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为,规范实施城》镇住房保障制—度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实现住有所【居目: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45号?)、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黔府办发〔2—013〕39—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保障性—住房是指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的统称;不包括限!价商品房
本办法】适用于?全市范?围,内面向社会出租或出!售保障性住房的规划!、建设、分配、运营!、退出、上》市交易和监督等管】理
第》三,条 :。市人民政府对本【市保障性住》房工:作,负,总责并?对市级有《关部:门和:县(区)人民政府保!障性:住房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
【 第四?条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编》制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并会同市发改、财!政、民政、国土【。。、规划、《物价、审计、—统,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指【导和监督全》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
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编制本行政—区域:内保障性住房—的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并负责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和住房保障制度【实施:工,作,;发改?、财政、民政、国】土、物价、审—计、税务、统—计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保障的?相关工作《
社区(居【委会)负责》保障性住房的申【请受理和初审工作】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保障—性住房申请》的复审工作》
: 第五?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在—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中明确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建设用地、资】金筹措、工》。作机制等内容并向】社会公布面向社会出!租的保?障性住房实行市场】租金:、梯度保《障机制?对不同困难程度的】保障对象实行差别】化补贴以实现保障性!住房建设、运—营和管?理,可持续发展
【
,第二章 规划—设计与建设管—理
第六条 】。。保障性住《。房,按照统筹《建设、并轨运行的原!。则,。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分配、统一管!理
:保障性住房》建设应当符合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应!当选择在地质条件】安全可?靠、环?境适宜、公共交【通相对便利》和商业、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设?施,。及市政配套》设施相对完善—的区域
第【七条 保《障性住房的》建筑设计应当符合】节能、省地、环【保要求积极推广应】用先进、成熟、适】用、:安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户型设计要坚【持,户型小、功能—齐、质量高的要求】合理布局《科学利用空》。间有效满足各项基本!居,住功能
第【八,条 :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履行法定基本建设】程序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强制【性规定
第九条! ,保障性住房应当纳入!项目:投资计划管理按【照当地保障对—象的需求情》况,积极:落实项目《用地提前编》报年度建设计划并】按项目审批要—求完善?相关手续 》
第十条【 列入保障》性住房年度》实施计划的项目【应足额按时》建成不得多报少【建项目计《划原则上不得—。。调整确需调整—的必:须按程序《报原项目《批准部门核》准
《第十一条 —保障性住房》来源包?括
(一—)政府投资建设【的住房
》 (:二):政府购?买、改造、租—赁的住房
》 (三)政府依法!收回、没收的住【房,
(四)企业或!者其他组织》按照与政府约—定建:设,。的住房?
(五)—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代建的保!障性住房
》 (六《)各单位闲置未出】售的:。公有住?。房
(七—)其他途径筹—集的住房
存在!产权争议、质量安】全隐患?或者:不符合保障标准【的房屋不得作为保】障性:住房房?源
? 第十?二条 保障性住房的!套型:建筑面积严》格按国家相关规定】标准控制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水平、《群,。众生活水平、住房状!况、家庭《结,构和:人口等因素合—理确定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和套型比例
! 第十三条》 政府投资建设的保!障性:住房项目可以规划】配套:建设商业用房—统一:经营管理以实现资金!平衡商业《用房的土地出让金】按照相关规定补【缴
第十四条 !从2:014年7月—1日起市中心城【区和各县城区范围内!新批建的普通—商品住房项目按照项!目,开发商品住宅总建筑!面积510%的【比例同步配建保障】性住房?建,成后由市、县(区】)人民政府按成【本价回?购产权归市、县【(区)人民》政府所有
》 第十五条— 在普?通商:品房项目《中配建保《障性住?房的:。建筑面积、最—低套数应《经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审查后【由规划部门在项目】规划设计《条件中确定配建【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标】准、当?地人民政府回购【价,格等内容应当—作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条,件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明确约定!
第《十六条? 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按照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易地】建,设费、防《雷设施监测费—等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供水、供电工程施!工费用按照国家投资!项目审计《审定的价款结算【
第三章 土地!供应与资金筹集
!。 第十七《条 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在土地供应计!划中优先安》。排并:在申报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保证:供,应,。
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调整应按相!关,程序:依法进行《。
: 第十?八条 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原则上采用【行政划拨方式—供地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对列入?保障性住房》年度建设计划的建】。设用地?实行统征统迁
】 第十九条— 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发放住房租赁—补贴的资《金来源实《行,市、县(区)—两级财政预算—安排为主、多—渠道筹措的原则主要!包括
(一【)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补助!和项目建设资金【
(二)—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余》额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含招、拍、挂、协】议出让等)总—收入3%比例计【提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
(四)保障!性住房建设融资(】包括银行《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等《)
(五)出】租、出售保障性【。住房的资金和—收益:
?(六)国《家代地方《发行的债券
【 (七)保障性住】房配建?商铺等商业配套设施!的出售、出》租收益
—(八)政府销售的】各类保障性住房在上!市交:易时补缴的土地【收益
? (九)按照【国家和省《人民政?府相关规《定以及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
第二》十条 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保障性】住,。房资金的使用管理】将上级补助资金和】本级筹集资》金及时划入》保障性住房资金专户!按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拨付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第二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将城镇住房保障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市人—民政:府每年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提取?。的保障性住房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补助《各县:(区:)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
《 第二十》二条 租《、购保障性住房的职!工家庭可用住房公】积金支付保障—性住:房租金、房价款【积极推进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试点
第四章— 申请保障》。与分配管理
— 第二十三—条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个人)可》依照:本办法申请租赁【或购买一套保—。障性:。住房
? (一)》城镇常住居民—家庭、外来务工【人员、在城镇—就业或?创业的?大,中专毕业生
】(二)在申》请地:范围内无自》有产权房屋或家庭】自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规定的住房保【障面积标准
【 (三)》收入: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
【(四)户籍》不在申请《地,的家庭(个》人)须在申请地范】围内有稳定就业【并建立社会保障关系!一年以上《且在原户籍所—在地未购买(租【住):保障性住房
— , (五)其他条件
! 已在申请地按照!房,改,政策购房和》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不得再申《请,。保障性住房
第!二,。十四条 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低收入标准!、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收入标准!实行动态管理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报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中心城区】按照:。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统一标准执【行
第二十五】。条 :符合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的申请人以】家庭或个人名义【进行申请《家,庭申请的其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每个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地?只,能申请?一套保障性住房
】 第二十六条 】申请人申请保障性住!房应当如实申报家庭!住房、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及其:他有关信息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书面同意有!关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按规定需由】有关单位和个—人出具?。证明材料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出具并对所出!。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二十七条】 申请保障性住房】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住房保障申请书】(应说明申请的保】。障方式)
》 (?二):家庭成员身份—证件、户口簿或常】住,人口证明
(三!)婚姻状况证明【
(四》)民政部门出具的正!在,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或有关【部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五)自有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者租住公有住【房的证明无自有【住房、也未租住公有!住房的需居住地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关于该家庭—(个人)现有居住】方式、居住地点【的证明
(六)!户籍不在申请地【的家庭(个人)申】请保障?性住:房需提交劳动用工】合,。。同及社会养老保险缴!。费的原始征缴单据
!。 (七)可—对其名下资产进行调!查的授?权声明
》 ,(八)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
】第二十八条》 申请保障》性住房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申请人为外】来,人,员的:由用:人单位?或本人向《。住地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
! (二)《社区(居委会)收】到住房保障申请材料!后应当?及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在3日内】书面告知需要补【。充,的全部内容受—。理时:间从申?请,人补齐?材料的次日起计【算;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申请材料齐】备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及【相关情况张榜—公示公示期为—5,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移交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材,料之日起30日内对!保障:性,住房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认定并将审查—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情况在其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工作单位公示5【日公示内容包括【申,请人姓名《、收入、住房—。。等情况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所》在,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准!
(四)—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收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移交的申请材【料后应当在》。。30日内对申请家庭!(个人)收入、住】房状:况进行核实》并提出?审核意见
(五!)经审核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经审核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在》当地政?。府网站(或电视、】报纸等媒《。体)上公示公示期为!15日?
(六》),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布】。。登记结果经公—示有异议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在10日内完成核】实经核实异议—成立的不予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 第二十九》条 经登记纳—入住房保障》的家庭(个人)【应当与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签订书面住房!保障协?议
: 第三十条 对】拒不配合调查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真实或者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初审、?复审或者审核部门】应,当退回其申请—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 申请人如有异议!可以:自收到书面告知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书,面告知单位的上【一级有权机关—申请复核受》理复核的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 并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第!三十一条 县(区)!应当根据保障对象】申请意愿、家庭代】际关系、住房—困难程度、申请时】间、收入状况、【选择住房的》位置:。、,户型:等情况统筹调配【。保,障性住房《房源采取公开摇【号,、抽签或其他公【平、:公正的方式分配未】分配到保障》性住房的按申—请时间的先》后顺序?实行轮候
轮候【期间申?请家庭的收》入、人口、住—房等情况发》生变化?的申请?人应当及时告知【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经—。审,核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对变更?情况进行变更—登,记不再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的取消住】房保障资格
【。 第三十二条 在】。申请地?无自有产权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予?以优先?分配保障性》住房
(一)】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
! (二)家庭—成员属于二级—以上肢体残疾、【重点优抚对》象,以及获得省级以上】见义勇为表》彰、特殊《贡献奖励、》劳动模?范称号的
— (三)居住在【公房中D级》危房内的家庭
】 (四)其》他符合各级政府规定!优先解决保障房情况!的
第五章 租售运!营与物业管》理
第》三十三条 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的责任主体为!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企业或单位保】障性住?房小区可以实行【住户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也可以】通过招标等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
《第三十四条 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的按规定收取物业!服务费保障》性住房的《物业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由使用人承担保!障性住房《的物业服务费标准】由价格主《管部门核定》其与公开招标确定的!物业服务费差额部分!及公共部分的—水、:电费:用按分级财政—。。管,。理体:制由财政承担(【或从结余的租金收入!中支付)
》 第三十五条 保!障性住房《的,租金由管理单位或】。。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按—时收取租金收入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有关!规定缴入同级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偿还贷】。款本息?及未出售保》障性:。住房的维护、管理等!
第三十—六条 分配》获,得保障性住房的【家庭(个人)应【当与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单位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租赁期限最短为!3年最?长为5年承租人【租赁合同期满—需要续租《。。的应提前3个月【重新申请经》审核符合保障条【件的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 第三?十七条 保障性【住房按照租补分离方!式实:行市场租金市—场租金?指导:。价标准及承租—人应交纳的保障【性住房租《金标准由市、县两】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核定?市场租?金指导价《标准、保障性住【房租金标准按—区域分别确定—每年公布一》次
? 第三十八》条 保障性住—房租金收取方式【实行先?收后返承租人依【照租赁合同约定【按市场租金指导价交!纳房租后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3日】内以:银行专项支》。付卡的形《式返还住《房租赁补贴》银行:专项支付卡只—能用于?支付保障性住房【租金和物业服务费】用住房租赁补贴【按,照市场租金指导【价标准与《保障性?住房租金标准的差额!乘以保障对象家庭】应享受的保障面积(!或按规定分配—。的保障?房面积)计算
!第,三十九条 保—障性住房《的承租人应当按【时交纳租金低保家】庭承担的保障性住房!月租金应《不,低于每平《方米0.5元;低收!入家庭承担的保障性!住房月租金应不低】于每平方米1—元;:其他家庭承担的月租!金应不低于市场租金!指,导价的6《。0%:对特殊困难》家庭的租金减—免办法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另》行制定
—第四:十条 保《障性住房实行租售并!举保障对象家庭可】以根:据自愿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提出】购买申请;保障对】象为个人的》不得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
第【。四十一条 出售【保障性?住房实行分类—定价原则
(】一)城镇低》收入家庭《购买保障性住房销】售,价格不得低于项目】综合建造成本的8】0,。%
(二)符合!条件的其他家庭【购买:保障性住房销售价格!不,得低于?项目综合《建造成本
【第四十二条 保障】对,象购买的保障—性住房按照》购买单价占》项目综?合,建,造,。。成本单?价,的比例确定产权比例!在购买人《。付清房?款后不?再交纳保障性住房租!金并:可,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在“【附记”栏《中注:明“保障性住房”】和“有限产权”字样!
第《四十三条《 购买保障性住房】应当按照规定—交,纳住宅?。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资,金
? :第四:十四条 保障—。家庭购买的保障性】住房居住满5年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可以补交土地】收益办理市场准入许!可证后?进入:房地产市场》交易部分产权房屋】需先补?足到:成本价再补》交土地收《益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家庭将保—障性住房《出售后不得再次【申请保障性住房【
: 第四?十五条 出售的各】。类,保障性住房补交【土地收益按照届【时房:屋所:。处地段普通商品【。房平均市场》价与原?购房价差额的30】%交纳土地》收益政府可》。优先回购收取的土地!。收益:资金:纳入住房保障资金】专户单独建帐核【算,专项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
:
第》六章 退出保障与上!市管理
第【四十六条 享受【保障性住《房的对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作出取!消保障资格的决【定并由保障性—住房:经营管理单位—收回保障性住房
! (一?)出租、出借、【破坏房屋结构—或,。者,擅自转卖、》调换、改变住—房用途且拒不—整改的
》 (二)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未在《保障性住房居住的
! (三)》。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交纳【。租金经催《告仍不缴纳的—
: (四?)家庭的收入、财产!、人口、住房—等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
—(五)其他违反保】障性住?房政策规定的
【 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家庭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原售房单—位按照原售价扣【除折旧后的价格回购!
?第,四十:七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做出取消保障资】格的决定后应当在5!日内书面通知当事】人说明理由当事人】对取消保障资格决定!有,异,议的:。可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诉当》事人无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退回住【房
: 第四十八条【 应当?退,。出保障性《住房的保障对象拒不!退出的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一)租赁保障性【住房从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作出:取消保障资格的【决定之日起在6个月!内,按照市场租金计【收房租并《停止发放租赁补【贴;超过6个月仍不!退出的按《照市场租金》的1:50%计收房租
! (二)购买保障】性住房居住》不满5年或》者已满5《年但未补交土地收】。益的部分产权—房屋应当补足到成本!价并按照届》时房屋所处地段商】品房平均《市场价?与购:房价差额的60【% 补交《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办理市场》准入许可证
【第七章 《信息公开及》。监督:管理
第四十九!条 市、县两—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建立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并与公【安、民政、社保、】金融:等,信息:平,台建立共享渠道住房!保障信息《系统要?健全保障性》住房档?。案和保障对象档案】建立档案《检索体?系做:好档案的录》入、管理、使用、移!。。除等工作及时更【新和维护数据
!第五十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能定期或者不定期】对保障?性住房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并通过设—立举报电话、信【。箱、:电子:。邮箱等方式畅—通举报渠道》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十一条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每年将—保障性住房的地段】、户型、面积、【交,付期限等《房源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开工—项目和竣工》项目信息应在开工】和竣工验收后20个!工作日内按》项目逐?个公开
第【五十二?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将保障性》住房的配租、配售对!。。象的:姓名、家庭人—口、收?入、配租配售的房屋!面积:等信息及时在当地】政府网站《等媒体上《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十三条? 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期限《实行复核制度住房】和城乡建设、—民,政等相关《部门应?。当根据租赁合同期限!。对保障对象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变!动等情?况进:行复核并将复核情况!进行公示
第八【章,。 法律?责任
? 第五《十四条 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骗租骗购保障性住】房的由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罚并!取消其在5年内再次!申,请,。保障性住房的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五条 因承租—人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者附属》设,施损坏的《应负责恢《复,或赔偿影响房屋【使用安全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十六!。条 房地产开发单】位未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同《步配建保障性住房的!严格追究《违约责任
第五!十七条?。 对应退出保障性】住房而拒不退—出且:不按:照第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八条 物业服务企】业违反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5:年内不得参与保障性!住房管理
第五!十,九条 房《地产中介《机构不得《代理:保障性住《房的转让、出租【或者转租《有前:。述行为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依法对房地产中介】机构予以《处,罚
《第六十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会】同审计、发改—等有关部门》依法对住《房保障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监察部】门对保障性》住房管理、监督部】门履职情况进行监察!有关工作人》员,。在住房保障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第九】章 附 则
【。 第六十一条 【申,。。请住房租赁》补贴方式保障的家庭!(,个人)按《本办法规定程—。序审批住房》租赁补贴《按照当地市》场租金指导》价平均标准与—同类家庭承担的平均!租金标准的》差额:乘以该保障对象应】享受的保障》面积计?算;保障面》积低于30平方米的!。按,照30平方》米计算?
第六十二条】 建:。设在各类园区的保】障性住房不得出售】由园区所在的管【委会负责《管理;中高等院校】、乡镇教师、计【生(卫生《)等面向特定群体】的保障?性住房不得出—。售由使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管!。理,租,金标准按照不低【于房屋维修》费、管理费两—项因:素确定?租住对象需报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备案
—第六:十三:。条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 第六十四条 【本,办法所指市中心【城区是碧江区和万】山区
《 第六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4年!7月:1日起实施》原铜仁地区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试行】办法、铜仁市保障性!住房后续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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