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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混凝土!施工缝与后浇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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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1【 施工缝和后浇】带的留设位置应在混!凝土:浇,筑前:确定施工缝》和后浇带宜留—设在结?构受剪力较小且便】于施工的《位置受力《复杂的结构构—件,或有:防水抗渗要求的【结构构件施工缝【留设:位置应经设》计单位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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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2【 , 水平施工缝的【留设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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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柱、墙施】工缝可留设在基础、!楼层结?构顶面柱施工缝与】。结构上表面》的,距离宜为0mm~】100mm墙—施工缝与《结构上?表面的距离宜为【。0mm~3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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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柱、墙施【工缝也可《留设在?楼层结构底面施【工,缝与:结构下表面》的距离宜为0m【m,~50mm;当板】下有梁托时》可留设在《梁托:。下0mm~2—0mm;
》
!3, 高度较》大的柱、墙、—梁以及厚度》较,大的基础可根据施工!。需要在其中部留设】水,。。平施工?缝;当因《施工缝留设改变受力!状态而需要调整【。构件配?筋时应经设计单【位确认;
》
》 , , 4 特—殊结构部《位留设水平施工缝】应经设计单位确认
!
8.6.!3, 竖向施工缝和后!。浇带的留设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有主次梁的楼板施工!。缝应留设在次—梁跨度中《间1/?3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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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单,向板施工《缝应留设《在与跨度方向平【行的任何位置;
】
】 3 ? 楼梯梯段施工缝】宜设:。置在梯段板跨度端部!1/3范围内;【。
! ,4 墙的施工【缝,宜设置在门洞口过梁!跨中1/3范围内也!可留设在纵横墙交】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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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 ?。 后浇?带,留,设,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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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特,殊结构部《位留设?竖,向施工缝应经—设计单位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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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4 设备基】础施工?缝留设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水平【施工缝应低于—地脚螺?栓底端与地脚—螺栓底端的距离【应大于15》0mm?;当地脚螺》栓,直径小于30mm时!水平施工缝可留设】在深度不《小于地脚螺栓埋【入混凝?。土部分?总长度的3/4处
!
】 2 竖》向施:工缝与地脚螺栓中心!线的距离不应小于2!50mm《且不应小于螺栓直径!的5倍
《。
8.【6,。.5 承受—动力作用的设—备基础施工缝留【设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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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标高不同的两个水】平施:工缝其高低结—合处:应留设?成台阶?形,台,阶,的高宽比不应大于】1.0;
!
》2 竖向施—工缝或台阶形施工】缝的断面处应加【插钢筋插筋数量和规!格应由设计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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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施【工缝的留设应经【设,计单位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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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6 《施工缝、后浇—带留设界面应—垂直:于结构?构件和纵《向受力钢筋结构【。构件:厚度或高度较—。大时施工缝》或后:浇带界面宜采用专用!材料封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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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7 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因特《殊原因需临时设置】。施工缝时施工缝【留设:应规整并宜垂—。直,。于构件表面必要【。时可采?取增加插筋、事后】修凿等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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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8 —施,工,。缝和后浇带应采【取钢筋防锈或—阻锈:等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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