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
(2—0,1,4年10月3—0日西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2014年》11:月2:7日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
根:据20?16年?12月?22:日西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201《7年3月30日【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的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西安市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等4?9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防《。治环境噪声污染保】护和改善声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和实施有利于声环境!保护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鼓励—和支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科?学研究及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声环境质量负责【
第四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内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编制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规划负责!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以及商》业、文化《娱乐等经《营场所固定设备产生!噪声:的监督管理
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城市建成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宣传庆【。典、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等活动中使用音】响,、抽打陀螺、甩【响鞭等方式产生【噪声以及《。临街商业门点—使用:。音,响产生噪声的监督管!理,
公安?机关负?责除: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之外的社会生—活噪声和车辆产生噪!声的监督《。管理
?。规划:、建设、市政—。公用、交通运输、】。文化、房管、工【商,、质监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第五条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环境】保,护、公安、城市【管理等行政管理部门!做好:声环境?保护工作调解—因,。环境噪声产生的【邻里纠?纷开: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宣传教育
【第六条 鼓励—业主依法《制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和管理的公约【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共《同,遵守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噪声污染行为予】以,劝,阻,;劝:阻无:效的:应当:及时: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安、城市管理部】门报告
第七条【 鼓励?和支持?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科学知识宣传活【动提高公众》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意识
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应当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宣》传对环境噪声污染】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第二》章 :。环境噪声的规划控】制
第八条》 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规划、财政》、公安?、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建—设等有关部门编制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制定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规【划时:应,当将规?划,草案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第九: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依《法行使环《境噪声?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根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规划分别制》定实施方《案,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划分本市的—声环境功能区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区:域功:能,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调整
第十一条 】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城乡统筹、城【市功能与空间布局、!。城市综合交通等【。专项:规划时应当依据【声环境质量标—准、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提出环—境,噪声污?。染技术目标》
第十二条》 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及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提出划定噪声—敏感:建筑物与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工业企?业和城市公共设【施的噪声控》制要求
第三章【 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
第十三条 】建筑物安装使用空】调器、冷却》塔、电?梯,、锅炉?、,水泵等公用设施产生!噪声、振动等干扰周!围环境的管理者【应当采取措施—进,。行治理
第》十四条 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空【调器、冷却塔—、抽风?机、:发电:机,、水:泵等产?生噪声的设备、设】施的应当按规定【配置有效的防—。噪、防振设》施确:保,产,生噪声?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第十五条 商—业经营场所和—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加强对?经营活动中产—生噪声的管》理和控制防止产生】噪声干扰周围—环境
在商业经营】活动和?营业性文化娱乐【活动中不《得使用高音喇—叭,、大:功率音响《器材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
【第十六条 》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不—得从事采用机—械方式切割、加工】金属、石材、—木材:等材料以及》其他产?生噪声干扰居民正】。常休息的生产经【营活动
《第十七条 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及!其附近的街》道、广场、公园【二十一时至》次日:七时期间进行宣传庆!典、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等—活动不得使用音响、!抽打陀螺、甩响鞭等!方式产生环境噪声】影响:周边居民正》常,休,息在:其他时间进行—上述活动的所产生的!环境噪声不得超【过区域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管,理者应?当对噪?声扰民行为进行劝阻!;劝阻无效的应当】及时向城《市管理部门报告
】第十八条 幼儿【园、学?校及其?他单位使用》广播、音响器—材的应当合理安排】时间并采取降低音量!等措施避《免对相邻各方—。。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第十九条】 进行装饰装—修作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者避免噪声【干扰周围环境
禁】止在十二时》至十四时、二十时】至次日七时之间及】高考、?中考:日全天在居》。住区内?进行产生噪声、振】动的装饰装修—作业
?第二十条《 在室内使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娱乐》、体育锻炼》等活动的应当—控制音量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避免干扰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第!二十一条 居民住宅!空调器的室外机【。组应当按照规范合理!安装使用防止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第二十二条!。 ,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应当规范》安装、合理使用车辆!防盗:报,警装置防止防盗报】警装置产生的—噪声干扰周围—环境
第二十三条 !从事动物经营—活动或者家庭—饲养动物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产生—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第四章 —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
第二《十四条 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向周】围环境排放噪声的】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第二十五条 】建设单位承担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污,染防治?。监督责任《督促:。施工单位正》常使用噪《声污染防治设施【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噪声达标排放
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包括施工【设,备使用?、,施工时?段安:排、安装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等内容!的施工噪《。声防治方案》报建设?。单位审定接》受建设单位的—监督
第二十六条】 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推广使》用低:噪声建筑施工设备和!工艺
施工单位应】当使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其他辅助施!工,设备
禁止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蒸汽桩【机、锤击桩》。机等噪声超标的设】备因特殊地质条件限!制确需使《用的应当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规定的地点、时【。。段使:用
第二十》七条: 在城?市建:成区内禁止在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
(二)】抢修:。、抢险、应急—作业的;
(三)】城市道路维》修,养护作业的;
(】四)因道路交通【。管制的原因需—要在指定时间装【卸、运输《。渣,土及其他废》弃物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具有前款情》。形之一的施工单位】应当调整施工作业内!容采:取有效的《环境噪声防》治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干扰
第二十—八条 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特殊需要连!续,。作业夜间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作!业前向工程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严格审《查,对确需?连续作?业,的在三个工作—日内出具夜间作业】证明夜间作业证【明应当?载,明作业时《间、内容《、方式以及环境噪声!防治措施
施工单】位取得夜间作业证】明,后应:当提前二十四小【时在受影响区—域的显?著,位,置公布并按照夜【间作业证《明的要求进》行施工?
,第二十九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布噪:声,污染防治《方案、负责人及其】联系方式、投诉渠】道等
?第三十条《 禁止高考、中考】前十五日《内以:及,高考、中考期—间进行夜间施—工作业
禁止—高考、中考期间在】考场周围《五,百米区域内进行【施工作?。业
在此期间遇【有抢修、《抢险、应急作业的】应当采取有效噪声防!护措施?并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五章【 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
第》三十一条 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公路、城市轨道【交通:等应:当采用低噪》。。声路面技术和材【料
管护单位应【当加强对道路的维护!和,保,。养保持道路》。及其设施完好降低】车辆通行产生的【噪声
第三十二条】 新建、改建、扩建!。城市:交通干线《确需穿越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建?设单位应《当采取减振》、降噪、《隔声等污染》防治措施
第三【十三条 已建成的城!市交通干线产生的噪!声对:两侧噪声敏感建筑物!造成污染的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市政《、交通运输、—规划、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制定交【通噪声污染》治理方?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
第三十四条【 在用机动车辆噪】声排放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噪声排放标准!。
在用机动车辆消声!器及其他防》治噪声污染的设备】应当保持正常使用禁!止改装?。或者拆除《
第三十五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同同》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划定禁鸣区域、】路,段和时段《设,立禁鸣标志
驾驶机!动车辆不得在禁鸣区!域、:路段和时段鸣—放,喇叭
第六章 工】业噪声污染》防治
第三》十六条 在》工业生产过程中【向周:围环境排放》噪声的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从事工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合理布!局生产设施、改【进生产工艺、使【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消】除,或者减轻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
鼓励采用低噪声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
第三十—七条 在工》业生:产,中,因使用固定设备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工业企业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固定设!备的使用及污染【防治情况《
,第三十八《条 :在下列区《域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噪声、振动超过标】。准的工厂《、车间
(一—)居住区和其他【人口密集区;
(】。。二)医院、疗养院】、学校、图书馆、幼!儿园、老年公寓【、机关、科研单位】所在的区域;
【(三:)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区域
第三【十九条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规划的要求引导】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工业企业实—施转产或搬》迁
工业企业依照有!关规定转产、搬迁、!关闭的人《民政府应当予以【支持:
第四十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销售、使《用和进口不符合【国家规定噪声限值】标准的产品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一条《 环境保护、公安、!城市管理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工作》联动协?。。作机制对违反—。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行为及时进行制!止,。和,查,处
:第,。四十二?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合理设置环境!噪声监测网》络逐步在商业—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及其附【近的广场、公园【。设置噪声《自动监测和显示设】施组织?开展区域声环境质量!监测定?期向社?会公布?监测数据和声—环境质?量报告
第四十【三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及其附近的—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设《置,标志牌公布区域【环境噪声《最高:限值
第《四十四?。条 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民用建【筑隔声设计和施工】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推广?使用降噪、防—振,的产品和材料
【第四十五条 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新建商《品房建筑隔声设计和!噪声污染《防治情况的公示进】行监督
经依法批】准销售的新建居【民住宅可能》受到工业、》交通:。运输、住宅小—区,附属设备等噪—声污染的房》地产开?。发经营者应当在销】售场所公示所销【售住宅的建筑隔声设!。计、可?能受到的噪声污染】情况以及采取的防治!。措施并在售房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四十六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行政管【理部门有《权对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产生环?。境,噪声:的现场进行检—查实施?现场检查时应当【有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并》出示行政执》法证件?。
被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真实资料不】得拒绝?、阻碍检查
第四】十七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其》门户网站上公开下列!信息
(《。一)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规划及实》施方案;
(二)】受理举报、》投诉的方式和—程序;
(三)【环境噪声《污染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四)其他】应当:公开的信《息,
公:安、城市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在其门户—网站上公开环境噪声!污,染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第四十八条】 环境保《护、公安、城市管理!。。和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设立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电话向社会】公布
行政管—理部门收到投—诉举报后应》当立:即对投诉举报—内容进行登记对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投诉:举报事项《应当及时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投诉举》报事项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并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有权—处,理的部?门接到投诉》举报或者移交处理通!知后应?当及时进行处理【
行政管理部门【在收到?投诉举报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应当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举报人《。
受理投诉举报的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为投诉举报人—。保,密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超过国家规定】排放:标准的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场界《噪声超过规定排放】标准的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三)《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建设单位】。未履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污染!防治监督责任的【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四:)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施工单位未实施施】工噪声防治》方案的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五)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蒸汽桩机、锤击】桩机:等噪:声超标设备的—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六)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未取得夜间》作,业证明或者未按照夜!间作业证明的要【求进行施工的—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七):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三款【、第二十九》条规定施工单—位未向周围单位和】居民公布《相关信息的》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八)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未》申报或?者未按规定申报【的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采】用机械方式切割、】加工金属、石材、】木材等?材料:。产生噪声《干扰:周围环境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五百元罚款》;,
(:二)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未按规定进行装饰】装修作业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警告后拒!不改正的《处五百元罚款;
(!三)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在居住》区室内使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娱乐?、体育锻炼等—活动产生噪》声干扰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警告后拒不改—正的处二百元罚款】;
(?四)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居民!住宅空调器室—外机组?排放的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警告?后拒不改正》的处二百《元罚:款,;
(五)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未按》规定合?理使:用,车辆防?盗报警装置产生【噪声干扰周围环境】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警告:后拒不改正的—处一百元罚款—。;,
(六)《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从【事动物经营活—动或者?家庭饲养动物产生】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处罚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依法予!以处理
《(一)违反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改装或!。者拆除消声》器及其他《防治噪声污染设备】的;:
(二)《。违反第三十》五,条规定违反禁止鸣】放喇叭和《限制通行《规定的
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警告后【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五百》元罚:款对:个人处二百》元,罚款
(一)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大功率?音响器材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的;
(》二)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在【。街道、广场、—公园开展宣传—庆典、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等活动中使!用音响、《抽打陀螺、甩—响,鞭等方式产生噪【声影:响周边居民》正,常休息的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由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拒》。绝、:阻碍现场《。检查或者在检查时弄!虚作假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第五十【六条 环境保护、公!安,。、城市管理和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应当受理而不受】理的;
(》二,。)未按规定》处理或者不及时处】理环境噪声举—报和投诉的;
(三!)违:反保密?规定泄漏举报—人、投?诉人信息的;
(】四)组织编制城【市建设、《。交,通等:。专项:规划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
!。(五)违法审批、】违法处罚或者违法】采取行政《强制的;
》(六)未《按,规定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
:(七)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九章 附【。 则
第五十七条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噪—声敏感建筑》物是指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
(二)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是:。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康复疗养、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的—区域
?(三)夜间是—指二十二《时至:次日六?时,
第五十八条— 本条例自2—015年2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