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基?本规定
《
:
3—.0.1 》 采用的器材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
3.【0.2 《 列入国家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的器材?必须有强制性认证标!识并有相应认—证,证,书
【3,.0.?3 器《材的运输和保管应】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有特】。殊要求的器材—尚,应符合其技术—文件中的相应要【求
》
3?.,0.4 器材【到达施工现》场,后应进?行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随器材供给的技术】文件应齐《全
】。。 2《 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外《观质量应符合产【品制造标《准和本规范》相关规定
!
3 】器材采购合同中对】运输、包装等有特定!要约:。的应符合采购合【同的约定
【
【4 当新开发的】产品:在工程?中试用时应提供【型式:试,验报告
】
5 】。当对:器材的质量有异议时!。应送至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
3?.0.5 配线】工,程与建筑工程的【施工协调《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埋入混】凝土内的导》管、:支架、螺栓和—预埋板等预埋—件应在混凝》土浇筑前《。埋设;?埋入:砖墙等砌体内—的,导管、支架和螺栓】等预埋件《宜在:砌体施工时同步埋设!
,
:
《 2 》 预留孔《、预埋件《的位置?、,规格和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预埋件应埋】设,牢固在混凝土—浇筑前应复核建筑工!程施工?图,中标明的配线用【。预留孔、预埋件的】位置、规格和尺【寸
】 : ,3 影《响配线工程施工的】模板、脚手架等应】在施工前拆除—周围杂?物应清除
!。
4— 对有可能给已完!工的配线工程—造成:污损的建筑装—饰,工作:。宜在配线工程施工】前全部?结,。。束
:
【 :5 在《埋有导?管的大型设备混凝】土基础模板》上应标有《测量导管引出口坐】标和高程用》的基准点或》。基准线
】
,。 6 — 配线工程》施工结束后应将配】线施工时剔凿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孔、洞、沟、【槽等修补完整;线】路穿越楼板》或防火?墙、管?道井:、电气竖井、设备】间等防火分隔—处,应做好防火》封堵
》
【7 : 配线工程的导管】、线槽、封闭母【线外壳和支》架等进?行补漆?和标色时《不应污?染已完成的建—筑工程
【
3.《0,.,6 线路穿越【建筑物、构筑物的变!形缝:处应安?装两:端固定的补》偿装:置
3.!0.7 》除设计要求》外承力建筑钢结构】构件上不得采用【熔,。焊连接固定线—路的支架、螺栓【等部件;且严禁热】加工开孔
—
3.0.8! 配线工程采用的!管卡:、支架、吊钩—、拉环?和盒(?。箱,)等黑色金》属附件均《应做防腐处理防【腐处理宜为镀锌室】外露天的为热浸镀锌!
《
3.《0,.9 配》线工:程中非带电的—金属:部分的保护接地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
3.0.—10 ? 当IkV及以下】的配线工程与高压】电缆:和应:急电源的电气线路】布置在同一电—气竖井内时相互间】应,保持不小《于,0.3m的距离或采!取,隔离措施
—
3.0.】11 ?。。 当采用吊架固定】导,管、线槽或插—接式母线时》应设置防《晃支架?在距离盒(箱)或端!部0.3《m~0.《。5m处应设》固定支架
【
3.0.12! 配线工程—用的塑料《绝缘导管、塑料线槽!。及其配件《必须:由阻燃材料制成导管!和线:槽表面应有明—显,。的阻燃标识和制造】厂厂标
!3.:0.:13 《配线工程的电—线线芯截面面积【不得低于设计值进场!时应对其导体电阻】值进行见证取样送检!
《
3.0.1【。4 导体电阻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缆?的导体GB/T 】395?6的有关规》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