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 《基,础、支承面和预埋】件
】
11.3.—1 :。 钢结构《。。安装前应《对建筑物的定—。位轴线?、,基础轴线和标高、地!脚螺栓位置》等进行检查并—应办:。理交接验收当基础工!程分批进行交—接时每?次,交接验收不应少【于一个安《装单元的《柱基基?。础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基础混《凝,土强度?应达到设计要—求;
! 2 基【础周:围回填夯《实应:完毕;?
?
》 3 》。。基,。础的轴?线标志和标高基【。准点应准确、齐【全
【11.3.2 【 基础顶面直接作】为柱的支承面、【。基础:顶面预埋钢板(或】支座)作为柱—的支承面《时其:支,承面、?地脚:螺栓(锚栓)—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1:.3.2的规—定
表】。11.3.2— 支承面、地【脚螺栓?。(锚栓)的》允,许偏差(《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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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3 钢柱—脚采用钢垫板作【支承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钢】垫板面积应》根据混凝《土抗压强度、柱脚】底板承受的荷载【。和,地脚:螺栓(?锚栓)的《紧固拉力计算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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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垫板应设【置在靠近地脚螺栓】。。。(锚栓?)的柱脚底板加劲】板,或柱肢下每根地脚】螺栓(锚栓)侧【应设1组《~2组垫《板每组垫《板不得多于5块;】
! 3: 垫板与基—础面和柱底面的接】触应平整、紧密;】当采:用成对斜《垫板时其叠合长【度不应?小于垫板长度—的2/3;
】
4 ! 柱底?二次浇灌混凝土前】垫板:间应焊接固定
】。
1》1.3.4 【锚栓:及预埋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宜采取锚!栓定位支架、定【位板等辅助固定【。措施;
【
2 !锚栓和?预埋件?安装:到位:。后应可靠固定—;当锚栓埋》设精度较高时可采用!预,留孔洞?。、二次埋《设等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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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锚栓应采取防】止损坏、锈蚀和污染!的保护措施;
【
】 4 钢柱—地脚:螺,栓紧固后外》露部:分,应,采取防止螺母松动】和锈蚀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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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当锚栓》需要施加预应—力时可采《用后张拉方》。法张拉力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并》应在张拉完成—后进行灌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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