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6 ! ,多层、高层钢结构
!
,
11】.6.1 多层及!高层钢结构宜划分多!个,流水:。作业段进行安—装流水段《宜以每节框架—为单位流《水段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流!水段内的最重构件应!在起重设《备的起重能力—范围内;《
:
:
? 2 》。 起:重设:备的:爬升高度应满足下】节流:水段内构件的起吊高!度;
?
】 3 每》节流水段内的柱【长度:应根据工《厂加工、运输堆【放、现场吊装等【因素确定长度—宜取2个~3个【楼层高度分》节位置宜在》梁顶标高以》上1.0m~—1.:3m:处;:。
— 4 流水!段的划分应与混【凝,土结构施《工相适应;
】
【5 每节流水【段可根?据结构特点和现场】条件在平面上—划分流水区进行施工!
11.!6,.2 ? 流水作业》段内的?构件吊装宜符—合,下列规定
》
《
》1 : 吊装可采用—。整个流水段内—先柱后梁、或局【部先柱后梁的—顺序;单柱不得【长时间处于悬臂状】态;
【。
2 钢!楼板:及压:型金属?板,安,装应与?构件吊装进度同【步;
! 3 》 ,特殊流水作业段内】。的吊装顺序应—按安装工艺确定并】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
,
11.6【.3 多》层,及高层钢结构安【。装,校正应依据基准柱】进,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基准柱应能!够控制建筑物的平面!尺寸并?便于:其他柱?的校正?宜选择角柱》为基准柱;
!
? ?2 钢柱》校正宜?采用合适的测量仪】器和校?正工具?;
【 3》 , 基准柱应校正完】毕,后再对其他柱—进,行校正
—
,
11.6.4 ! 多层及高》层钢结构安》装时楼层标高可【采用相对《标高或设计标—高进行控制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当采—用设计标高控制时应!以每:节柱为单位进行【柱,标高调整并应—使每节柱的标高【符合设?计的要求《;
【 2 建筑!物总高度的允许偏】差和同一层内各【节柱:的柱顶高度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的有关规【定
?
:
1?1.6.5 【同一流水作业段、】同一安装高度的一】节柱当各《柱的全部构件安【装、校正、》连,接完毕并验收合格】后应再从地面引【放上一节柱的定位轴!线,。
》
11.6.6 !高,。。层钢结构《安装:时应分析竖向—压,缩变形对结》构的影响并应根【据结构特点和影响程!度采:取预调安装标高【、设置后连接构件等!相应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