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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制止》和处理违《法建设?办法(201—2年修正本)  <!?,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1996年8月】9日兰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9次会【议修订 1996】年12月6日—。甘肃省第《8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4次会!议批准 根据20】12年2月》16日?兰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次会》议,通过的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兰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和修改〈《兰州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办法〉!等六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201》2年:6月:1日甘肃《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批准【)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规划管理制止和处!理各类违法建—设保:证城市的各》项建设按规划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规划区(》包括市、区》、近郊区和规划控制!区)以及城》镇的规划区   】第三条 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是制止和处理—违法建设的主管【机关   县(【区)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违法—建,设,的检查、《制止和处理》并接受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协!助,县(区)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辖区内—违法建设的》检查、制止和登【记工作并《。及时:。。报告情况 》  第四条》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依—法履行职责》严格按规定审核【、审:批和办理有关建设手!续并对建《设,工程:进行:经常性检查被检【查者应当如实提【供情况和资料—不得拒绝和》阻碍检查《者有责任为被检查】者,保守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 第五条!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工程!不,得审:批和办理有关建设】手续:   (一》)不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妨碍城】市发展危害城市安全!污染和破坏城市环境!影响城?市,。各项功能协调—的;   (二)占!用国家、省、市【划定的?水源:保护区、蔬菜基地】、绿地文物名胜公园!兰州植物园绿色公园!滨河路绿化带以及】文化:、体育、教育用地等!;,。   ?。。(三)占《用规:。划的铁路、公—路、河洪道、—。各,种,地下管线、高—压线走廊、机场、无!。线电收发讯区—、微波通道及净空】地区范围内和—两侧不符合有—。关规定的;  【 ,(四)未全部完成拆!。迁任务的建设项【目;   (—五):不按规划部门核准】设计范围和规划设计!要,求进行?设计的项目;—  : (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甘肃【省实施城市》规划法办法的—其他建?设工程  》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城】市规划的义》务进行各项建设【都必须?服从城市规划管【理并:。有权:对违法建设行—为进行检举、控告】和提出制《止、纠正建议   !第七条 《。建设单?位或个人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其他《有关批准文件后【方可申请《办理开工手续;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现场验线后方—。可,正式施工   第八!条 本办法所—指违:法建设包括下—列情形? , , (一)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工程建设的】; (?二)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内容—进行:工程建设擅自改【。变位置、面积、层】数、立?面、结构的; 【  (?三)擅自改变临【时建筑物、》构筑物使用性—质或者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   第—九,条 :违法:。建设的处理程序 】 , 县(区)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发现—违法建设《行为应在《二日内向《违,法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发送停止违—法建设通知书—责令其?提供:有关资料《立即停止《施工并在发出—通知书十五》日内作出处理决【定送达当《事人;对市》。区重点地段》和其他需要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作出!处理决?定,的违法建设所—在,区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在,发出通知书十—日内提出处理意【见,报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接到报告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送达当】事人 ?  违法建设单【位或个人在接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发》送,的停止违法建—设,。通知书后应》立,即,停止施工或者限【。期拆:除拒不停止施工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县(》区):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 第十条 对违法】建设: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县《(区)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区别具体!不同情况予以处【罚,。;   《(一)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不按其规定】进行建设《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增加》容积率、挤》占绿化用《地或其他公共用地】严重影响城市规划实!。施又不能采》取补:救措施的《。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二)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其规定进【行建设经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实可以》改正或者采》取补救措施的—责令其限《期改正?或补救补交费用【并,处以建?设工程总价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的罚款 !(三:)擅自改变》临时建筑物、构筑物!使用性质或者—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责—令其限期拆》除   《对,有违法建设行为【的单位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可视【其情节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成有关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一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书》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书【。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 第十二条》 违法建设的制止和!。处理情况《市县:(区)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并由市县》(区)人《民政府向同级人大常!委会作出《书面报?。告   第十—三条 ?对辱骂、殴打—执法:人员或阻挠》其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执《法人员应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越权审批《。随意提?高或降低罚》款标:准有意?拖延、刁《难当事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视情节和后果】对单位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 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越权审批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依法予以处理!。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87年1月【28日公《布施行的兰》州市制止和处—理违章建筑》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E:ndFrag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