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 实体预拼装
10.2.1 本条规定对重大桁架的支承架需进行验算,小型的构件预拼装胎架可根据施工经验确定。根据预拼装单元的构件类型,预拼装支垫可选用钢平台、支承凳、型钢等形式。
10.2.2 可通过变换坐标系统采用卧拼方式;若有条件,也可按照钢结构安装状态进行定位。
10.2.3 本条规定的自由状态是指在预拼过程中可以用卡具、夹具、点焊、拉紧装置等临时固定,调整各部位尺寸后,在连接部位每组孔用不多于1/3且不少于两个普通螺栓固定,再拆除临时固定,按验收要求进行各部位尺寸的检查。
10.2.7 本条规定标注标记主要为了方便现场安装,并与拼装结果相一致。标记包括上、下定位中心线、标高基准线、交线中心点等;对管、筒体结构、工地焊缝连接处,除应有上设标记外,还可焊接或准备一定数量的卡具、角钢或钢板定位器等,以便现场可按预拼装结果进行安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