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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南北两山【绿化上水工》程管理办法   】    第一章总】则  ? ,第一条?为加强兰州市南【。。北两山绿化上水工】程的规划、建设、管!理,和保:护确保工程建设和】安全运行充分发【挥工程?效益促进《两山绿?化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南北两山绿化上!水工程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兰州市南》北两山绿化》。范围:。内上水工程(以下】简称两山上》水工程?)的规划、建设、】运行、?管,理和保?护   第三条【两山上水工程建设坚!持政府**和承包】者自筹相《。结合的原则》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鼓励承包】者,按照统一规划自筹资!金,兴建上水工程保护】**者的合法权益 !  第四条两山【上水工程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   市】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是全市两山上水!。工程: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市两山上水工—程的规划、建设、】。。运行、监《督管理和保护工【作  ? 县(区)》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是本【辖区两?山,上,水工程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辖区两《山上水工程的—规划、建设、运行、!监督管?。。理和保护工作  】 两山上水工程按水!。系组建上《水工:程管:理单位负《责本水系《的,运行、保护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 】  第五条两山【上,水工程总体规划由】市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委托有资质的】单位:依据南?北两山生态》建设总?体规划编制经专家论!证报请市政府批【准   两山上水】工程总体《。规,。划应当将管理—、生活服《务设施和以水养水等!综合经营项目纳入概!算   第六—条两山上水工程的】建设应?。当引进?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降低工】程成本提高工程效益!   ?第七条两山上—水工程建设》按照: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程,序管理   —政府:**主?要用于两《山上水工程总体规】划范围内主干—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也可用?于新发展绿化重点】配套项目《和防汛?。、,抗旱、抢险工程【项目   》建设资金应当专款】专,用不:得转借、《挪用:   ?第,八条建立健全两山上!水工程建设》管理责任制 —。  所?有两:山上水工程竣—工后应当按有—关规定和程序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 两山?。上,水工:程交付?使用:后未:经主管部《门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动   第!三章工程管理与【保护   》第九条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是两山上水工程!。国有资?产的管理机关—负责所管辖资产的】管,理   第十条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工程运行—和维修、养》护制度建立技—术档案定《期组织检查  【 第:十一条两山》上水工程管理单位】和绿:化承包者应当加【强两山上水工程【管护保证《两山上水工程—安全正常运行 【  两山上水工程管!理单:位和绿化承包者应】当在调?蓄,水,池、水库周围设置防!护栏并在显著—位置悬挂警示标志】应当委派《专人:管护泵?房、配电室   第!。十二条县《(区)人民政府对】辖区内?已建成的两山—上水:。工程依照甘肃省【水利工程土地—划界标准划》。定管:理和保护范围—并,树立标志   【跨县(区)的两【山上水工《程,由市人民政》府依照甘肃省水【利工程土地划界标】准划定管理和保护】范围并树立标志 】 , 新建的两山—上,水工程应当在—规划:。、设计中一并考【虑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   第十》三条两山《上水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严格控》。制兴:建其他工程设—施或建筑物确因国】家,需要修建的》。须先:经所在县(区)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报市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批准  【 两山上水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的土地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占【用   第十四条禁!止在两?山上水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进行下】列行为 《  (一)》擅自进?入调蓄?。。水池:、,水库、泵房、配电】室的;   —(二:)擅自?在上水工《程管道、水池—、渠堤等设施—。上,设闸分水《、扒口取水或设泵抽!水的;  》 (三)妨碍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进行工程改造、维!修和抢险处理—的   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购盗【窃、强抢的两—山上水?工程设?备器:材   第十六条依!法划定?。的水工程《保护范围内禁止从】事爆破、打》井、采?石、:采砂、?取土、修《坟、:建房、修建》鱼池:、堆放废《弃物:及其他危害两山【上水工程安全的活】动   第十七条】两山上水工程—管理单位和》绿化承包《者应:。当,建,立安全保《卫制度明确责任【落实管?护措施?保障两山上》水工程设施》安全完好《  : 第十八条两山上水!工程运?行,管理人员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证—。上岗   第十【九,条两山?。上水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的违法—建(:构)筑物《应当依法予以拆除违!法建(构)筑物影】响上水工程维修、】改建或正常运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法建(构)筑】物的所有人或者【实际使?用人赔偿   第】二十:条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保护【两山上水工程及附属!设施打击破坏和盗】窃两山上水工程【设施的行为第四章用!水管理   第【二十:一条:两,山,绿,化实行节水》灌溉禁止浪费水【。资源第二《十二条两山绿—化,用水实行计划—管,理,   各绿化承【包者用水应》当向所在的两山上】水工程?管理单位报年度【用水计划两山—上水工程管理单【位汇总后《编,制年度水供求—计划并报县(区【)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  编制年度—水供求计划应当统】筹,考虑绿化用水、经】营用水?等科学合《理地:安排各单位的用【水  ? ,第二十?三条各绿化承包者】应当:按,月向所在的两山【上水工?程,管理单位报》送用水统计表—;用水统计表—应,当逐级汇总上—报,县,(区)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和市!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   《第二十?四条两?山上水工程》。管,理单:位应当按照绿化灌】溉定额实行按亩【配水:按方收费按时供水不!得无故停《水或减?少供水 《  第二《十五条南北》两山绿化《供水系统的》。。用电按农业高扬程灌!。。。溉**电价收取 】  第二十六条南北!两山绿化取自—。农业灌?溉工程?的,用水其?水价按农灌标准收】取使:用城市供水系—。统和通过城》市污水处理系—。统供水的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  两山《上水工程水价由【市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会同市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以供水成本为基础对!各类用水分别—核定   第二【十七条绿化灌溉水费!遵循“谁用水、【谁缴:费”的原《则暂无?能力支?付水费的承包者【。政府财政《可适:当给予补《助   《。两山林业管理—站管理林区》的,水费实行政府财政】全额补贴《。第二十八条两山【上水工程《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切实做好》水,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水费的—收支情况每年度向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作出报告同【时向用水《者公布?。。 ,  收缴的水费【用,于列支两山上水工程!。。的正常运行、维修】养护、周边绿化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九条国家事业单位!收缴:的水费应当纳入预算!内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   第《三十条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审计两山上水【。工程管理单》位的水?费收支情况》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由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由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予以警《告并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由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赔偿损失并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灌溉不达标或无】。故不灌溉的由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予以警告可》并处1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由工商、》公安、水利、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  第?三十六条市、县【(区)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两山上水工程—管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两山上水工程】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干扰《上水工程《管理人?员履行职责》侮辱:、,殴打水管人员情节较!轻的由南北两山绿化!。主管部?门予以批评教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中“》水,系”指?南北:两山绿化中按区【域设计建设的主干上!水,工程一个《。。水系由若干个—泵站组成《  : 第四?十条本办法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1999【年8月1日颁布实施!的兰:州市南北两山绿【化开发上《水工程管理办—法(1?999年8号—。令)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