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制止:和处:理违法建设》办法(201—2年修?正本) <—?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199》6年8月9》日兰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9《次会议修《订 199》。6年12月6—日甘肃省第8—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4次会议批】准 根据20—12年2月16日兰!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次会议通】。过,。的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兰: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和修改《〈兰州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办,法〉等六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2012年》6,月1日甘肃》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批准) !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规划管理制止和处】理各类违法建设保】。证城市的各项建设】按规划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规划?区(包?括市、区、近郊【区和规划《控制区)《以及城?镇的:规,划区 《
第三条 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是制止】和处理违法》建设的?主管机?关
县(区)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违法建】设的检?查,、制止和处理—并接受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协助县【(区)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辖区内违法建设】。的检查、制止和登】记工:作并及时报》告情:况
第四条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依法履—行职责?严格按规定审核、审!批和办理有》关,建设手续并对建【设,工,程进:行经常性检查被【检查者应当如实提】供,情况和资料不得拒绝!和阻碍检查者有责任!。。为被检查者保守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
第五条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工程—。。不得审批和》办理有关《。建设手续
【(一:)不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妨碍城市发】展,。危害城市安全污染】和破坏城市》环境影响城市—各项功?能,协调的;《
?(二)占用》国家、省、市划定的!。水源保护区、蔬【菜,基地、绿地文物【名胜公园兰》州植物园绿色公【园滨河路绿化带以】及文化、体育、教育!用地等; 》。
(三)占用【规划:的铁路?。、,。公路、河洪道、【各种:地下管线、高压线】走廊、?机场、无线电收【发讯:区,、微波通道及净空地!区范围内和两侧不】符合有关规定的;】
(《四,)未全部完成拆迁任!。务的建设项目; 】
(五)不按规】划部门核准设计【范围和规划设计要】求进行设计》的项:目;
(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甘肃】省实:施城市规划法办法的!其他:建设:工程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城《市规划的《义务进行各》项建设?都必须?服,从城市规《划,管,理并有权对违法建】设行为进行检—举、:控告和提出制止、】纠正建议
【第七条? 建设单位或个【。人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其!他有关批准》文件后方可》申请办理开》工手续;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现场验!线后方可《正式施工 》
第八《条 本办《。法所指?违法建设包》括,下列情?形
(一)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工程?建设的;
》(二)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内容进行工!。程建设擅自改变位置!、面:积、:层数、立面、结【构的; 》
(三?),擅自改变临时建筑物!、构筑物使用性质或!者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 《
第九条 违【法建设的处理程序】
县(区)【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发现违法】建设:行为应在二日内【向违法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发送停?止,违法建设《通知书责令其提【供有关资料》立即停止施工—并在发出通知书十五!日内作出处理决定】送达当事人;对市】区重:点地段和《其他需要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作出—处理:决定:的违:法建设所在区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在!发出通知《。书十日内提出处理意!见报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接到报告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送达当事人! :
违法建设单—位或个人在》。接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发送的停止!。违法建设通知书【后应:。立,即停止?施工或者限期—拆除拒不停》止施工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县(区?)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
第?十条: 对违法建设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县(区)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区】别具体不同情况予以!处罚;
(一)!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不按其规定进行【建设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增加?容积率、挤占绿化】用地或其他》公共用地严重影响】城市规划实》施又不能采》取补:救措施?的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
(二)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其规定》进,行建:设,经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实!可以改正或者采【。取补救?措施的责令其限期改!正或:补救补交费用—并,。处以建设工程—总价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的罚款
(三)擅自!改变临时建筑物【、,构筑物使用性—。质,或,者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责令其限期拆除 !
:对有违法建》设行为的单位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可视其情节】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成有—关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一—。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书: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书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二条 违法建】设的制止和处—理情况市县(区)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并由市县(区)人!民政府?。向,同,级人大常委会—作出书面报告 【
第十三条 【对辱骂、殴打执法人!员,或阻挠其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执法】人,员应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越权审批随意提】高或降低罚款标【。准有意拖延》、刁难当事》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视情节《和后果?对单位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
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越】权审批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依法?予以处理《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87年1】月28日公》布施行的兰》州市制止和》。处理违章建筑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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