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 线槽敷设
4.5.1 线槽及其部件应平整、无扭曲、变形等现象,内壁应光滑、无毛刺。
4.5.2 金属线槽表面应经防腐处理,涂层应完整无损伤。
4.5.3 线槽不宜敷设在易受机械损伤、高温场所,且不宜敷设在潮湿或露天场所。金属线槽不宜敷设在有腐蚀介质的场所。
4.5.4 线槽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线槽的转角、分支、终端以及与箱柜的连接处等宜采用专用部件。
2 线槽敷设应连续无间断,沿墙敷设每节线槽直线段固定点不应少于2个,在转角、分支处和端部均应有固定点;线槽在吊架或支架上敷设,直线段支架间间距不应大于2m,线槽的接头、端部及接线盒和转角处均应设置支架或吊架,且离其边缘的距离不应大于0.5m。
3 线槽的连接处不应设置在墙体或楼板内。
4 线槽的接口应平直、严密,槽盖应齐全、平整、无翘角;连接或固定用的螺钉或其他紧固件,均应由内向外穿越,螺母在外侧。线槽的分支接口或与箱柜接口的连接端应设置在便于人员操作的位置。
5 线槽敷设应平直整齐;水平或垂直敷设时,塑料线槽的水平或垂直偏差均不应大于5‰,金属线槽的水平或垂直偏差均不应大于2‰,且全长均不应大于20mm。
6 金属线槽应接地可靠,且不得作为其他设备接地的接续导体,线槽全长不应少于2处与接地保护干线相连接。全长大于30m时,应每隔20m~30m增加与接地保护干线的连接点;线槽的起始端和终点端均应可靠接地。
7 非镀锌线槽连接板的两端应跨接铜芯软线接地线,接地线截面面积不应小于4mm2,镀锌线槽可不跨接接地线,其连接板的螺栓应有防松螺帽或垫圈。
8 金属线槽与各种管道平行或交叉敷设时,其相互间最小距离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
9 线槽直线段敷设长度大于30m时,应设置伸缩补偿装置或其他温度补偿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