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用词说明
》。
》 :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允—许时首先这》样做的用词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
》
《 2 本规范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