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176-2016 建标库

5  围护结构保温设计

5.1      

5.1.1  原规范保温设计指标是围护结构的最小传热阻。在最小传热阻计算中除了跟室内外计算温度、表面换热阻相关外,主要受室内空气与围护结构内表面之间的允许温差控制。随着国家经济、技术水平的提高,原保温设计仅保证围护结构内表面不结露的标准偏低。因此,本规范将设计目标确定为不结露和基本热舒适两档,设计时可根据建筑的具体情况酌情选用。

    与原规范中采用最小传热阻作为非透光围护结构保温设计的指标不同,本规范中将内表面温度与室内空气温度的温差作为设计指标。这样,既明确了不同限值的设计目标;也可以与隔热设计的控制指标统一起来。

    在基本热舒适条件下,围护结构不同部位与室内空气温度的温差限值的确定参照了ASHRAE55-2004中的相关内容。

5.1.4  在按照围护结构的密度确定密度修正系数ε1时,对于内保温、外保温和夹心保温体系,应按扣除保温层后的构造计算围护结构的密度;对于自保温体系,应按围护结构的实际构造计算密度。

    当围护结构构造中存在空气间层时,若空气间层完全位于墙体(屋面)材料层一侧时,应按扣除空气间层后的构造计算围护结构的密度;否则应按实际构造计算密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