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 ! 基:础、支承面》和预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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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 钢!结构安装前应对建】筑物的定位轴线、】基础轴?。线,和,标高、地脚》螺栓位置等进行检查!。并应办理交接验收当!。基础工程分》批进行交接时每次】交接验收不应少【于一个安装单元的柱!基基础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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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基础混凝土强度【。应达到设计要—求;
】 2 基础!周,。围回填夯实应—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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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基础的轴—线标志和标高基【准点应?。准确、?齐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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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2】 基础顶面—直接作为柱的支承】面、基础《顶,面预埋钢《。。。板(或支座)作为】柱的支承《面时:其支承面、》地脚螺栓(锚栓)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1.3.2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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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1.】3.:2 支《承,。面,、地脚螺栓(锚栓】)的允?许,偏差:(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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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3? 钢?柱脚采?用钢垫板作支—承,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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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钢垫【板面积应根据混凝】土抗压?强度、柱脚》底板承受《的,荷载和地脚螺栓(】。锚栓)?的紧固拉力》计算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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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垫板应设—置在靠近地脚螺【栓(锚栓)的—柱脚底板加劲—板或柱肢下》每根地脚螺栓(锚】栓):侧应设1组~2【组垫板每组垫—板不得多于5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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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垫板与—基础面?和柱底面的接—触应平整、紧密【;当采用成对—斜垫:板时其叠合长—度不应小于垫—板长:度的2/3;—
— 《4 : 柱:底,二次浇灌混凝土前垫!板间应焊接固—。定
1】1,.3.4 锚【栓及预埋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宜采取锚栓定位【支架、?定位板等辅助固定】措,。施;:
《
—2 锚栓和预埋件!安装:到位后应可靠固【定;当锚栓埋—设精度较高时可【采,用预:留孔洞、二次—埋设等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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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锚栓应采!。取,防止损坏、》锈蚀和污染的保护措!施;
》
【4 :。 钢:柱地脚螺栓紧—固后外露《部分应采取防止螺母!松动和锈蚀的—措施;
【。
5 】 当锚栓需要施加预!应力时可采用后张】拉方法张拉》力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并应【在张拉?。完成后进《行灌:浆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