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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条例 (2000!年10月27—日西安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 2001年1【月12日《陕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 根据2006年!5,月24日西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2—006年8月4日】陕,。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的】关于修改〈西安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201】4年8月《26日西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修订—通过 ? , ,20:。14:年9月24日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 根据2!016年12月【22日?西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201?7年3月30日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的!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西安市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等49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乡建?设档案管理》保护和利用城—。乡建:设档案?发,挥城乡建设档—案,在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乡》建设档案的》收集、整理、报送】。、接收、保护、利用!和管理活动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城乡【建设档案是指—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电》。。子文件、实物—。等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四条  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城乡建?设档案归属与流向的!规定坚持集中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实行科学—规范管理保证城【乡建:设,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五》。条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城【。乡建:设档案?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城乡建设档案】事业与城乡建设发展!相,适应 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六条  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工作市城】建档案馆具体负【责本市城乡建—设档案日常》管,理工作 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鄠邑—区和市辖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工作【其所属?的城建档案馆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并接受市城!建档:案馆的业务指—导 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委—。托,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管辖范围内的城乡!建设档?案工作进行管理 规!划、市政公》用、城市管理、【文,。物,、交通?、,水务、人防、城改、!公安、广《播电视、电力—、,电信、秦岭保护、轨!道交通等《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乡建设档案相关管理!。工作 第《七条:  市、区、县【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城《乡建设档案业务【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第:八条  从事城【乡建设档案》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档案和?建设工?程相关专业知识依】照国家规定接—受培训经《考核合格后上岗 】  第二《章,  城乡建设档案】。范围 ?第九条  城乡【建设:档案:分为勘测规划—档案、建设工程档案!。、文物古迹保—护档案和建设—基础资料档案 第十!条  ?勘测规划《档案:。包括 (一》)编制城乡》规划所需《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普查及】详,细成果副本; (】二)编制城乡规划所!必要的控制测量、地!形测量、摄影测量】。、工程测量成果副】本; (三)城乡】地形图?、,地下综?合管线图《和地下管线普查、】补测、补绘》成,果档案?; (四)城市规划!、,镇规划、村》庄,规划等?文件材料; (【五)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形成的有关城【乡建设管理、管线】。管理等文件材料 】第,十一条  建设工】程档案包《括 (一)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档案含城—市,道路、?广场、停车场、桥】梁、涵洞《、,隧道、排水、照明】、,污水处理工程—档案及有《关现:状图; 《(二)城市》公用设施工程档案含!。城市水源地、—给水管网、》再生水?利用、燃气、集中】供热工?程档案及有》关现状图《; (三)电力、电!信工程档案含电厂建!设、供电设施—。系,统、通讯管线、【电信设施等工程档案!及,有关现?状图; (四)交通!基础设施工》程档案含加》油站、加气站、充】。。。电站、公共交通【场站、?长途客?运场:站,、铁路运《输站台、集装箱【运输场站、国道【和高:速公路城市段、轨道!交通、索道、缆车工!程档:案及有关现》状图; 《(五)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档案含工厂【、城:镇,住宅、?商,业、机?。。关,、学校、《社,会公益?事业及其他公共建】。。。筑工程档案》; (六)》园林建设、风—景名胜工程》。档案含?城市:绿地、公园》、,动物园、植物园、游!乐园、专类园、风】景,名胜区、古树名【木保护和标志性【设施、雕塑工—程档案; (七)】市容环境《。卫生工程档案含公】厕、垃圾压缩—站、垃圾填埋场及其!他重要环境卫—生设施工程档案;】 (八)《水利:水电:。工程档案含水—利枢:纽、堤防《、引水、除险加固】、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及水!利水电工程附属工程!档案; (九—。)村镇建设工程档】案含建制镇、集镇、!中心村的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及农村新!居工程档案;— (:十):防洪、抗震》和人防工程档案 】军事建?设工程档《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的规!定办理 城乡建设】工,程档案由《。建设工程的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竣工:验收文件组成—;改:建、扩建及重要【。部位维修工》程档:案由设施分布图【。、施工文件、—。竣工文件《及竣工图组》成 第十《二条  文物—古迹保?护档案包《括历代重要》遗址、古建筑、纪】念性建筑《、宗教建筑、名人】故居、特色》民居、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历》史照片、图纸、历史!。记载、修缮》记录及其他有保存】价值的档案材—料 :第十三条  —建设基础资料—档案包括 (一【),城乡历?史沿革?、历史文化》遗,迹、地名、各项建设!和设施发展史—等文件材料》; (?二,),规划、建《设、市?政公用、城市管【理、文物、交通【、水务、人防、【城改、公安》、,广播电?视、电力、电信、】秦岭保护、轨道交通!等相关部门及—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形:成,。的具有长期》保存价值的有—关城乡建设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文件材料《; (三)有关【城乡建设的规范【性文件?、计:划、统计和设计、施!工技术规程规范及】标准图?等文件材料; (四!)城乡建设重要【科研成?果及:获奖项目档案—材料   第三章】。  报送和接—收 :第十四条  从【事,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做》好,城乡建?设,档案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并按照规定—向城建档案馆报送档!案 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建设工程所在【地向下列城》建档案馆《报送建设工》程档案 (一)【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内的向《。市城建档《案,馆报送;《 (二?)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鄠:邑区:和,市辖县内的向所在区!、县城建档案馆报送!其中市级以上重点】建设工程及跨区【县工程同时向市城】建档案馆报》送;: (三)开》发区内的实行委【托管理的向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报送由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未实行委《托管理?的向市城建档案馆报!送 区、县城—建档:案馆应当将接收的电!子档案定《期向市城建档—案馆:备份 第十六条【。  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和市级相关—部门形成的》勘测规划档案、【文物古迹保护—档案和建设基—础资料档案向市【城建档案馆报送 】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鄠邑区和市辖县相关!部,门形:成的勘?测规划档案、文物】古迹:保护档案和》建设基础资料档【案向:所在区、县城建档】案馆报送 第十七】条,  城?乡建设档案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二)档案材料】应当为原件依—照有关规定可—以报:送副本或者》复制件的复》制件上应当》注,明原件的《保存处并加》盖原:件保存单位印章;】 ,(三)?建设:工程竣工图图样清】晰与:工程实?体相符签《章手续完《备; (四》)按:照有关规范整—理立卷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档案【装具;? (五)《符合有关技术规范的!其他要求 第十【八条  报》送纸质档案的—同时应当一并报送】电子档案 电子档案!内容应?当与纸质档》案一:致其存储《格式、载体和保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标准 ?建设工程、文物【古迹保护工》。。程还应当报送声像档!案 第?。十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从工程立项起】向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提出编制!报送建设工》程档案的要求做到建!设工程档案材料的】形成、收集》、,整,理与工程进》度同步保《证建设工程档案的】完整 第二十条  !建设单位《申请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应当】到城建档案馆查询】。施工地段《地下:建筑物、构》筑,物、管线工程—档案:取得现状资料 建设!工程施工中发现未建!档的:地下建筑物、构【筑物、?管线工程《应当及时通》过建设单位向—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查明未建档地下建!筑物:、构筑物、》管线工程《的性质、权属—责,令产:权或者管理单位进】行测量产《权或者管理单位【应,当,及时:将,测量的?材料向城建档—案馆报送 第二【十一条?  建设单位申【请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手续时应当与—。城建档案馆签—订建设工程档案【报送责任书责任【书应当明确报—。送建设工程档案【的要求?、,时限等?。事项 第《二十二条  建设】工程改建、扩建【和重要部位维修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按?照实际情《况,补,充完善原工》程,档案;?结,。构和平面布局改变】的应当重新》编制工?程档案?并向城建档案馆【报送: 第:二十三条  建设工!程竣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提请城建档!案馆对建设》工,。程,档案材料进行—预验收档案材料【符,合要求的城建档【案馆:出具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意见书】。;不符合《要求的建设单—位,应当补?充,、完善 第二十四】条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应当通知城建档案】馆验收建设工程【档案涉及县》级以上重点建—。设项目的应当—通知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城建档案《馆参加 第二十五】。条  建设单位向城!建档案馆报》送建:设工:程档案?取得建设《工程档?案接收证《明书后?。方可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负】。责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部,门办理?备案手续《时应当查《验建:设,工程:档案接?收证明书 第—。二十六条  停【建、缓建《。工程的档案材—料,暂由建设单位保管 !建设单位被撤销或者!注销的建设》工,程档案材料暂由工】。程承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城建档案馆保管】 第二?十七:条  供《水、排水《、燃气、热力—、交通信号》、广播电《视、电力《、电:信等地下《管,线产权或《者管理单位应—当向城建档案—馆报送?地下专业管线图 地!下管线迁移、变更或!者废弃的产权—或者管?理单位应当将—迁移、变更、废弃部!分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修?改、补充到本单位】地下专业《管线图上《并将修?改后的地《下专:业管线图及有关档案!向城:建档案馆报送— 第二十八条  城!乡建设档案应当按照!下列期限报送 (】一)建设工程档案于!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报送; 《(二)?勘测规划档案、文物!古迹保护档案和【建,。设基础资《料档案?按年汇总于次年第】三季度前报送; 】(三)地下管线普查!。、,。补测、补绘》档案于普查、测绘】。结束后三个月内报】送,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限期的应当经城建!档,案馆同意 第二十】九条:  :市,城建档案馆应当制定!城乡建设档案的【接收标?。。准、规则保证城【乡建设档案科学规范!管理: 城建档案馆对接收!的档案应当》及时:登记:、编目确定密级和】保管期限 》第三十条  —市城建档案》馆应当?定期向?市,档案馆报送档案目】录 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鄠邑区和!市,辖县城建档案馆【应当定期向市城【建,档案馆和《区、县?档案馆报送档案目】录 第三十一条 】 城建档案馆可以通!过社会征集、接受】捐赠等?方式丰?富,馆藏档案《   第四章  保!。护和利?用, 第:三十二条  城建】档案馆应《当建立健全》城乡建设档案的保】护、:利用:等管理制《度及时抢《救损坏和变质的城】乡建设档案》。确保城?乡建设档案》完好: 第三十三条 【 城:建档:案馆:馆库建筑应当—符合国家《建设标准配备恒温、!恒,湿、防盗、防—火、防?光、防?磁、防尘、》防有:害气体和防》。有害生?物等:防护设施安装报【警设备并与公安【消防报?警系统联网 第三】十四条 《 城建档案》馆应当采用数字化】信息管理技》术逐步将实体档案】转换成数字档案需要!永久保存的城乡建设!。档案:还应当采用电子文】件及其他先》进技术手段保存【。和保护?并进:行异地备份 —第三十五条  城】建档案馆应当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定期公布已开放【的档案目录编制必】要的:参考资料《为城乡建设提供【。服务 第三十六条 ! 城建?档案馆对《保管的?重要珍?贵档案应当》用,复制品?代替原?件提供利用 载【有城建?档案馆及其法定【代表人印章或者签】名的档案复》。制,品具有?与档案原《件同等效力 第三】十七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整合各部门、】各专业系统的地【下管线?档案信息资源推动地!下,。管,线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建设?实行动态管理实【现信息共享 地下】。管线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应》当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基础地理》数据 各部门、各专!业系统及地下—管线产权、管—。理单位应当》按照统?一,标准将各自建立和维!护,的地下?管线信息数据—纳入地下《管线信息综合管理】系统 第三十—八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用城】建档案馆已开—放的档案《应当持有合法—。有效证?明利用未《。开放:的城乡建设档—案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利!用城乡建设档案应当!遵守有关规定不得损!毁、丢失《、抽取?、涂改、伪》造或者擅《自抄录、复制、公布! 第三十九条  向!。城建档案《馆,报送、?移交、捐《赠、:。。寄存城乡建设档【案的单位和》个,人对其档《案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以对其档【案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的意见】城建档案馆应当维护!其,合法权益 》第四十条  —对涉密城《乡建设?。档案的?保,护利用、密级变更和!解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和查阅人员不【得泄露档案中涉及的!保密内?容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未按》。规定:报,。。送建:设工程档案的—由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款 第四十二条 】 ,违反本条例规—定,相关部门未按规定报!送,勘测规?划档案、文物古【迹保护档案和建【。设,。基础资料档案的由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提请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负:责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部门未查】验建:设,工程档?案,接收:证明书办理备案手续!的由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提请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城建档案馆未按照】国家标准《建设未?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或者未安装!报警设备并未与【公安消防《报警系统《联网的由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造成城》乡建设档案》破损:、褪色或者霉变【。的由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补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利用城乡建设档】案的单位和个人【损毁、丢失、抽【取、涂改、伪造或者!擅自:抄录、复制、—公,布城乡建《设档案的由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城建档案】馆因保?管不善致使城—乡建设档案损毁、丢!失或者因汇总—。建设:项目、管线信息资料!。错,误致使在施工中【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由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七条  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罚款对】个人处五千》元以上罚《款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四十—八条  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在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九条《  本条例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