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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系统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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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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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 — 原规范《第,6.1.1》条的修改《本条规定了验收的】组织单位及应—到现场参加》验收的相关单位便于!全面核查、客观评】价这是符《。合,条例第1《6条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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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 原规范第—6.1.《。3,条的:修,改本条规定了—验收时所必须提供的!全部技术资料—这些资料是从—工,程,开始到系《。统调试施工全过程质!量控制等各个—重要环节的文字记录!同时也是验收—时质量控制资料核】查,的内:。容这是验收时应做的!两项工作之一软【件验收这《是,实施条例第17条建!立完善?的技术档案的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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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3 原【规范:第6.2.2条的】改写本?条规定了泡沫灭火系!统验收合格与—否的判定标》准并:。作为强制性条文执行!系统功能《是泡:沫灭火系统能否成功!灭火的?关键项目因此应【该全部?合格验?收,时不合格不》得通过验《。收验:收后应按本规—范表B.0.5记】录并作为资料—移交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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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4, 原?规范第6.2.3条!。的补充?本条规?定了泡沫灭火系统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应用清水把【系统冲洗干净并放空!。将系统?复原以便《投入使用同时按【照条:例第17条的规【定应向建设单位【移交全部的技术资料!以便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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