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
?(,2004《年6:月4日甘肃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第一条》 为了防治洪水防御!、减轻洪涝灾害维】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以:下简称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防洪以《。及与防?洪有关的《。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防洪》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等日常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防》洪工:作
水行政【主管部?门派出的流域—管理机构在所管【。辖的范围内行—使防洪的有关职责
!。 , 流域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与】流域管理机构加【强协调互相配—合共:同做好流域防—洪工作?
,
: 第四条 河道【管理实行按水系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加强防】护确保畅通
— (一)》黄河、渭河、泾河】、洮河、《大夏河、湟水、大通!河,、白龙江、》黑河、疏勒河、石】羊河、讨赖》河等重?要河流的主要河段】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划定】。并负责管理;
!(二)除《第(一)《项规定以外》。的跨市、《州(地区)以及跨县!(市、区)的河流、!河段:分别由?所,在地的市、州(地】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 (三)县(市、!区)行?政区:域内的河流由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 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河道可以授】权市、州(地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第五】条 :防洪规划按照—下列规定制》。定
(一)黄】河防:洪规划的编制—、审批依照防洪法第!十条:的规定执行;—。
(二)—省上确定的》重要河流的主要河段!(,除黄河?外,)的防洪规划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市、州(地区)人】民政府(行》政公:署,)编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三!)其他跨市、州(地!区)河流《、河:段的防洪《规划在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组织下由所【在地的市、州(【地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县(市、区)人】民政府编制经—有关市?、,州(地区)人—民政府(《行政公署)审查后】报省: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跨】。县(市、区)河流】、河段的防洪规【划由市、州(地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县《(,市、区)人民—政,府编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四)县(》市、区?)行政区域内—的河流防洪》规划由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 :(五)区《域防洪规划由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流域防洪规划、【区域综合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 (:六)城市防洪—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组:织水行政主》管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依据《流域防洪规划、上一!。级人民政府区域【防洪规划编制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审批程序批准后【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七)!有防:洪任务?的镇的防洪规划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报《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后纳《。入镇总体《规划
经批准】的防洪规划报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修改防洪规划!应当报经《原批准?机关批准
第!六条 山《洪多发地区》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国土、水利、【气象、林业》、民:。政等部门对山洪【及山洪可能诱发的山!。体滑坡、崩塌和【泥石流隐患进—行全面调查确定易发!区和危险区划定【重点:防,治区并进行》公告设立永》久,性标志制《定防治规划及避险和!脱险预案对》。险情征兆明显地区】应当及时组》织群众撤离
城!市、村镇和其他居】民点:以及工?矿企业、《铁路和公路的建【设布局和设防—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避?开山洪威胁和地质灾!害易发区《、危:险区:;已:经建:成的应?当由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有计划地组织【搬迁或者采取防御措!施,;建:在行:洪滩地的《应当限期搬迁
! 第:七条 山洪》、泥石流易》发地区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监【测,预报和预警制—度加强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保护《和扩大流域》林草:植,被
?。 第八?条 河?道和防洪工程—设施:的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由!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省水】利工程土地划—界的有关《标准划定并立桩【。标界予以公告—。。。
在防洪工程】设施保?护范围内禁止爆【破、:打井、?钻探:、采石、采矿、【淘,金、挖砂、取—土、挖窑、挖筑【鱼塘、修坟》等危害防洪工程设】施,安,全和:影响防洪《抢险工作的活动
】
第九条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水利水电、》防,治水害、整治—河道的?各类工程《和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取水、排污【、厂房、仓库等【各类建?筑物及设《施的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岸线规划、航运【要求和其他技术要求!。不得影响河势稳定、!妨,碍行洪畅通建—设,项目在按程》序报批立项前应【当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未?经,审查同意的计划、】规,划、国土、》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办:理有关?手续:
: 第十条》 在河道管理范【。。围建设旅游设施【应当按照《管理权限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未】。经审查同意建设的】旅游设施经水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有防洪安全隐患以及!影响河道、水库安全!的应:当限期拆除
】 第:十一条 《城市建设《应当符合城市防洪规!。划的要求《防洪工程设施建设】应当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防洪规划—加强对城区防洪【排涝工?程设施的《建设与管理
—。 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穿越城区》的,河道防洪工程的建设!与管:理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向排洪沟道!堆放:、倾倒垃圾等废弃】物不得擅《自,填堵、覆盖排洪沟】道确因城市建设【需要填堵、覆—盖的应当按照管【理权限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报城市人—民政府批准
】 第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对水库?安全应当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完善?重点水库水情、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加强:对水库大坝的定期检!查和监?督管理对病险水库采!取除险加固措—施确保水库安全
! 电力、农垦、煤】炭、地质矿产、有】色金属?、建材等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本行业!水库、水电站—、尾矿坝、灰坝【的监督管理督促有关!企业采取防洪措施】确保库坝及下—游安全
— 第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移动、侵占、擅自使!用水文设施》以及防汛通信设【施;:确需移动或》者占用?水文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征得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负责恢复水文设施的!原有功?能,承担相?应的:费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防汛通信和雨—情、水情采集专用频!率不得在水文—测验:河段内从《。事采石、挖砂—、淘金等影响水文】测验作业《的活动?
? 第:十四条 《铁路、公路等工【程建设?项目应当修》建符合防洪安全【要求:的,排洪设?施交通?部,门或:者建设管《。理单位?指定的临时道路应当!符合:行洪安全的》要求
—第十五条 防—汛抗洪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各:有关:部,门实行防汛岗位责任!制
《 第十六《条 省?。人民政府设立省防汛!。指挥:。机构在国家》防汛指挥机》。构和省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领导》、组织全省的防【汛抗:洪,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防【汛指挥机构在上【级防汛指《挥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组织、《指挥:本行政区《域内的防汛抗洪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的办【事机构是具有行政职!能的常?。设机:构设在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防汛!。指挥机构日》常工:作
在汛—期乡镇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防汛】抗,洪,。工,。作需要设立临—时,防汛指挥机构—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防汛抗洪工作
【 , 各级防汛指挥机构!的成员单位及—其职责?由,。同级人民政府—确定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防汛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在上级防【汛指挥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指挥本地【。区的防?汛抗洪工作协调【处理有?关,问题;
(三】)负责监督》本地区的汛》前检查和清障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影响安全—度汛的有关问题【;
《。(四)?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防御洪【水方案和防》汛工作计划贯彻【执行上级防汛调度】指令并组《织实施洪《水调:度;
(五【)发布本《地区的汛《情通:告;
(六【)负责?防汛经费和物—资,的计划?、管理和调度;【
(七》),检查督促防洪工【程的建设和水—毁防洪工程》的修复
》 第十八条 【本省汛期为每年4】月15日至9—月30日《特殊情况下经省【防汛指挥机构同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根据汛情及气候异!常变化?情况可以《宣布:提前:或者延长本行政区域!内,的汛期时间
】 第:。十九条 《防御洪?水,方案按?下,列,。规定制定
—。 (一?)黄河干流防御【。洪水:方案依照防洪—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执】行;
(二)省!上确定的重》要河流的主要河【。段(除黄河》外)的?防御洪?水方案由省防汛指】挥机构组《织拟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三》)其他河流、—河段的防御洪水方案!按照河道管理—权限:分,别由市?、州(地《区)和县(市—、区)防《汛指挥机《构,拟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四)】。兰州、天水、平凉】。、,临夏、武都等5座重!点,防洪城市防御洪水方!案由:当地人民政》府拟定经省防汛【指挥:机构审查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其!他城市的防御洪【水方:案由所在城市—防汛指挥机构—拟定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 经批准的》河流、?河段和重点城市的防!御洪水方案报—上一级防汛》指挥机构《备案
《 第二十》条 水?库管理单位应当【依法编报汛期安全调!度运用?计划
《 大:。型水库?汛期安全调度运【用计划经《市、州(《地区)防汛指挥【机构审查后报省【防,汛指挥机构》批准;中型水库和重!点小(一)型水【库汛期调《度运用计划由所在】地,的市、州(地区)】防汛指挥《机构:批准;?。其余小型水库汛【期安全调《度计划由《。所在地的县》(市、?区)防汛指挥—机构批准经》批准的水库调度【运,用计划须报上一级防!汛指:挥机:构备案
《 水库《汛期:防洪:调度指挥权按照批】准的:防洪:调度运?用计划?规定由相《应的防汛指挥机构】。行使
在建的】水,库、水电站》、闸:坝工程的汛期—安全度汛方案由工】程项目法人》编制经其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同级防—汛指挥机构备案
】
第二十—一条: 在:。汛期水库、水电【站、:。闸坝和其他水工程设!施的运用应当—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调度》指挥和监督严格执行!已批准?的汛期调度运用计划!
水库》在泄洪前水库—。。管理机构应当—适时向防《。汛指挥机构和—。下游人民政府—通报:水,情有:。关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做好群—众转移和防洪工作】
第二十【二条 对河道—管理范围内阻—。碍行洪的障》碍,物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由,防汛指?挥机构?责,令,限期清?除,;逾:期不清除《的由防汛指》挥机构组织强—行清:除所需费用由设【。障者:承担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制定清淤疏浚河道!。规划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定—期清:淤疏浚保持》。行洪畅通
第!二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必须保障—防汛:指,。挥车辆和抢险救灾】车辆的畅通对执行】防,汛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免缴通行费》
第二十四】条 在汛期气—象、水文部门必【须及时向各级防汛指!挥机:构提供实时气象、】水,文信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根据气象!、水文?部门提供的信息【通过新闻媒体等途径!向社会发《。布汛情公告
—
, 第二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防?汛抢险任务》的需要储备》必要的?防汛抢险物资和【资金储备的防—汛,物,资应当服《从上级?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调度调用《的物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补偿
—第二十六条 与【防,洪有关的水利—工程设施采取承【包、租?赁、股份制或者股】份合作制《等方式经《营的经?营者应当承》担,相应的防洪》责任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防汛调度和监督!管理负?责,。工程的安《全运行并保》。证,防汛排水等原—设计的基本》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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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防洪规划—安排防?洪工程年度计划并】。筹措所需资金逐步提!高防:洪投入的总体水【平
: 防洪资金除国】家,规定:可用于防洪的各【种专项资金》。和社会?捐赠外按照事权和】财权相统一》的原则由省、市、县!财政分级承担城市】防洪工程《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所—需资金由城》市人民政府》。负责
《 受洪?水威胁地区的—铁路、公路、民用机!场、矿山、电力、】通信、油田、管道等!企业:、事业单位应当自】筹资金根据防洪规】划和国?家防洪?标准的要求兴建防洪!自保工程《
第二十八条! 防:洪,资金主要用于—下列事项
(】一)防洪工程设施建!设、维护和修复;】
(二)江河治!理;:
(三)—水文:设施、防汛信息系统!、生物工程》等防洪非工》程设施的建设、维】护,和修复;《
(四)遭【受洪涝?灾害地区《的抗洪抢险和水毁】防洪工程修复;【
?(五)防汛物—资储备;
(】六):防汛:调用物资《的补偿;
【(,。七)防汛工》作经费;
》 (八)》其他防汛费用开支
! , 防洪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各级人》民政府审计机关和】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防洪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
【 第二《。十九:条 防洪《保护区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具体办—法,依照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在遇到防洪抢【险等紧急《。任务时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可,以临时动用农村和】城镇劳动力
】 第三十一条 【鼓励单位、个人【依照防洪规划投【资整治河道》和修建防洪工—程,设施新增加的可利】用土地实行谁投资、!谁使用、谁受益【。。的原则
— 第三?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在!防汛抗洪抢险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
?第三十三条 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防】洪的法律、法—规和防汛《抢险指令依法—履行防洪职责坚【守岗:位及时、准确—传递汛情灾情信息遇!到险情及时》报告:并组织?排除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水:政监督?监,察依法查处危害防】洪工程设施》的行为确保防洪工】程,设施的安全与—完好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的按《防洪工程设》施的:管理权限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赔偿》。损失限期恢》复原:状视情节《轻重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 第三十五条 防!汛指挥机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主》管部门以及防洪【工程设施建设、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行为防洪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2:003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