《满,1年的按照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 租房保证金—及利息可用于抵扣】承租家庭欠缴租金】。和违约金等》用于抵扣的租房保】证金未?满1年的《按照: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承】租家:庭腾退住《房时退还租房—保证金剩余本息  ! 第二?十六:。条 公共《租赁住房出租人和承!租,人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合《同示范文本由—市,国土房管局依据有关!规定制定租赁合【同联网?打印   第二十七!条 除不可抗力外获!得承租?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的申请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视同》放,弃,承租:资格1年内不—接受重新申请— ,  (一)未按规定!选定住房的;   !。(二)未按规定交纳!租房保证金的—;  ? ,(,三)已?选定住房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   】(四)其《他放弃承租资—格的情况   第】五章 使用与退【出  ?       【第二十八条 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家庭应当!按照租赁合同按期】足额缴纳租金及相】关费:用准予领《取住房租赁补贴的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住房租【赁补贴直接划入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或者经营《单位租金收》入账户   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家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应当: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并》委托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和住房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按月提取  】 第二?十九条 《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家!庭不得转借、转租、!空置、损坏所承【租的:。住,房不得改变房屋【使用用途、》结构和配套设施【   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及,其委托的经营单位】不得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性住房!性质、用途、配套】设,施及:经营性配套》公,建的规?划使用用途  【。 第三?十条: 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家庭初次承租期【不超过3《年租赁合同期满需】要继续承租》的家庭应当在租赁】合同期满前3个【月向准予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区房管局申》请续租经《区房管?局审核符合条件的】每次续租期限—不超过1《年租金按届时—标准执行  — 第三十一》条 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家庭符?合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申请相应标准的【住房租赁补贴  】 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期间承租!家庭符合经济适用住!房条:件或者限价商—品住房条件的可【以,申请相应《的保障?性住房   第三十!二条 ?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家庭应【当按照?规定履行申报义务 !  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家庭—。申报信息《的核实、处理、住】房保障方式转换等】实施:细则由市国》土房管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三十!。三条 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家庭违反租赁—合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共租赁住房【经营单位《有权依法《。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并收?。回住房;造成损【。失的公共租赁住房】经营单位有权要求承!租家庭赔偿损失  ! (一)将承租【住房转借、转租、】空,置的;   (二】)擅自改变承租住】房使用用途、结【构和配套设施的; !。 , (三?)经催告《欠缴:租金累计《满6个?月,的;  《 (:四,)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的;】  : (五)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三十四条 政府【征收、征用》公共租赁《住房或者因不可【抗,力情:形致使该房屋—无,法继续出租的租赁】合,同终止   第三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营单位应当》通知:承租家?。庭,限期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一》)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家庭未按!规定申请续租或者】。申请续租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   (—。二)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解除】。的;   》(三:)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家庭在租赁】期内购买保障—性,住房:或者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的— , , 第三?十,六条 对出现下【列情形的承租—人公共租赁住房经】。。营单位应《当为其?安排:搬,迁,期搬迁期内》租金按照届时租金标!。准确定  》 (一)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搬迁》。期自其租赁合—同,期满次?月起计算期限—不超过12》个月  《。 (二?)承租期间》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的搬迁期可以至【租赁合同《期满;租赁合同期满!后确无住房的搬迁期!可以:延长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三!)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者限价商品—住房:。的搬迁期自》其购:买的保障性住房【。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次月《起计算期限为2个】月   第》三,十七条 对逾—期拒不腾退公共租赁!住房的?承租人经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腾退期【间房屋使用费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计【收   第三十【八条 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期间发《生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以及承租家庭】使用公共租赁住房发!生的水、电、—气、热、通讯、有线!电视等费用由承租】家庭承?担,  : 符合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条件的家庭》按本市廉租住房管】理,相关规定担负物【业管理服务费—在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期间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与廉》租住:房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费的差—额由住?房保障资金支付拨】付给:产权单位或者经【营单位   公【共租赁住房》的维:修养护、日常管理、!。设备更新所发—生的费用由产权【单位承担   第三!十九条 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收入存入项目】。资金监管账户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有!关规定?缴入:同,级,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偿—还,。公,共租:赁住房贷款本—息及公?共租:赁,住房的维护、—管理等  》 第四十《条 公共租赁住【房经营单《。位应当建立住—户、住房档案并将】。住,户入:住,。情况登记造册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共租《赁住房?使用:情况发现违反—规定使用公共租赁住!房等情况及时—报,告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承租家庭【有义务?配合经营单》位、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公共租?赁,住房:使用情况的》核查工作《   第四》十一条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不得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出租、转租【、出售等《。经纪业务     !  第六章 附【。则    》  :   第四》十二条 滨海—新区、武清区、宝坻!区、宁?河区、静海区、【蓟州区?人民政府《可以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报市国土房管局备】案,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