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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条例 !(2:。000年1》0月2?7,。日西:安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2》00:1年1?月12日《陕,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 根《据2:006年5月—24日西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2】006年《8月4日陕》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的关于修改—〈西安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201】4年8月2》6,日西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修订通过!  : 2014年9月】2,。4日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 —根据2016年【12月22日西【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 2017年—3月30日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的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西安市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等49》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   第一章 【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乡?建设档案管理保护和!利用城乡建设档案】发挥城乡建设档案】在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乡?建设档案的收集【、,整理:、报送、接》收、保护、利用【和管理活动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城乡建设》。。档案是?指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电子文》件、:。实物等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四条 】 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城乡【建设:档案归属与流向的规!定坚持集中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实行科》学,规范:管,理保证城乡建—设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五条》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城,乡建设档案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城乡《建设档案事业与【城乡建设《发,展相适应 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六条  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工作》。市城:建档案馆具体负责】本市城乡建》设,档案日常管理工【作 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鄠邑区和市辖!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工作其《所属的城建》档案:馆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并接受市城!建档案馆的业务【指导 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委托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管【辖,范围内?的城乡建设档案工作!进行管理《。 规划、市政公【用,、城市管理、文【物、交通《、水:务、人?防、城改、公安、广!播电视?、电力、电》信、秦岭保护—、轨道交通等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乡建《设档:案相关管理工作【 第七条  —市,、区:、县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城乡建!。设档案业务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第八条》 , 从事城《乡建设档案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档】案和:建设工程相关专业】知,识依:照国家规定接受培训!。经考核?。合格后上岗》   第二章  】城乡:建设档?案范围 第九条  !城乡建设档案分【为勘测规划档案、建!设工程档案、文物古!迹保护档《案和建设基础资料档!案 第十条》 , 勘测规划档—案,包括 (一)编制】城乡规划所需—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普查及详细【成果:副本; (二)【编制城乡《规划:所,必要的控制测量、】地形测量、摄影测量!、工程测《量成果副本; 【(三)?城乡地形图、地下综!合管线图和地下【管线普查、》补测、补绘成果【档案:; (四)城市规】划、:镇规划、村庄规划等!文件材料;》 ,(五)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形成—。的,有关城乡建设管理】、管线管理等—文件:材,料 第十一条  建!设工程档《。案包:括 :(,一)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档案含《。城市:道路:、广场、停》车场、桥《梁、:涵洞、隧道、排水、!照明、污《水处理工《程档:案及有关现》状图; (二—)城市公用设—施工程档案》含城市水源地、给】水,。管网、?再,生水:利用:、燃气、集中—供热:工程档案及有关【现状图; (三)】电力、电信工程档案!含电厂建《设、:供电设施系统—、通讯管线、电信】设施等工程档案【及有关现状图—; (四)交通基础!。。设施工程档案—含加油站、加气站】。、充电站、》公共交通场站、长途!客运场站、铁路运输!站台:、集装箱运输场【站、国道和高速公】路城市?段、轨道交通、索】道、缆?车工程档案及有【关现状图《; (五)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档案含工【厂、城镇《住宅、商业、机【关、:学校、?社会公益事业及其他!公共建筑《工程档案; —(六)园林》建设、风景名胜【工程档案含城—市绿地、公园、【动物园、植》物园、游乐》园、专类园、风景】名胜区、古树名【木保护和标志—性设施、雕》塑,工程:档案; (七)市容!环境卫生工程档案】含公:厕、垃?。圾压缩站、垃圾填】埋场及?其他重要《。环境卫生设施—工程档案; (【八)水利水电工程】档案含水利枢—纽、堤防、引—。水、:除,险加固、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及水—利水电工程附—属工程档《案; (《。九,)村:镇建设工《程档:案含建?制镇、集《镇,、中心村的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及农村—新居工?程档案; (十)】防洪:、抗震和《人防:工程档案《 军事建设工—。程档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的规定】。办理 城乡建设工程!档案由建设》工程的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竣工】验收文件《组成;改建、扩建】及重要部位》维修工程档案由【。设,施分布图、》施工文件、竣—。工文件及竣工图组成! 第十二条  文物!古迹保护档案包括历!代重要遗址》、古建筑、》纪念性建筑、宗教建!筑、名?人,故居、特色民居、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历史照片》、图:。纸、历?史记载、修缮记【录及:其,他有保?存价值?的档案?材料 第十三条【  建设基础资料】档案包括 》(一)城乡历史沿革!、历史?文化遗迹、地名、】各项建设和设施发】展史等文件材料【;, ,(二:)规划、建设、【市政公用、城市管】理、文物、》交,通、水务、人防【、城改、公安、广播!电视、电《力、电?信,、秦岭保护、—轨道交通《等相关部门及—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形成:的具有长期保—存价值?的有关城乡》建设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文》件材料; (三)有!关城乡建设的规【范,性文件?、计划?。、统计?和设计、施工技术规!程,规范及标准图等【文,件材料; 》(四)城乡建设重要!科研成果及获奖【项目档案《材料   第三章】  报?送和接收 》第十:四条  从事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做【好城乡建设档案【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并按:照规定向城建档案馆!报送档案 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建设工《程所:。在地向下《列城建档案馆报送建!设工程?档案 (一)—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内的?向市城?建档:案馆报送; (二】)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鄠邑区—和市辖县内的向所在!区、县城建档—。案馆报送其中市级以!上重点建设》工程:及跨区?县工:程同时向市城建档】案馆报送; —(三)?开发区内的》实行委托管理的向】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报送由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未《实行委?托管理的向市—城建档案馆报送【 区:、县城建《档案馆?应当将接收》的电子档案》。。定期向市《。城建档案馆备份 】第十六条 》 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和市级相关部门形成!的勘测?。规划档案《、,文物古?迹保护档《。案和建?设基础资料》。档案:向市城建档案馆报送! 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鄠邑:区和市辖县相关【部,门形成的勘测规划】档案、文物古迹保】护档案和建设基【础资料档案向所在】区、县城建》档案馆报送 第十七!条  城乡》。建设档案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二)档案—材料应当为原件依】照有关规定可以报送!副本或?者复:制件的复制件上应当!注明原件的保存处并!加盖原件保存单位】印章; (》。三)建设工程—竣工图图样清晰与工!程实体相符签章【。手续完?备; (四)—按照有关规范整理立!卷,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档案装具; (!五):符合有关技术规范】的其他要《求 :第,十八条  》报送纸质档案的同时!应当一并《报送电?子档案 电》子,档案内?容应当与纸质档案一!致其存储格式—、载体和保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标准 建设工程、文!物古迹保护工—程还应?当报送声《像档案 《第十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从工程立项起向【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提出:编制报?。送建设工程》档,。案的要求《做到建设工程档案材!料的形?成,、收集、《整理与工《程进度同步》保证建设工程档案】的完整 《第二十条 》 建设?单位申请《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应当:到城:建档案馆查询施工】地段地?。下建筑物《、构筑物、管线【工程档案取》得现:状资料? 建设工程施—工中发?现未建档的地下【建筑物?、构筑物、管—线工:程应当及时通过【建设单位向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查明未建档地下建筑!物、:构筑物、管线—工程的性质》、,权属责令产权或【者,管理单位进行测【量产权或者管—理单位应当及时将】测量的材料向城建档!案馆报送《 第二十一条 【 建设单《位申请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手续时应】当与城建档案—馆签订建设工程档案!报送责任《书,责任书应当明—确报:送,建,设工程档案的要求】、时限等事项— ,第二十二条  建】设工程改《建,、扩建和重要部位】维修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按照》实际情况补》充完善原工》程,档案;结《构和平面布局—改变的应当重新编】。制工:程档案并向城—建档:案馆报送《 第二?十三条?  建设工程竣【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提请:城建档案馆对建设工!程档案材《料进行预《验收档?案,材料符合要求的城建!档案馆出具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意见书【;,不符合要求的建【设单位?应当补充《、完善 《第二:十四条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应当通知城建档案馆!验收建设工程—档案涉及县》级以上重点建设项】目的应当《通知: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城建档案》馆参加 第二—。十五条  建设【单位向城建》档案馆报送建设工程!档案取得建》设工程档案接收【证明:书后方可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负责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部门办理备—。案手续时应当查【验建设工程》档,案接收证明书 【第二十六条  停】建,、缓建工程的档案材!料暂由建设》单位保管 建设【单位被撤销或者注销!的建设工程档案【材料:暂由工程承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城建档案【馆保管? 第:。二十七条  供水、!排水、燃气》、热力、交通信号】、广播电视、电力】、电信等地下—管,线产权或者管—理单位应《当向城建档案馆报】。送地下?专业管线图 地下管!线迁移、变》更,或者废弃的产权或】者,。管理单位应》当将迁移《、变更、废弃—部分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修:。改,、补充到本》单位地?。下专业管线图—上,并将修?改后的地下专业管线!图及有关档案向【城建档案馆报送 第!二十:八条  城乡建设档!案应:当按照下列期限报送! (一?),建设工程档案于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报!送; ?(二:),勘测规划档案、文物!古,。迹保护档案》和建:设基础资料档案按年!汇总于次年第—三季度前报送—; (三)地下管线!。普查、补测、补【绘档案于普》查、测绘结》束后三个月内报送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限期?的应:当经城建档案—馆同意 第二—十九条?  市城建档案馆应!当制定城乡建设档案!的,接收:标准、规《则保:证城:乡,建设档案科学—规范管理 城建【。档案馆对接收的档案!应当:及时登记《、编目?确定密级《和保管?期限: 第三十条  【市城:建档案馆应当定期】向市档案馆报送档案!目录 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鄠邑区和!市辖:。。县城建档案》馆,应当定期向市—城建档案《馆和区、县档—案馆:报,送档案目《。录 第三《十一条?  城?建档案馆可以通过】社会征?集、接受捐赠等方式!丰富馆藏《档案   第—四章  保护和【利用 第三十—二条  城建档【案馆应?。当建立健全城乡建设!档案的保护、利用等!管理制度《及时抢救《损坏和变质的城乡建!设档案?确保城乡建设档【案完好 第三—十三条  》。城建:。。档案馆馆库》建筑应当《符合国家《建设标准配》备恒:温、:。恒湿、?防盗、防火、防【光、防?磁、防尘、防有害气!。体和防有害》生物等防护》设施安装报警设备并!与公安消防报警系统!联网: 第三十四条—  城?建档案馆应当采【用数字化信》息管:理技术逐步将实【。体,档案:转换成数字档案【需要永久保存的【城乡建?设档案还应当采用电!子文件?及,其他先进技术手【段保存?和保护?。并进:行,异地备份《 第三十五》条 : 城建档案馆—应,当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定期《公布已开《放的档案目录编【制必要的参考资料】为城乡建设提—供服:务 第?三十六条  城建】档案馆?对保管的重》要珍贵?档案应当用复制【品代替?原件提供《利用 载有城建档案!馆及其法《定代表?人印章或者签名的档!案复制品具有与档】。案原件同等效力【 第三?十七:条 : 市人民政府应当整!合各部门、各专【。业系:统的地下管线档【案信息资《源推动地下管线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建设实行动态【管理实现信息共享】。 地下管线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应当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基础地理数据 !各部:门、各专《业系统及地下管【。线产:权、管理单位应当】按照统一标准将【各自建立《和,维护的地下管线信息!数据纳入地下管【线信息?综合管理《系统 第三十—。八,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用城建档案馆已】开放:的,档,案应当持有合法有】效证明利用未开【放的城?乡建设档案》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利用城—乡,建设档案《应当遵?守,有,。关规定不得》损毁、丢失、抽取】、涂改、《伪造:或者擅自抄录—、复制、公布 第三!十九:条  向城建档案】馆报送、移交—、捐赠、《。寄存城乡建设—档案的单位和—个人对其档案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以对其档案—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的意见城建档案】馆,应当维护其》。合法权益 第—四十条  对涉【。密,城乡:建设档案的保—护利用、密》级变更和解》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和查阅】。人员:不得泄露《档案中?涉及的保密内—容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未!按规定报送》建设工程档案的由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款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相关【部门未按《规定报送勘测规划档!案,、文物古迹保护【。档案和?建设基础资》料档案的由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提请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负责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部门未查!验建设工程档—案接收证《明书办理备》案,手,续的由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提》请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城建档案馆未按】照国家标准建设未】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或者未?安装报警设备—并未:与公:安,。消防报警《系统联网的由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造成城乡建】设档:案破损、褪色—或者:霉变的由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补】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利用城乡建设档案】的单位和个人损毁、!丢,失、:抽取:、,。涂改、伪造或者【擅,自抄录、复制、公】布城乡建设档案的】由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城建档案馆】因保管不《。善致:使城乡?建设档案损毁—、,丢失或者因》汇总建设项目—。、管:线信息资料错误致使!在施工中《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由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七条 【 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罚款对》个人:处五千元以》上罚款?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四十八条  】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在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九条《 , 本条例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