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 , 现将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 ! 天津市人民】政府
【 】 : 2?018?年9月30日
!
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
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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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完善?本市住房保障—体系加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天津:。市基本住房保—障管理办法(20】12年市人民政府】令第:54:号)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公共租赁住房的【规,划建设、《申请准入《、经营管理、—使用退出和监督【管理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人民政府提供【政策支持《规定套型《面积和租金标准【向符合条《件的家庭《及,外地来津就业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 第四条 市—国土房管局负—责,全市公共租赁住【房工作的指》导,、推动、《监督和协调各—区房管局是》本行政区域内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共租赁住《房工:作的具体实施和监】督管理
》 市发展改革委、市!建委、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委:等管理?部门和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的相关工》。作
? 第五条 公共【租赁住房通过新【建、收?购、改建、长期租赁!、社会?捐赠等多种》途径:筹集公共租赁—。住房: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宿舍型住!房
外地来津就!业人员较为集中【的区域?其所在区《人民政府应当多【渠道筹集宿舍—型,。住房等公共租—赁住房
第六】条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资金《按照国家和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多—渠道筹集
第】七条 投资建设【、,运营:公共租赁住》房享受下列》。优惠政策
(】。一)建设《优惠公共租赁住【房依据市建委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投资计划进行】建设享受《本市经济适用住房供!。地、:建设优惠政策
!。(二)税收》优惠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执行国家相关】规定
? :(三)资金支—持,人民政府可》按,公共租赁住房贷款】利息的一定》比例给予垫息—用于偿还公共租【赁住房?贷,款,利息等垫息资金由】住房保障《资金垫付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可以规划【建设配套商业服务设!施统一管理经营【实现资金平衡
】 (:四):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优惠—政策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 第八条 公共租】。赁住房?按照本市《住房保障规》划和年?度,建设:任务目?标选址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住房建?设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做到统筹【兼顾、合理布局实行!集中建设《与分散配《建相:结合同步《配套建设教育、社】区服务?、商业金融等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设《施规模应当符—合本市居住》区配套?设施定额指标要【求
第九—条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应!当为国有建设—用地土地采取划【拨、作价出资—(,入股)等《方式供应《实行:土地划拨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取得《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投资计划、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土地?。划拨手?续
?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予》以重点保障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 第?十条 新建公共【。租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以—30至45平方米】为主最大不》超过60平方米【户型设计应当符【合功能齐《、配套全、》安全可靠的要求【科学利用空》间具:备,。基本居住功能宿舍】型公共租赁住房的】设计应当符合国家】宿舍建筑《设计规范
— 第十一条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应当严格履行法定!建设程?序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质量、安—全、节能和环保【要,求
公共租【赁住房在交付使用】前应当按照》经济、环保原则进行!适当装修《具备基本使用功能】达到规定的交付【使用条?件
有》关单位和人员依法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
: 第十《二,条 收购的公共【租赁:住房应?当户型适中、价【格合:理收购价《格由市发展改—革委核定市国土房管!局配:合做好价格核—定相关工作》
收购的—公共租赁住》房为:在建项目的应当约】定竣工期限确保按期!。交付使?用
第》十三:条 收购新》建住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从售房款中【提留:1.5?%,建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资金?。
第十四条【 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由所在区人民!政府:按,照新建住宅》小区管理要求纳【入管辖范围并组【织民政?。、房管、公安、【建设:。、市容园林等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各自管理—职责实施社区综合】管理
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设《立居民委员会项目入!住时同步开展工作
! 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应当》实行物业管》理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应》。当符合?本市:有,关规定要求
第!十五:条 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入—住前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完【成配:套的非经营性公建移!交接:管,工作由?接管单位负责日常】运营和维护》。管理工作
!。
:第三章 申请—与,准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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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公共租赁住房实行】准入制度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公共租赁住!房
《(一)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非—农业:户籍符合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或者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或?者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条件—且尚未租赁住房的家!庭,以,及,已领取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或者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或【者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且房屋租赁期【限符合规定条件的家!庭
: (二《)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非农业户》籍上年人均年收【入,3万元(含)—以下:、人:均财产1《1万元(含)—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含)以下且尚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家庭—(,包括年满18周岁及!以上单人《户)
调整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由市国土房》管局会同有关—部门结合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提出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市《国土房管局依据【公,共租赁?住房房?源供应情《。况指导区《房管局调《控受理申请人范【围和数量
外地!来津就?业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由【。市国土?房管:局根据本市实际【。情况确?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十七条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的区房管!局提出申请申—请时应当如实—申报户?籍、家庭《人口、住房状况、】家庭收入、财—产等:情况并书面声明同】意接受相关》审核部?门的调查核实—
第十八—条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应【当依据家庭实际情】况选择签订》履约:承诺、提供保证等】方式保证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的履行相关】实施细则由市国【土房管局制定
!。第十九条 经审核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区房管局应当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日》
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区房管《。局应当?对,异议内容予以核【实并反馈核实结【果
《对公示内容无异议或!者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区房】管局应当准予申【请人: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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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配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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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可以确定经】。营单位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的运营、】管理和维修养—。。。。护等工作经营—单位应当具》有房屋管理》经验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第二十一!条,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按照项目所在—区域房屋租赁市场指!导租:金确定和调整—具体项目的租金标准!由市:国土房管局提—出经:市发展改革》委核定后公布每套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由公共《租赁住房经》营单:位按照?核定的项目租—。金标准结合楼层、朝!向调剂等《系数:确定
》租赁期内《项目租金标准调【整的公共租赁住【房经营单《位应当与承租家庭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变更:租金:数额
《 第二?十二条 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确定:后,市国土房管局制定配!租,方案并向社会公【布配租方案应当包括!房源的位置、数【量,、户型、面积—。以,及租:金标准、配》租标准、《供应对?象范:围、意向登记时限】等内容
第二】十三条 准予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按照?下,列次:序进:行摇号、选》房,。
(《一)准?予领取住房租赁补贴!且,家庭成员中》有,肢体一、二级残疾】或者视?力,一、二级《盲的家庭;》
:。 (二)前项—。规定之外的准予领取!住房租?赁补贴的家》庭;
《 (三)其他准予】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
《 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同:。等条件下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含)》以上的优先租赁
】 第?二十四条 在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签约入住前区房管!局应当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复核复【。核不:合格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和经营单—位经营单位不得与】。申请:人签:订租赁合同
】第二十五条 签【。订租:赁合同前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交!纳租房?保证金符合》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条件的》家庭按?照,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符合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和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条件的《家庭按照承租住房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0,元,的标准交纳租房保证!金;其他家》庭按照承租住房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0元的标准交纳租!房保证金
》 租?房保证?金由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中心专户《存储按照同期银行1!年,定期存款利率为【。。承租:家庭计息未满1年的!按照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租房保证金及!利息可用于抵扣承租!家庭欠?缴租金和违约金【等用于抵扣的租【房,。保证金未满1年【的按:照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 承?租家庭腾《退住房时《。退还租房保证金剩】余本息
《 第?二十六条 公共租赁!住房出租人和承租】人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合,同示范文《本由:。市国土房管局依【据有:。关规定制定租赁合同!联网打印
第二!十七条 除不可抗】。力,外获得承租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的申【请,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视同放弃承租资【格,1年内不接受重新】申请
(—一)未按规定选定住!房的;
—(二)未按规—定交:纳租房保证金的;
! :(三)已选定住房】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
(四)其!他放弃承租资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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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使,用与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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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八条 【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家?庭应当?按照租赁合同—按期足?额缴纳租金及相【关费用准予领—取,住房租赁补贴—。的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住房租》赁补贴直接》划入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或《者经:营单位租金收入账】。户
: , 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家,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应当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并委!托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和住!房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按月提!取
: 第?二十九?条 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家》庭不得转借》、转:租、空置、》损,坏所承租的住房不得!。改变房屋使用—用途、结构和—配套设施
【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及其委托的【经营单位不得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性《住房性质、》用途、?配,套设施及经营性【配套公建的规划使】用用途
第三】十条 ?。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家庭初次承租期】不超过3年租赁合】同期满需要继续承】租的家庭应》当在租?赁合同?。期满前3个月向准】予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区房管局申请续租】经区房管局审核【。。符,合条件?的每次续租期限不】超,过1年租《金按届?。。时标准执行
—。 第三十》一条 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家庭符合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申?请,相应:标准的住房租赁【补,贴
《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期间承【。租家庭符《合经济适用住房条件!或者限价《商品住房条件—的可以申《请相应?。的保障?。性住房
第【三十二条 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家庭【应当按照规定—履行申报义务
【 , 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家庭申报—信息的?核实、处理、住房】保障方式转换等实】。施细则由市国土【房管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 第三十三—条 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家庭违反租赁合!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共—租赁住房经营单【位有权依法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并》收回住房;造成损失!的公共租赁住—房经营单位有权【要求承租家庭—赔偿损失
(】一):将承租住房转—。借、转租、》空置的;
— (二)擅自改变承!。租住房使用用途【、结构和配套设【施的;
《。 (三)经催告欠!。缴租金累计满6【个,月的;
(四】),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的;
(】五)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三十】四,条 政府征收—、,征用公共《租,赁,住房或者《因不可抗力情—形致使该房屋无法】继续出?租的租?赁合同终止
】第三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营单位应当通知承!租家庭限《期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一)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家庭未按规!定申请续租或者申】请续租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
, (二)》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解除:的;
(三)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家庭?在租赁期内购买保】障性:住房或者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的
第三十!六条 ?对出现下《。列情形的承租人【。公共租?赁住房经营》单位应当为其安【排搬迁期搬迁期内租!金按照届时租金标准!确定:
: (一)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搬迁期自其租】赁合同期满次月起计!算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二)承!租期间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的】搬迁期可以至—租赁合同期满;租赁!合同期满后确无住房!的搬迁期可以延【。长最长不超过12】个月:
: (三)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者【限价商品住》房的搬迁《期自其购买的保【。障,性住:房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次月起计【算期限为《2个:月
第三—十七条 《对逾期拒不腾—退公共租赁住房【的承:租,人,经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腾退期间房!屋,使,。用费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计收
第【。三十八条 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期间发!生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以及承租家!庭使用公共》租赁住房发》生的水、电、—气、热、通讯、有】线电视等费用由承】租家庭承担
— :符合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条》件的:家庭:按本:市廉租?住,房管理相《关规定担负物业管】理服务费在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期间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与廉租住房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费的《差额由住房》保障资金支付拨付给!。产权单位或者经【营单位
公共】。租赁住房《的维修养护》、日常管理、设【备更新所发生的费用!由产权单位承—担,
第三十—九条 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收入存【入项目资《金监管账户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有关规定缴入同级!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偿还:公共租?赁住房贷款本息及公!共租赁?住房的维护、管理】等
《第四十条 公共【租赁住房经》营单位应《当,。建立住户、住房档案!并将住户入住情况】登记造册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共租赁住房使用】情,况发现违反规—定使用公共》租赁住?房等情况及时—。报告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承?租家庭?有义务配《合经营?。。单位、?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公》。共,租赁住房使用—情况:的核:。查工作
第【四十一条《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不得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出租、转》租、出售等经—。纪业务
《 》。
第:六章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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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条 滨?。海新区、武清—区、宝坻区》。、宁河区《、静海区《、蓟州区人民政府】可以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报【。。市国:土,房管局备案
—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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