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755-2012 建标库

14.6  高耸钢结构施工测量

14.6.1  高耸钢结构的施工控制网宜在地面布设成田字形、圆形或辐射形。

14.6.2  由平面控制点投测到上部直接测定施工轴线点,应采用不同测量法校核,其测量允许误差为4mm。

14.6.3  标高±0.000m以上塔身铅垂度的测设宜使用激光铅垂仪,接收靶在标高100m处收到的激光仪旋转360°划出的激光点轨迹圆直径应小于10mm。

14.6.4  高耸钢结构标高低于100m时,宜在塔身中心点设置铅垂仪;标高为100m~200m时,宜设置四台铅垂仪;标高为200m以上时,宜设置包括塔身中心点在内的五台铅垂仪。铅垂仪的点位应从塔的轴线点上直接测定,并应用不同的测设方法进行校核。

14.6.5  激光铅垂仪投测到接收靶的测量允许误差应符合表14.6.5的要求。有特殊要求的高耸钢结构,其允许误差应由设计和施工单位共同确定。

表14.6.5  激光铅垂仪投测到接收靶的测量允许误差

14.6.6  高耸钢结构施工到100m高度时,宜进行日照变形观测,并绘制出日照变形曲线,列出最小日照变形区间。

14.6.7  高耸钢结构标高的测定,宜用钢尺沿塔身铅垂方向往返测量,并宜对测量结果进行尺长、温度和拉力修正,精度应高于1/10000。

14.6.8  高度在150m以上的高耸钢结构,整体垂直度宜采用GPS进行测量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