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575-2010 建标库

5.4  钢索配线

5.4.1  配线用钢索宜为镀锌钢索,不应采用带油芯的钢索。在潮湿、有腐蚀性介质及多尘的场所,应采用塑料护套的钢索。

5.4.2  钢索的钢丝直径应小于0.5mm,钢索不应有扭曲和断股等现象。

5.4.3  钢索终端拉环应牢固可靠,并应能承受在钢索全部负载下的拉力,在挂索前应对拉环做过载试验,过载试验的拉力应为设计承载拉力的3.5倍。

5.4.4  钢索与终端拉环的套接应采用心形环保护钢索,固定用的线卡不应少于2个,钢索端头应用镀锌铁丝绑扎牢固。

5.4.5  当钢索长度在50m及以下时,宜在一端装设调节钢索弛度的花篮螺栓;当钢索长度大于50m时,宜在两端装设花篮螺栓。钢索的最终弛度不宜大于100mm。花篮螺栓在最终调整后应锁定。

5.4.6  钢索中间吊架间距不应大于12m;吊架与钢索连接处的吊钩深度不应小于20mm,并应有防止钢索跳出的锁定零件。

5.4.7  钢索应可靠接地,且不应作为接地的接续导体。

5.4.8  钢索配线的固定支持件间的最大距离应符合表5.4.8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