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预应》力工程
—
,
,
,
6.1 】 一般规定
【。
—6.1.《1 ?。预,应力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必要时施《工单位应《根据设计文件进【行深化?设计
?
:
6.1.【2 预应力工程施!工应根据环境温度采!取必要的质量—保证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当工程所处环【境温度低于-15】℃时不宜进行预【应力筋张拉;
】
】2 当工》。程所:处环境温度高于35!℃或日平均》环境温度《连续5日低于5℃】时不宜进行灌浆施】工;:当在环境温度—高于35℃》或日平均环境温【度连续5日低于5℃!条件下?。进行灌浆施》工,时应采取专》。门的质?量保证措施
!
,
,6.1.《3 ?。当预应力筋需要代换!时应进?行专门计算并—应经原设计》单,位确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