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工程交接验收
!
—
8.0.1 】工程交接验收时应对!下列项目进行抽【测检查
—。
1 ! 各项规定》。数据实测值
】
2 ! 支持件《的固定
! 3 配管!。的,弯,曲半:。径,盒(箱)的》设置位置
—
》 4 导【体连接的导通性能】和绝缘性《能
】 5 按规定!需要接地《部,分的接地情况
】
《 , , 6 《 金属部分的防腐
!。
?
》 7 ? 施工中《造成的孔、洞—、,沟、槽的修补情【况线路穿《。。越消防?分区:。的封堵情况
【
8!。 必要《时对配线《工程的导体规格尺寸!进行:复核:
8.0!.2: :验收检查的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本规范中属于】强制性条《文,。规定的应全数检查】
— 2 — 非强制性条—文规定的应抽查5%!
》
8.0.3 】工程交?工验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文件
《
【 1 《竣工图?
! 2 《设计变更、洽商【记录文件及图纸【会审记录《
— 3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
《
4— , 安装技术记录【
! 5 试验检【验记:录
】 , 6 主要器材!、设备进场验收记录!及质量?证明文?件以及约定的检【测记录
《
《
8.0《.4 验收提交】的,文件资料可为书面】纸质资料或电子【版也:可按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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