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
!(2014年—10月?30日西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2014】年1:1月:。27日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
根—据2:016年12月2】2日西?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201!7年:3月:30日?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的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西安市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等49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防治环?。。境噪声污染保护【和改善声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和《实施有利于声环境保!。护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鼓》励和:支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科学:研究:及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声:环境:质量负责
第—四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内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编!制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规划负责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以:及商业、文化娱乐】等经营场所固—定设备产生噪—。声的监督管理—
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城市建成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宣传庆典》、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等活动】中使用音响、抽打陀!螺、甩响鞭等方式】。产生噪?声,以及临街《商业门点使用—音响产生噪声—的监督管理
公【安机关?。。负责除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之外的社会生!活,噪声和车辆产生噪】声的监督管》理
规划、》建设、市政公—用、交通运输、文】化、房管、工商【、,质监: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第五》。条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环境保护、公安!、城市管理等行【政管:理部门做好声环境保!护工作?调解因环境噪声产】生的邻里《。纠纷开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宣传:教育
第六条 鼓励!业主依法制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和,。管理的公约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共?同遵:守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噪声《污染行为予》以劝阻;劝》阻无效?的应当及时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安?、城市管理》部门报?告
第七条 鼓励和!支持: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科学知识宣传活动提!高公众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意识
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应当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宣传对环境】噪声:污染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第二【章 环境噪声的规】划控制
《第八条 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规划、财】政、公安、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建—设等有关部门编【制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制定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规划《。时应当将规划—草,案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第九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依法行《使环:境噪声?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根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规划分别《制定实施方》案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划分本市》的声环境《功能区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区域功能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调整!
第十?一条 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城乡统筹、城市功能!与空间布局、—城,市综:合交通等专项规划时!应当依据《声环境质《量标准、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提出环?境噪声污《染技术目标
第【十二条? ,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及《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提出划定噪—声敏感建筑物与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工业企业和城—市公:共设施的噪声控制要!求,。
第:三章: 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
第【十三条? 建筑?物安装使用空调器】、冷却塔、电梯、锅!炉、水泵等公用【设,施产生噪声、振动】等干扰周围环—境的:管理者应当采—取措施进行治理
】第十:四条 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空调—器、冷却塔、抽【风机、发电机—、水泵等产》生噪声的设备、设】施的应当《按规定配《置有:。效的防噪、防振【设,施确保产生噪—声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第十五条 商—业经营场《所和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加强—对经营活《动中产生噪》声的管理《和控制防止产生噪声!。干,扰周围环境
在【商,业经营活动和营业】性文化娱乐活动【。中不得使《用高音喇叭》、大功率音》响,器材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
第十六条】 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不】。得从事采用机械方式!切割:、加工金属、石材】、木材等材料以及其!他产生噪声》干扰居?民正常休息》。。的生产经营活动【
第十七条 —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及其!附近的街《道、广场、》公园二?十,一时至?次日七时期》间进行?宣传庆典、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等活动不得使用音】响、抽打陀》螺、甩响鞭等方式产!生环境噪声》影响周边居》民正常休《息在其他时间—进行上述活动的所】产生的?环境噪声不得—超过区域《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管【理,者,应当对噪声扰民行】。为进行劝《。阻;劝阻无》效的应?当,及时向城《市管理?部门报告《
第十八《条 幼儿园》、学校及《其他单位使用—广播、?音响:器,材的应当合理安排时!间并采取《。降低音量《等措施避免》。对相邻各方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第十九条 【进行装饰装修—作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者避免噪声干扰】周围环?境,
禁止?在十二时至》十四时、二十时【至次:日七时之间及高【。考、中考日全—天在居?。。住,区内进?行产生噪声、振【动,的装饰装修作业
】第二十条 在室内使!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娱乐、体育锻—炼等活?动,的应当控制音—量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避免干扰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第二十》一条 居民》住宅空调器的室外机!组应当按照规—范,合理安装《。使,用防止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第二十!二条 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应当规范安装、合理!使用车辆《防盗报?警装置?防止防盗报警装置产!生的噪声干扰周【围环境
第》二十三条 》从事:。动物经营活动或者家!庭饲养动物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产】生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第四章 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
第】二十四条 》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向周?。围环境排放噪—声的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第二十?五条 建设单位【承担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污染防治监督责【任督促施工单位【正常使用噪声—污染防治设施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噪!声达标?排放
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包?括施工设备使用、】施工时段安排、【安装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等【内容的施工噪声防治!方案报建设单位【审定接受建设单位】的监督
第二十六】条 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推广使用低!噪声:建筑:施工设?备和:。工艺
施工》单位应当《使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其《他辅助施工设备
】禁止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蒸汽桩机、》锤击桩机等噪声超】。。标的设备因特殊地】质条件限制确—需使用的应当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规】定的地点、时段使】用
第二十七条【 在城市建成区【内禁止在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
(二)】抢修、抢险、—应急作业的;
(三!)城市道路维修养护!作业的?;
(四)因道路交!通,管制的原因需要【在指定时间装—卸、运输《渣土及其他废弃物】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具有前《款情形之一的施【工单位应《当调:整施工作业内容【采取有效的环—境噪声防治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干!。扰
第?二十八?条 :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特殊需要连续作!业夜间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作业《前,向工程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严—。。格审查?对确需连续作业的】在,三个工作日内出具】夜间作业证明夜间作!业证明应当载明【作业时间、内—容、方式以及环境】。噪声防治措施
【施工:单,位,取得夜间作业证明后!应当:。提前二?十四小时在受—影响区域的显著【位置公布并》按照夜间作业证明】的要求进行》施工:
第二十《。九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布】。噪,声污染防治方案、】负,责人及其联系方【式、投?诉渠道等
第三十条! 禁止高考、中【考,前十五?日内以及高考—、中考期间》进行夜间施工作业
!禁止高考、中考期间!在考场周围五百米】区域内进行施—工作业?。
在此期《间遇有抢修、—抢险、应急作—业,的应当采取有效噪声!防护措施并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五】章 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
第三十一条 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公路、城市轨!道交通等应当采用低!噪声路面技》术和材?料
管护单位应当加!强对道?路的维护和保—养保持?道路:及,其设:施,完好降低车辆通行产!生的噪声
第三十二!条 新建、改—建、扩建《城市交通干线确【需穿越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建》设单:位应当采取减振、降!噪,、隔声等污染防治措!施
第三十三—条 已建成》的城市交通》干线产?。生的噪?声对两侧噪声敏【感建筑物造》成污:染的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市政、!交通:运输:、规划、《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制定交通噪】声污染?治理方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
第三十四条【 在用机动车辆【噪声排放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噪声排放标!准,
在:用机动车辆消声【器及其他防治噪【声污染的设备应【。当保持正《常使用禁《止改:装或者拆除
第三】。十五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同同【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划定禁鸣区!域、路段和时—段设:立禁鸣标志》
驾:驶机动车辆不—得在禁鸣《区域:、路段和时段鸣【放喇叭
第六章 工!业噪声污《染防:治,
第三?十六条? ,在,工,业生产过《程中向周围环境【排放噪声《的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从】事,工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合理布【局生产?设施:、,改,进,生产工艺、使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消除《或者减轻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
?鼓励采用低》噪声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
!第,。三十七条 》在工业生产中因【使用固定设备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工业企业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固】定设备的《使用及污染防—。治情况
第三十八】条 在下列区域【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噪声》、振动超过标准【的工厂?、,车间
(《。一)居住区和其他】人口:密集区;
(二【),医院、疗养院、学】校、图书《馆、幼儿园、老年】公寓:、机关、科研—单位所在的区域;】
(三)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区域
第三》十九条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规—划的要求《引导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工业企业】实施转产或搬迁【
工业企业依—照有关规定转产【、搬迁、《关闭的人《民政府应当予—。以支持
第四—十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销售、使》用和:进口不符《合国家?规定噪?声限值标《准的产品《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一条 环!。境保护、公》安、城市管理—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工作联动协作机!制对违反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行为】。及时进?行,制止和查处
第四】十,二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合理设置环境噪】声,。监测网络逐步在商业!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及其附!近的广场、公园设置!。噪声自动《监测和显示设施组】织开展区域声环【境质量监测定期向】社会:公布监测数据和声环!境质量报《告,
第:四十三?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及,其附:近的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设—。置标志牌《公布区?域环境噪声最—高限值
第四—十四条 《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民用建筑隔声!。设计和施《工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推广!使用:降噪、防《振的产品和材料
】第四十五条 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新建商品房—建筑隔声设计和噪声!污染防治情况的【公示进行《监督
经依法批【准销售的新建居民住!宅可能受到》工业、?交通运输、住宅【小区附属设备等噪声!污染的房《地产开发《经营者应当在—销售场所《公示所?销售住宅《的建筑?隔声:设计、可能》受到的噪《声污:染情况以及采取的防!治,措施并在售房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四十六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行【。政管理部门有—权对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产生环境噪声的!。现场进行检查实【施现场检查时应当有!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并出示行政执【法证件
被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真,实资料不得》拒绝、?。阻碍检查《
第四十七》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其《门户网站《上公开下列信息【
(一)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规《划及实施方案;【
(二)受》理举报、投诉的【方式和?程,序;
(三)环境】。噪声污染《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四?)其他?应当公开的信息
】公安、城市》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在其门》户网站上公开环【境噪声?污染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第四十《八条 环境保护、公!安,、,城市:管理:和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设立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电话:向社:会公布?
行政管理部门收】到投诉举报后应【。当立即对投诉—举报:内容进行登》。记对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投诉举报事项应当】及时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投诉举报事项【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并【。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有》权处理的部门接到】投,诉举报或者移交【处理通知后应当及时!进,行,处理
行政管理部门!在收到投诉》举报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应:。当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举报人》。。
受理投诉举报的】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为投诉举报—人保密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超过国家规定排!放标准?的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场—。界噪声超过规—定排放标准》的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三)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建设单位未履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污染防治监—督责任的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四)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施工单!位未实施《施工噪?声防治方案的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五》)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蒸?汽桩机、锤击桩机等!噪声超标《设,备的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六):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未取得夜间作业证】明或者未按照夜间作!业证明?的要:。求进:行施:工,。。的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七)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三!款,。、第二十九条规定】施工单位未向周【围,单位和居民公布相】。关信息的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八)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未?申报:或者:未,按规定申报的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采用机械】方式切割、加—工金属、石材、木】材等:材,料产生噪声干—扰周围环境》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五—百元罚?款,;
(?二)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未按规定进行!装饰:装修作业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警【告后拒不改正的【处五百元罚款—;
(三)》。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在居住区—室内使?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娱乐、体!育锻炼等活动产生】噪声干扰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警告后拒!不改正的《处二百元罚款;【
(四?)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居民住宅空调器室】外机组排放的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警告后拒不改【正的处?二百元罚款;—
(:五,)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未:按,规定合理使用车【辆防盗?。。报,警装置产《生噪声干扰周围【环境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警告后?。拒不改正的处一百】元罚款;
》(六)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从事动物经营活动或!者家庭饲养动物产】。。。生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处罚》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依法予—以处理
《(一)违反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改装或者拆除—消声器及其》他防治?噪声污?染设备的;
(【二)违反第三—十五条规《定违反禁止》鸣放喇?叭和限制《通行规?定,。的
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警告后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五百—元罚款对个人—处二百元罚款
【(一:)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大:功率音?响器材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的;
(二)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在街道、广场、【公园开展《宣传庆典、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等活动中使》用音响、抽打陀螺】。、,甩响鞭?等,方式产生《噪声影响周边居民正!常休息?的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由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拒绝、阻碍【现场检查或者在【检查时弄虚》作假: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第五十六条 环【境保护、公》安、城市管理—和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应当受理【而不受理的;—
(二)未》按规定处《理或者?。不及:时处理环境噪声举报!和投诉的;
(三)!违反保密规定泄【漏举报人、》。投诉人信《。息的;
(》四)组织编制城【市建设、交通—等,专项规划《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
(五)违》法审批、《违法处罚或者违法采!取行政强制》的;
(六)未【按规定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
(】七,)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九,章 附 则
第五十!七条: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噪声敏感建【筑物是?指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
(二)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是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康复疗《养、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的区域
(三)】夜间是指二十—二时至次日》六时
第五十八【条 本条例自201!5年2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