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755-2012 建标库

11.6  多层、高层钢结构

11.6.1  多高层钢结构由于制作和吊装的需要,须对整个建筑从高度方向划分若干个流水段,并以每节框架为单位。在吊装时,除保证单节框架自身的刚度外,还需保证自升式塔式起重机(特别是内爬式塔式起重机)在爬升过程中的框架稳定。

    钢柱分节时既要考虑工厂的加工能力、运输限制条件以及现场塔吊的起重性能等因素,还应综合考虑现场作业的效率以及与其他工序施工的协调,所以钢柱分节一般取2层~3层为一节;在底层柱较重的情况下,也可适当减少钢柱的长度。

    为了加快吊装进度,每节流水段(每节框架)内还需在平面上划分流水区。把混凝土筒体和塔式起重机爬升区划分为一个主要流水区;余下部分的区域,划分为次要流水区;当采用两台或两台以上的塔式起重机施工时,按其不同的起重半径划分各自的施工区域。将主要部位(混凝土筒体、塔式起重机爬升区)安排在先行施工的区域,使其早日达到强度,为塔吊爬升创造条件。

11.6.2  高层钢结构在立面上划分多个流水作业段进行吊装,多数节的框架其结构类型基本相同,部分节较为特殊,如根据建筑和结构上的特殊要求,设备层、结构加强层、底层大厅、旋转餐厅层、屋面层等,为此应制定特殊构件吊装顺序。

    整个流水段内先柱后梁的吊装顺序,是在标准流水作业段内先安装钢柱,再安装框架梁,然后安装其他构件,按层进行,从下到上,最终形成框架。国内目前多数采用此法,主要原因是:影响构件供应的因素多,构件配套供应有困难;在构件不能按计划供应的情况下尚可继续进行安装,有机动的余地;管理工作相对容易。

    局部先柱后梁的吊装顺序是针对标准流水作业段而言,即安装若干根钢柱后立即安装框架梁、次梁和支撑等,由下而上逐间构成空间标准间,并进行校正和固定。然后以此标准间为依靠,按规定方向进行安装,逐步扩大框架,直至该施工层完成。

11.6.4  楼层标高的控制应视建筑要求而定,有的要按设计标高控制,而有的只要求按相对标高控制即可。当采用设计标高控制时,每安装一节柱,就要按设计标高进行调整,无疑是比较麻烦的,有时甚至是很困难的。

    1  当按相对标高进行控制时,钢结构总高度的允许偏差是经计算确定的,计算时除应考虑荷载使钢柱产生的压缩变形值和各节钢柱间焊接的收缩余量外,尚应考虑逐节钢柱制作长度的允许偏差值。如无特殊要求,一般都采用相对标高进行控制安装。

    2  当按设计标高进行控制时,每节钢柱的柱顶或梁的连接点标高,均以底层的标高基准点进行测量控制,同时也应考虑荷载使钢柱产生的压缩变形值和各节钢柱间焊接的收缩余量值。除设计要求外,一般不采用这种结构高度的控制方法。

    不论采用相对标高还是设计标高进行多层、高层钢结构安装,对同一层柱顶标高的差值均应控制在5mm以内,使柱顶高度偏差不致失控。

11.6.6  高层钢结构安装时,随着楼层升高结构承受的荷载将不断增加,这对已安装完成的竖向结构将产生竖向压缩变形,同时也对局部构件(如伸臂桁架杆件)产生附加应力和弯矩。在编制安装方案时,根据设计文件的要求,并结合结构特点以及竖向变形对结构的影响程度,考虑是否需要采取预调整安装标高、设置构件后连接固定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