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666-2011 建标库
7》.,6 : 质:量检查 【 7.6.】1  原材料进【场时供方应》按材料进场验—。收所划分《的检验批向需方提】供有效的质量证【明文件?这是证?明材料质量合格【以及保证材料—能够安?全使用的基本要求】各,种建筑材料均应具有!质量证明《文件这一要》求已:经列:入我国法律、法【规和各项技术标【准, :  》   当能够确【认两次以上进场的材!料为同一厂家同批生!产时为了在保证【材料质量的前提下简!化对:质量证明文件的核查!工作本?条规定也可》按照出厂检验批提】。供质量证明文件 】 》。7.6.2》。 , 本条规定的目的】一是通过原材—料进场检验保证【材料质量合》格杜绝假《冒伪劣和《不合格产《品用于工程;二是】在,保证工程材料—。质量合格的前提下合!。理,降低检验成》本本:。条提:出了扩大《检验批量的条件主】要是从材料质量的一!致性和稳《定,性考虑做出的规【定 : 7.6】.3  本条第1款!。参,照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的相】关规定强度》、安定性是》。水泥的?重要性能指》标进场时应》复验水泥质量直接影!响混凝土结构的质】量本款为强》制性条文应严格执行! ? 7《.6.4  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或因:存放不当《等原因水《泥质量可能产生受潮!结块:等品质下降》直接影响《混凝土?结构质量故本条【强制:规定:此时:应进行复验应严【格执行 《 :。     【。本条“应按复验结果!使用”的规定其含义!是当复?。验结果表明》水泥品质未》下降时可以继续使】用;当复验结果表明!水泥强度《有轻:微下降时可》在一定条件》下使用当复》验结果表明水—泥安定性或凝结【。时间出?现不合?。格时不得在》工程上使用 【 7.6【。.,7 : 本条根据各—地施工?现场对采用预—拌混凝土的》管理要求规定了预拌!混凝土生《产单位应向》工程施工单位提供】的主要?技术资料其中混凝】。土抗压强度报告和】混,凝土质量合格证应】在32d内补送其他!资,料应在?交,货,时提供本条所指其】他资:料应在合同中—约定主要是》指当工程结》构有要求时应提【供,混凝土氯化物和碱总!量计算书、砂石碱活!性试:验报告?等, 7.6!.,8  混凝土拌合】物的工作性应以坍落!度,或,维勃稠?度表示坍《落度适用于塑性和】。流动性混凝土—拌,合物维勃稠度适用】于干硬性混凝—土拌:合,物其检测方》法,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 5008!0的规定进行 !     混】凝,土拌合物坍落度可】按表1分为5级维】勃稠度可按》表2分为5》级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