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755-2012 建标库

8.9  索节点加工

8.9.1  索节点可采用铸造、锻造、焊接等方法加工成毛坯,并应经车削、铣削、刨削、钻孔、镗孔等机械加工而成。

8.9.2  索节点的普通螺纹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普通螺纹  基本尺寸》GB/T196和《普通螺纹  公差》GB/T197中有关7H/6g的规定,梯形螺纹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梯形螺纹》GB/T5796中8H/7e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