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用词说《明
】 1 为便于】在执行夺《。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
《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
,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