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 《 混:凝土施?。工缝与后浇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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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6.—1 施工缝和后浇!带,的留设位置应在混】凝土浇筑前确定【施工缝和后浇带宜留!设在结构《受,剪力较小且便于施】工的位?置受力复杂》的结构构件》或有防水抗渗要求的!结构构件施工—缝留:设位置应《经设计单位确认【
—8.6.《2, 水?平施工缝的留设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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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柱》。、墙施工缝可—留设在基《础、楼层结构—顶面柱施《工缝与结构上表面】的距离宜为0mm】~100m》m墙施工缝与—结构上表面的距离】宜为0mm》~3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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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柱:、,墙施工缝也可留设在!楼层结构底面施工缝!与结构下表》面的:距离宜为0mm~5!0mm;当》板下有梁托时可【留设在梁托下—0mm~20—mm:;
【 《3 高度较大【的柱、墙《、梁以及厚度—较大的基《础可根据施工需要】。在,其中部留设水平施】工缝;当因施工缝】。。留设改变受力状态】而需要调整构—件配筋时应经设计】单位确认;
】。
4】 特殊结构—部位留设《水平施工缝应经设】计单位?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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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3 竖!向施工?缝,和,后浇带的留设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有主!次梁的?楼板施工缝应留设在!次,梁跨度中间1—/3范围内;
【
!2 ?单向板?施工缝应留设在与】跨度方向平行的任】何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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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楼梯【梯段施工缝宜设【置在梯段板跨度端】。部1/3范围内【;
】。 4《。 墙的《施工缝宜《设置在门《洞口过梁跨中1/3!范围内也可留设在纵!横,墙交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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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后浇带留】设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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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特殊结构部位留设竖!向施工缝应经设【计单位确认
!。
8.6.4 !设备基础施》工缝留?设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水平施工缝应低【于,。地脚螺栓《底端与?地脚螺栓底》端的距离应大—于,150mm;当地】脚螺栓直径小于30!m,m时水平施》工缝可留设》在深度?不小于地脚螺栓埋】。入,混凝:土部分总长度—的,。。3/4处
!。
《 2 竖》向,施,工缝与地脚螺栓【中心线的距离不应小!于250m》m,且不应小于》螺栓直径《的5倍
【
8.6.—5 承《受动力作《用,的设备基础》施工缝留设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标高不同的两个!水平施工缝其高低】结合处应《留设成台阶形台阶的!高宽比不应大于1.!0;
《
【 2 竖向施工】缝,或台阶形《。施工缝的断面处【应加插钢筋插筋【数量:和规格应由设计确定!。;
【 ? 3 施》工缝的留《设应经设计单位确认!
《。
8.6.6 !施,工缝、后浇带—留设:界面应垂直》于结构构件和纵【向,。受力:钢筋:结,构构件厚度或高度较!大时:。施工缝或后》浇,带界面宜采用—专用材料封挡
!。
?8.6.7 — 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因特【。殊原因?需临时设《置施工缝《时施工?缝留:设应规整《并宜垂?直于构件表面必要时!可采取增加》插筋、事后修凿【等技术措《施
8】.6.?8 : ,施,。工缝和后《浇带应采取钢筋防】锈或阻锈《等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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