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176-2016 建标库

6.3  门窗、幕墙、采光顶

6.3.1  透光围护结构太阳得热系数与夏季建筑遮阳系数的乘积宜小于表6.3.1规定的限值。

表6.3.1  透光围护结构太阳得热系数与夏季建筑遮阳系数乘积的限值

6.3.2  透光围护结构的太阳得热系数应按本规范附录C第C.7节的规定计算;建筑遮阳系数应按本规范第9.1节的规定计算。

6.3.3  对遮阳要求高的门窗、玻璃幕墙、采光顶隔热宜采用着色玻璃、遮阳型单片Low-E玻璃、着色中空玻璃、热反射中空玻璃、遮阳型Low-E中空玻璃等遮阳型的玻璃系统。

6.3.4  向阳面的窗、玻璃门、玻璃幕墙、采光顶应设置固定遮阳或活动遮阳。固定遮阳设计可考虑阳台、走廊、雨棚等建筑构件的遮阳作用,设计时应进行夏季太阳直射轨迹分析,根据分析结果确定固定遮阳的形状和安装位置。活动遮阳宜设置在室外侧。

6.3.5  对于非透光的建筑幕墙,应在幕墙面板的背后设置保温材料,保温材料层的热阻应满足墙体的保温要求,且不应小于1.0(m2·K)/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