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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基础、支承面!和预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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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 钢?结构安?装,前应对建筑物的【定,位轴线、基》础轴线和标高、地】脚螺栓位置等进【行检查并应办理交接!验收当基础》工程分批进行—交,接时每次交接验【收不应少于一—个安装单元的柱【基基础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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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基础》混凝土强《度,应达到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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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础周围?回填夯实应》。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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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基,。。础的轴线标志和标高!基,准点应准确、—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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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2 基《础顶面直接作—为柱的支承面—、基础顶面预埋钢】板(或支座》)作为柱的支承面时!其支承?面、地脚螺栓(锚】栓)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1.3.】2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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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1.3》.2 《支承面、地脚螺【栓(锚栓《)的允许偏差(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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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3: 钢柱脚》采用钢垫板》作支承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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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钢垫板》面积应根《据混凝?土抗压强度、柱脚】底板承?受的荷载和地脚【螺栓(锚栓)的紧固!拉力计算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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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垫板应设置在!靠近地脚螺栓(【锚栓)的柱脚底【板加劲板或柱—肢下每根《地脚螺?栓,(锚栓)侧应设1】组~2?组垫板每组垫板【不得多于5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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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垫《板与基?础面和柱底面—的接触应平整、紧密!;当采用成对斜垫】板时其叠《合长:度不应小于垫板长度!的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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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柱底二次浇【灌混凝土前垫—。。板间应焊接》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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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 锚【栓及:预埋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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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宜采取锚栓定【位,支架、定位板等【辅助:固定措施《;
】 2《 :锚栓和预埋件安【装到位后《应可靠固定;当锚】栓埋设精《度较高时可采—用预留孔洞、二次】埋,设等:工艺;?
— 3 【锚栓应采《取防止损坏、锈蚀】和污染的保护措施;!
! 4 《钢柱地?脚螺栓紧固》后外露部《分应采取防止螺【母松动和锈蚀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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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当锚栓需要施加!预,应力时可采用—后张拉方法张拉【。力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并应在张—。拉完:成,后进行灌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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