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实施城—镇,住房:保障制度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实现住有所【居目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45号)、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黔府办发〔—2013〕39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保障—性住房是指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的统称》;不包括限价商品房!
本:办法适?。用于全市范围—内面向社会》出租或出售保障性住!房的规划、建设【、分配、运营、【。退出、上市交易【和监督等管》理
《第三:条 市人民政—府对本?市保障性《住房工作负总—责并对市级有关部】门,和县(区)人民政】府保障性《住房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
《 , 第四条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编?。制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并会!同市发改、财政【、民政、国土、【规划、物《价、审计、统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指导和监督全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
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编制本】行政:区域内保障性住房的!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并负责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和住?房保:障制度实施工作;】发改:、财政?、,民政、国土、物价、!审计、税《务、统计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保—障的相关工》作,
社区》(居:委会)负责保障性住!。房的申请受理—和初审工作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保—。障性住?。房申请的复审—。工,作,
第五》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在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中明确》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建设用地、资金!筹措、工作机—制等内?容并:向社会公《布面向社《会出租的保》障性住房实行市场】租金:、梯度保障机制对不!。同困难程度的保障对!象实行?差别化补贴以实现】。保障性住房建设、】运营和管理》可持续发展
【
第二章 规划设】计与:建设管理
》 第六条 保障】性住:房按照统筹建设、】并轨运行的原—则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分:。。配、统一管理
保】障性住?房建设应当》符合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应当选!择在地质条》件安全可靠、环【境适宜、公共交通】相,对,便利和商业》、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设施及市政配套!设施相对完善—的区域
—第七:条 保障性住房的】。建筑设计《应当符合《节能、省地》、环保要求积极【推广应用先进—、成熟?、适用、安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户型设计要坚!持户型小、功能【齐、质?量高的要求合—。理,布局科学利用空间有!效满足各项基本【居住功能
【。第,八条 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履行法定基本建】。设程:序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强制性规定
第!九条 保障性住房】应当纳?入,项目投资计划管理按!照当地保障对—。象的需求情》。况积极落实项—目用地?提前编报年度建设】计划并按项目—审批要求完善相关手!续
《 第十条 —列入保障《性,住房年度实施计划的!项目:应足额按时建成【不得多?报少建项目计—。划原则上《不得调整确需调整的!。必须按程序报原【项目批准部门核准】
, 第十《一条 保障性【。住房来源包括
】 ,(一)?政府投资建设—的住房
—(二)政府购买【、改造?。、,租,赁的住房《
: ,(三:),政府依法收回、没】。收的住房
(】四)企业《。。或者其他组织按照与!政府约定建》设的:住房:
(五)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代建的保障—性住房
(六】)各:单位闲置未出—售的公有住房
【 (七)其他【途径筹集的住房【
,。 存在产权争【议、质?量安全隐患》或,者不符合保》障标:准,的房屋不得作为【保障:性住房房源
【 第十二条 保障性!住房的套型建筑面积!严格按国家相关【规定:标准控制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水平!、群众生活》。水平、?住房状况、家庭结构!和人口等因素合【理确定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和套型】比例
》第十:三条: 政府投资》建设的?保障性住《房项目?可以规划配套建【。设,。商业用房《统一经营管理以实】现资金?平衡商?业,用房的土《地出让金《按照:相关规定补缴
【 第?十四条 从201】4年7月1》日起:。市中心城区和各【县城区范围内新批】建的:。普通商品住房—项目按照项目开【发商品住宅总—建筑面积510【%的比?。例同步配建保障性住!房建成后由市、县】(区:)人民政府按成本价!回购:产权归市、》县,(区)人民政府【所,有
第十五条】 ,在,普通商品房》项目:中配建保障性住房的!建筑面积、最低套】数应经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审查后由规—划部门在项目—。规划设计条》件中确定配建—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标准、当地人【民政府?回购价?格等内容《应当作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条件: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明确?约定
第十六】条 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按照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易地《建设:费、防雷设施监测】费等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供《水、供电《工程施工《费用按照国家投【资项目审《计审定的《价款结算
— 第:三章 土地供应与】资金筹集
— 第十七条 —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在土地供《应计划中优先安排并!在申报?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保证—供应
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调整应按相—关程序依法》进,行
: 第十八条 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原则上采用行政】划,拨方式供《地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对列入保障—性住房年度建—设计划的建设—用地实行统征—统迁
第十九!条 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发】。放住:房租赁?补贴:的资:金来源实行市、县】(区)两级财政预】算安排为主》、多渠道筹措的原则!。主要:包括
(一)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补助和项目】建设资金
(二!)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余额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含招、拍】、挂、协议》出让等)总收入【3%比?例计:提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
?(四)保障性住房】建设融?资,(,包括银行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等)
—。。 (?五)出租、出售【保障性住房的资【。金和收益
— (六)国家代地】方发行的债券
【 (七)》保障性住房》。配,建商铺等商》业配套设施的出【售、出租收》益
(八)【。政府销售《的各类保障》性住房在上市—交易时补缴的土地】。收益
》(九)按照》国家和省人民—政府相关规定以及】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
? 第二十条 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保障》。性住房资《金的使用管理—。将上级补助资金和本!级筹集资金及时划入!保,障性住房资》。金专户按《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拨付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第【二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将城镇!住,房保障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市人民政府》每年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提取的保障!。性住房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补助各县(【区)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
】第二十二条 租、购!保障性住房的职工】家庭可用《住房:公积金?支付保?障性:住房租金《、房价款《积极推进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试点
第四章— 申请保障与分配】管理
《 第二十《三条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个人)可依照本!办法申请《租赁:或购买一套保障性】住房
(—一)城镇常住—居民家?庭,、外来?务工人员、》在城镇就业或创业的!大中专毕业生
】 (二)《在申请地范围内无自!有产权房屋或家庭】自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规定的住【房保障面积标—准
》(三)收入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
— (四)》户籍不在申请地【的家:庭(个人《。)须在申请地—范围内?有稳:定就业并建立—社会保障关》系,一年以上且在原户籍!所在地未《购买:(租住?)保障性住房
【 (五)其—他条件
已在】申请:。地按照房改政策购房!和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不得再申请保—障性住房
第二!十,四条 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低【收入标?准、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收入标准!实行动?态管理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报: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中心:城区按照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统《。一标准执《。行
第二十五条! 符合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的申请人以》家庭或个人名—义进行?申请家庭申请的【。其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每个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地只能申请一套!保障:性住房
—第二十六条 —申请人申请》保,障性住?房应当如实》申报家庭住》房、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及其【他有关信息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书面同意有关】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按,规定:需由有关单位—和个人出《具证明材料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出具并对【。所出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 ,第,二十七?条 申请保障—。性住房?。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 (一《)住:房保障申请书(【应说明申《请,的保障方式)
】 (二)家》庭成员身份证件、】户口簿?或,常,。住人口证明》
: (三?)婚姻状况证明
】 (四)民政部】门,出具的正在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或有【。。关部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五)自有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者】租住公有《住房的证明无自【有住房、也未租【。住公有住房的需居住!地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关于—该家庭(个人—)现:有,居住方式、居住地点!的证:明,
(《六)户籍不在—申请地的家庭(个】人)申请保障性住房!需提交劳动用工合】同,及,社会:养老保?险缴:费的:原始征缴《单据
(—七)可?对其名下资产进【行调:查的授权声明
】 (八)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
第二】十八条? 申请保障》性住房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 (?一)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申请人为外来—人员的?由用:人单位或本》人向住地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
(二)【社区(居委会—)收到住房保障【申请:材料后应当及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在3日内书面告】知需要?补充的全《部内容?受理时间从》申请人?补齐材料的次日起】计算;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申请—材料齐备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及相关情况张榜【。公示公示期》为,5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移交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 (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材【料之:日起30日内对保障!性住房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认定—并将审查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情况在其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工—作单位公《示5日公示内容包】括申请人姓名、【收入、住房等情况】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所】在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准
? (四)》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收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移交:的申请材《料后应当在30日】内对申?请家庭(个人—)收入、住房状况】进行核实并提出审】核,意,。见,
(五)经审核!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经审核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在当地政!府网站(或电视、报!纸,等媒体)上公—示公示期为1—5日
(六)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布登记结果经!公示有异议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在1!0日内完成核—实经核实异议成【立的:不予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第二十九条! ,经登记纳入住房保障!的家庭(个》人)应当与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签订书?面住房保《障协议
第【三十条 对拒—不配合调查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真实或】者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初审、复审或者【审,核,部门应当《退回其申请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申请—。人如有异《议可以自收到—书面:告知: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书《面告知单位的上【一级:。有权机?关申请?复核受理复核—的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 并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第三十一条 县(】区)应当根》据保障对象申请意】愿、家庭代际—关系、住房》困难程度、》申请时间、收入【状况、选择住房的位!。置、户型等情况统筹!调配:保障性住房房源采】取公开摇号》、抽签或其他公【平、公正的》方式分配未分—配,到保障性住房的【按申请?时间的先后顺序实行!轮候
轮候期间【申请家庭的收入、】。人口、住《房等情?。况发生变《化的申请人》应当及时告》知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经审—核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对变更情—况,进行变?更登记不再》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的取消住房保障资!格
: 第三十二条 在!申请地?无,自有产权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予以:优先分配保障性住】房
(一)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
? (二)家庭成员属!于二级以上》肢体残疾《、重点?优抚对象以》及,获,得省级以《上,见义勇?为表彰、特》殊贡献奖《励、劳动模》范,称号的
《 :(三)居住在—公房中D级》危房内的《家庭
(四)其!他符合各《级政府规定优先解】决保障房情况—的
第?五章 租售》运营与物业管理
! 第三十《三条 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的责任主】。体为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企业或单位保—障性住房小》区可以实行住户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也—可以通过招标等【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
第三十四】。条 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的按规】定收取物业服—务费保障性住房的物!业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由使用人承担保障!性,住房的物业服务费】标,准由价格主管部【门核定其与公—开招标确定的—物业服务费差—。。额部分及《公共部分《的水、电费》用按分级财政管理】体制由财《政承担(或从结余】的租金?收入中?支付)
第三十!五条 保障性住【房的:租金由管理》。单位或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按时【收取:租金收?入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有关!规定缴?入同级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偿还【贷款本息《及未出售保障性【住房的维护》、管理等
【第三十六条 分配】获得保障《。。性,住房的家庭(个【人)应当与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单位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租赁期【限最短为《3年最长为5年【承租人租赁合—同期满需要续租的】应提前?3个月重新》申请:经审核?符,合保:障条件?的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十七条 保障性【住房:按照租补分离方式实!行市场租金市场【。租,金指导价标准及承租!人,应交纳的保》障性住房租金标准】由市、县两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核:。定市场租金指—导价标准《、保障性住房—租,金标:准按区域分别—。确,定每:年公:布一次?
?第三十八《条 保障《性住房租金收取方式!实行先收后返承【租人依照租赁合同约!定按市场《租金指导价交纳房租!后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3《日内以银行专项【支付卡的形》式返还住房》租赁补贴银》行,专项支付卡只能用于!支付保障《性住房租金和物业】服,务费用住房》租赁补贴按照市场】租金:指导价标准与保【。障性住房租金—。标准的差《。额乘:以保障对象家庭【应享受的《保障面积(或按规】定分配的保障房【面积)计算》
第三十九【。条 保障性住房的承!租,人应当按时交纳【租金低保家》庭承担的保障性住】房月租金应不低【于每平方《米,0.5元;低收【。入家庭承担》的保障性住房—月租金应不》。低于每平方米—1元;其《。他家庭承担的月租】金应不低于》市场:租金指导价的—60%对特殊困难家!。庭的租金减免办法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另行:制定
第四十】条 保障性住房实行!租售并举保障对象家!庭可以根据自愿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提出?购,买申请;保障—对象为个人的—不,得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
》 第四?十一条 出售—保障性住《房实行分类定价原】则
(》一,。)城镇低收入家庭购!买保障性住房销【售价格不得低于项】。目综合建《造成本的《80%
(二)!。符合条件的其他【家庭购买保》障性住房销售价格不!得低于项《目综合建造》成本:
第四十二条】 保:障对象购买》的保障性住房按【照购买单价》。占项目?综合:建造成本《单价:的比例确《定产权比《。例在购买人付—清房款后《不再交纳《保障:性住房?租,金并可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在“附记”栏!中,注明“保障性住房”!和“有限产权”字样!
?第四十三条》。 购买?保障性?住,房应当按照规定【交纳住宅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资《金
第四十】。。四,条 保障家庭购【买的保障性住房【居住:满5年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可以补《交土地?收益办理市》场准入?许可证?后进入房地》产市场?交易部分产权房【屋需:先补足到成本—价再:补交土地收》益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家庭将保!障性住房出售后不得!再次申请保障性住房!
第四十五条 !出售的?各类保障《性住房补交土地【收益:按照届时房屋—所,。处地段普通》商,品房平?均市场价与原购房价!。差额:的30%交纳土地收!益政府?可优先?回购收?取,的土地收益资金【纳入住房保障资金】。专户单独建帐核算】专,项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
】第六:章 :退出保障与》上,市,管理
第四【十六条 享受保【障性住房的对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作出【取,消保障资《格的决定并由保【障,性住:房经营?管理单位收回—保障性住房
(!一)出租、出借【、破坏房屋结构或】者擅:。自转卖、调换、【改变:住,房用途且拒不整改的!
(二》)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未在保障】性住房居住》的
? (三)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交纳租金经催告】仍不:缴纳的
》。 (:四)家庭的》收入、财产、—人口、住《房等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
(五)!其他违反保障性住房!政策规定的
【 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家》庭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原售房!单位按照原售—价扣除折旧后的价】格回购?
第四十七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做出取!消保:障资格的决定后【应当在5日内—书面通知《当事人说明》。理由当事人》对取消保《障资格?决定有异议的—可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诉当事人《无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退回住房
】 第四十八条— 应当退出保障性】住房的保《障对象拒《。不退:出的: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一)租】赁保障性住房从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作出取消保障资【格的决?。定之日起在6—个,月内按照市场租【金计收房租并—停止发放租赁补贴】;,超过6个月仍不退】出的按照《市场租?金的150%计收】房租
《 (二)购买保【障性住?。。房居:住不满5年或者【已,满5年但《未补交土《地收益的部分产权房!屋应当补足到成本】价并按照届时房屋所!处地段商品》房,平均:市场价与《购房:价差额的60—% 补交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办理市场准入许可!证 :
第七章 信—息公开及监督管【理,
第四十九条 !市,、县两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建立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并与公!安、民政、社—保、金融《等信息平台建立共】享渠道住房保障信】息系统要健全保障】。性住房档案和保【障对象档案建—立档案检索体系做】好档案的录》入、:管理、使用、移除等!。工作及时更新和【维护:数据:
第五》十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能定期】或者不定期对—保,障性住房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并通过设!立举:报电话、信箱—、电子?邮箱等方式畅通【举报渠道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十一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每年将保《障性住房的地段、户!型、面积、交付期】限,等房源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开工》项目和竣工项目信息!应在开工和竣工验收!后20个工作日【内按项目逐个—公,开
第五十二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将保?障性住?房,的配租、配售对【象的姓名、家庭人】口、收入《、配:租,配售的房《。。屋面积等信》息及时在当地—政府网站等》媒体:上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十!三条 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期限实行!复核制度住房和城】。乡,建设:。、民政等《相关部门应当根据租!赁合:同期限对保障对象】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变动等情况进行复!核,并将:复核:情况进行公示
第八!章 :法律责任
— 第五十四》条 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骗租《骗购:保,障性住?房的由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罚?并取消其《在5:年内再次申请保障性!住房的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五条 因承租人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者附属设《施损坏的《应负:责恢:。复或赔偿影响—房屋使用安》全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第五十六条【 房地产开发单位】未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同步配【建保障?性住房的严》格追:究违约?责,任
第五—十七条 对应退出】保障性住房而拒不退!出且不按照第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 第五?。十八条 物业服务】企业违反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5年内《不得参与保障性【住房管理《
?第五十九条 —。房地产中介机—构不得代理保障【性住房的转让—、出:租或者转租有前述行!为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依《法对房地《产中介机构予—以处罚
第【六十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会同审计、】发改等有关部门依法!对住房保障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监—察部:门对保障性住房管】理、监督部门履职情!况进行监《察有关工《作人员?在住房保《障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第九章 !附 则
》 第六十一条— 申请住房租赁补贴!方式保障的》家庭(个人》)按:本,办法规定程序审批】住房租赁补》贴按照?当地市场《租金指导价》平,均标准?与同:类家庭承担的平均租!金,标准的差额乘以【该保障对象应—享受的保障面积【。计算;保障面积低】于,3,0平:方米:的按照30平方米】计算
第六十二!条 建设在》各类园区的保—障性住房不得出售由!园区所在《的管委会《负责管理;中高等】院校、乡镇教师、计!生(:卫生)等面向特定群!体的保?障,性住房不得出售由使!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管理租金标准—。按照不低于房屋维修!费、:。管理费两项因—素确定租住对象需报!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备【案
《第六十三《条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第六十四条 本办】法所指?市中心城区是碧江区!。和万:山区
《。 第六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4年【7月1日起》实施原铜仁地—区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试行办法》、,铜仁:市保障性住房后续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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