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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若?。干规定 《  第一条(制定依!据)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及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制定本?规,定 :  第二条(—报请补偿《决定)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区】(县)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并提交以》下材料  》 (一?)作出补偿决—定的报告;   (!二,)被:征收:房屋的权属及—租赁关系的调查资】料,、房屋评估》报告及房《屋评估鉴定结果;】 ,  (三《)对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的具体?补偿方案;   (!四)用于补》偿决定的产权调【换,房屋的相关证—明材料; 》 , ,(五)属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的需要提交》协商:记,。录(协商记录应当由!当事人签名》当事:人拒:绝签名的由现场见】证人签名)》;   (六)属】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需要提】交房:屋勘察?记录、?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据保全法律文书及!相关情况说明—;   《(七)?其他与补偿》决,。定有关的材料  】。 房屋?征收部门报请区(】县,)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的应当同时!将作出补偿决定的】报告内?容告知?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  《 第三?条,(审理程序)—   区(县)人民!政府在?。作出补偿《决定前?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审【理   《。(一)听取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的陈述核实相关!证据材料查清房屋】征收补偿的事实【并,制作笔录;   (!。二)组织《房屋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进行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审理终止; 】。  (三)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经】两,次通知不出席审【理调解或者经审理】调解达不成协—议的区(县)人民政!府应当?。于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补偿决定;!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延长30日作出【补偿决?定补偿决《定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公告张》贴  ? 第四条(审—。理中:止)   在审理】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中止审理并书面告!知,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   (一)【发现新的需要查【证的事实的;  】 ,(二)补偿决定需要!以法院判决》或相关裁决结果为依!据而相关案件—未结案?的; ? , (三)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死亡或者终》止需要?变更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的;《   (四)—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书面提出居住困【难审核申请的; 】  (五)其他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的情形 》  中止审理—的情形消除后应当恢!复审理   第【五条:(居住困《难户的补《偿决定)   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可能符合居》住困难?条件但未提出居住】困难审核申请—的区(县)人—民政府在作出补【偿决定?前应当征询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是否需要提】出居住困难审核申请!的意见征询》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征询也可以—在审:理调:。解时当场征询   !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在!书面:征询发出之日起【5日内不提出—书,面审核申请或者【在当:场征询时不提出书面!审核申请《的视作?。放弃居住困难保障补!贴   第》六条(补偿决定【。。的,。内容)   补偿】决定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一)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包—括代理人)的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二)】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三)—。认定的事实》、理由和适用的【法律依?据;   (四)具!体补偿方案(—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补《偿、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以及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应当—补偿的项目);【   (五》。)告知?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权利及!。期限;   (六)!区(县)人民政【。府名称、《补偿决定日》期并加盖《公章   补偿决定!。。规定的搬迁期限不得!少于1?5日   第七条(!文书送达) —  补偿决定—文书:(包括作出》补偿决定的报告【、审理调解通知、补!偿决定书等》)应当送达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并留有送!达的证据  — 补:偿决定文书应当直接!。送达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拒绝签收的】可,以留置送达》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以—邮寄送达《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下落不【明或者用上述—方式无?法送达的可以公告】送达   采用公】告送达?的,区(县)人民政【府应当通过房屋征】收范围内的》公告栏及区(县)】人民:政府网?。。站等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第八条(!补偿决定的执行)】   补偿决—定送达后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应当执】行,补偿决定   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区(!县)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区(【县,)人民政府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依!法书:面催告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履行?搬迁义务  — ,第九条(组织实施强!制,执行)  》 人民法院对补偿决!。定裁定准予执行的】一般由区(》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 ,第,十条(参《照,适,用)   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项目所?涉,。。行,政裁决的强》。制执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以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强制执行其执行】模式参照《适用本规定》   房屋拆—迁行政裁决的强制执!。行由裁决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强?制执行由拆迁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强制执行由房屋征!收部门向人民法院】。。申请:  : 第十一条》(实施日期) 【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7年6月30日 !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7月30!日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若!干规定有效》期,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20—12年8月市政【。府批:。转的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若干:规定(沪府发〔2】01:2〕7?3号)经评估—需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22年6月3!0日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17年5!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