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 (20【04年6月4日甘】肃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第一《条 为了防治—洪水防御、减—。轻洪涝灾害维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以下:简称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防》洪以及与防洪有【关,的活动适用本办法 !。  : 第三条 》。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防洪—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等》日常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防洪工作—   水行政主管部!门派出的流域管理】机构:。在所管辖的范围【。内行使防《洪的有关职责 【  流域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与【流,域管理机构加—强协调互相》配合共同做》好流域?防洪工作《   第四条 】河道管理实行按水】系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加强防护确—。保畅通   —(,一):黄河:、渭河、泾河—、洮河?、大:夏河、?湟水、大通》河、白龙江、黑河、!疏,。勒河、石羊》河、讨?赖河:等,重,要河流的主要—河段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划】定并负责《管理;   (【。。二)除第(一)【项规定以外的跨市】、州(地区)—以及跨县《(市、区《),的河流、河段—分别由所在地的【市、州(地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 (三)县(市【、区)行政》区域内的河流由【。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河道可以授权市、】州(:地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第【五条 防洪规—划按照下列规定制】定, ,  (一《)黄河防洪规划【的编制、审批—依照防洪法第十条】的规定执行;  】 (二?)省上?确定的?重要河流《的主要河段》(,除黄河?外)的防洪规划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市、州(—地区)?人民政府(行—政公署)编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三)其他跨市、州(!地,区)河流、河段的】防洪规划在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组织下由所在地】的市、?州(:地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县(市、区)人】民政府编制经—有关:。市、州(地区)人民!政府(?行政公?署):审查后报省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跨县(市、区!)河流、《河段的防洪规划由市!、州:(地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县】(市、区)》。人民:政府编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四)县】(市、区)行—政区域内的河流防】洪规划由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 (:五)区域防》洪规划由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流域防洪规划—、区域综合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六)城市!防洪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组织水行—政主管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依据流域】防洪规?划、:上一级人民》政府区域防》洪,规划编制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审批—程序批?准后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 (七)有》防洪任?务的镇的防洪规【划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报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后纳入镇【总体规划 》  经?批准的防洪规划【。报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修改防【洪规划?应当报经原批—准,机关批?准 :。   第六》条 山洪《多发地?区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国土:、水利、气象、林】业、民政等部门【对山洪?及山洪可《。能诱发的山体滑坡】、崩:。。塌和泥石流隐—患进行全面调查确定!易,发区和危险》区划定重点防治【。区并进行公告设立】永,久性标志制》定防治规《划及避险和脱险【预案对险情征兆明显!地区应当《。及时组织《群众撤?离   城市、村镇!和其他居《民点以?。及工矿企业、铁【路和公路的建设布】。局和设防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避!开山洪威胁和地质】灾害易发区、危险区!;已:经建成的应当由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有计划地组织【搬迁或者采取—防御措施;建—在行洪滩地的应当限!期搬迁   第】七条 山洪》。、泥石流易发地【区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监测预报!和预警?制度加?强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保护和扩!。。大流域林《草植被   第八】条 河道和防洪工程!设施:的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由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省水利工程【土地:划界的有关标准划】定并立桩标界予以】公告   在—防洪工程《设施保护范围内禁】止爆破、打井、【钻探、采石、采【矿、淘?金、挖砂、取土【、挖窑、《挖,筑鱼塘、修坟等危害!防洪工?程设施?安全和影《。响防洪抢险工—作的活动 —。  第九条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水利!水电、防治水—害、整治河道的各类!工,程和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取水、排污【、厂房、仓库等各】类建筑物及设施的】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岸》线规:划,、航运要求和—其他技术要求不得】影响河势《稳定、妨碍》行洪畅通建设—项目在按程序报批】立项前应当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未经审—查同意的计划—、规划、国土、【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办理有关—手续 ?   第《十条 在河道管理范!。围建设旅《游设:施应当按《照管理权《。限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未经审》。查同意建设的旅游】设施经水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有》。防,洪安全隐《患以及影响》河道、水库安—全的:应当限期拆除— :  第十一条— 城市建设》应当符合城市防【。洪规划的要求防【洪工程设施》建设:应,当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 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防洪规划【加强对城区防洪【排涝工程设》施的建设《与管理 《 , 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穿越城区《的,河道防洪工程—的,建设:与管理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向排洪沟道堆放【、倾倒垃圾等—废弃物不《得擅:自填堵?、覆盖排《洪沟道确《因城市建设需—要填堵、覆盖的应】当按照管理权限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报城市人!民政府批准 —。   ?第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对水库安全》。应当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完》。善重点水库水情【、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加强对水》库大坝的定期—检查和监督管理对】病险水库采》取除险加固措—施确保水库安全 】  电力、农垦、】煤炭、地质》矿产、有《色金属、《建材等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本行?业,。水库、水电站、尾】矿坝:、灰:坝的:。。监督管理督》促,有关企业采取防【洪措施确保库坝【及下游安全 —  : 第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移动、侵《占、擅自使》用水文设施》以及防汛通信设施】;确需移动或者【占用水文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征得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负责恢复水文】设施的原有功—能承担相《应,的费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防:汛,通信和?雨情、水情采集专】用频率不得在—水文测验河段内从】。事采石、《。挖砂、淘金等影【。响水文测验作—业的活动   】第十四条 铁路、】公,路等工?程建:设项目应当修建符】合防洪安全要求的】排洪:设施交?通,。部门或者建设管理单!位指定的《临时道路应当符合】行洪安全的要求 !  第十五条 防汛!抗洪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各—有关部门实行防汛岗!位责任制  【 第十六条 省人】民政:府设立省防汛指【挥机构在《国家:防,汛指挥?机,构和省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领导、组织》全省的?防汛抗洪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防汛?指挥机构在上级【防汛指挥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组织、《指挥本行政区—域内的防《汛抗洪工作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的办事机构是具有行!政,职能的常《。设机构?设在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防?汛指挥机构》日常工作   【在汛期乡镇》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防汛抗洪工作需】要设立临时防汛【。指挥机构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防?汛抗:洪,工作   各级防】汛指挥机构的成【员,单位及其职责由同】级人民政府确定 !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的主要—职责  《 (一)贯彻执行有!关防汛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二)在—。上级:防,汛指挥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指挥本地区的防汛!抗洪工作协调处理有!关问题?;   (三)负责!监督:本地区的《汛前检查和清障【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影响安全度汛】的有关问题》;   (四—。)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防御洪水方】案,和,防汛工作计划贯彻】执行:上,级防汛调度指令并】组织:实施:洪水调?度;   (—五)发布本地—区的:汛情通告;   】(六)负责防汛【经费和?物资的计划、管【理和调度;  【 (七?。)检查督促防—洪工程的建设和【水毁防?洪工程的《修复   第【十,八条 本省汛期为】每年4月15日至9!月30日特殊—情况下经省防—汛指:挥机构同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根据汛情及气候异常!变化情?况可以宣布》提前或者延长本行】政区域内的》汛期时间 —  第十九条— 防御洪水方—案按下列规定制定 !  :(一)黄河》干,流防御洪水方案依照!防洪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执行;  【 (二?。。。)省上确定的重【要河流的主要—。。河段:(除黄河外)的防】御洪水方案由—省防汛指挥机—构,组织拟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三!)其他河《流、河段的防御【洪水方案按照河道管!理权:限分别由市、州(地!区)和县(市、【区)防汛《。指,挥机构?拟,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四):兰州、天水》、平凉、《临夏、?武都等5座》重点:防洪城市《防御:洪水方案由当地【人民政府拟》定经省防汛指挥机】构审:查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其他城市的】防御洪?水方案由《所在:城市防汛指》挥机构拟定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经批】准的河流、河段和】重点城市的防—御洪水方案》报上一级防汛指挥机!构备案   第二!十条 ?水库管理《单位应当依法编【报汛期安全调度运用!计划 ?  大?型水库?。汛期安全调度—运用计划经》市、州(《地区)防汛指—。挥机构审查》后报:省防汛指挥机构【。批准;中《型水库和重》点小(一)型水库汛!。期调度运用》计划由所在地的【市、州(地区)【防汛指挥机构批【准;其余《小型水库汛期—安全调度计划由所】在地的县(市、【区)防汛指挥—机构批准经批准【的水库调度运用计划!须报上?一级防汛《指挥机构备案  】 水:库汛期防洪调度【指挥权按照批准的】防洪调度运用计划规!定由相应《的防汛指挥机—构行使   在建的!水库:、水电站、闸坝工】程的汛期安全度汛方!案由工程项》目法人编制》经其: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同】级,。防汛指挥机构备案 !   第二十一条】 在汛期水库、水】电站、闸坝和—其他水工程设施的运!用应:当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调度指挥和【监督严格执》行已批?准的汛期调度运用计!划   水库在【泄洪前水《库管理?机构应当适》时向防汛指挥—机构和下游人民政府!通报水情有关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做好群?众,转移和?防洪工作   第!二十二条 对河道】管理:范围内阻碍行洪的障!碍物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由—防汛指挥机构责【令限期清除;—逾期不清除的由防汛!指挥机?构组织强行》。清除所需费》用由设障者承担【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制:定,清淤疏浚《河道:规划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定期清淤—疏浚保持行洪—畅通   第二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必须保【障,。防汛指挥车辆和抢险!救灾车?辆的畅通对执行防】汛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免缴通》。行费   第二十!四条 在汛期—气象、?水文:部门必须及》时向各?级防汛?指挥:机构提供实时—气,象、水文信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根据气象、水文部门!提供的信息通过【新闻媒体《等途径向社》会,发布汛情公告  !。 第二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防汛抢》险任务的需要储备】必要的防汛》抢险物资和资—金,储备的?防汛:物资应当服从上级】。。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调度:调用的物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补偿 !   第二十六条】 与防洪有关的水】利,工程:设施采取承》包、租?。赁、股?份制或者股份合作制!等方式经营的经【。营者应当承担相应的!防洪责任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防汛调》度和监?。督,管理负责工》程的安全运行—并保证防汛排水等】原设:。。计的基本功能 【 ,  第二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防【洪规划安排防洪工程!年度计划并筹措所】需资金逐步提—高防洪投入的—。总体水平  — 防洪资《金除国?家规定可用于防洪】的各:种专项资金和社会捐!赠外按照事权和财】权相统一的原—则,由省、市、县—财政分级承担城市】防洪工程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所需资金!由城市人民政府负】责   《受洪水威胁地区的】铁路、公路、民用机!场、矿山、电力【、通信?、油:田、:。管道等企业》、事业?单位应?当自:筹,资金根?据防:洪规划和国家防洪标!准的要求兴建防【洪自保工程 【  第二《。十八条 《。。防,洪资金主要用于下】列事项  》 (一)防洪工程】设施:。建设、?维,护和修复;   (!二,)江河治理;   !。(三)水文设施、防!。。汛信息?系统、生《物工程等防洪非【工程设施的建—设、维护和修复; !。  (四)》。遭受洪涝灾害地区】的抗洪抢《险和水?毁,防洪工程修复; 】 , (五?)防汛物资储备; !  (?六)防?汛调用物资的补偿】;   (七)【防汛工作经费; 】  (八)其他【防汛费?用开支   防洪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各级!人,民,政府审?。计,机关和?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防洪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 ?  第二十九条 防!洪保:护区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具体办法依】照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  第三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在遇》到,防洪抢险等》紧急任务时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可—以,临时动用农村和【城镇劳动力 —   第三十一条】 鼓励单位、个人】依,照防洪规划投资整治!河道和修建防—洪,工程设施新增加的可!利用:土,地实行谁投资、谁】使用、谁《受益的原则 【  第三《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在防汛抗洪抢险!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三十三条 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防【洪的法律、》法规和防汛抢险【指令依法履行防洪】职责坚守《岗位:及时:、,准确传递《汛情灾情信息遇到】险,情及:时报告并组织排除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 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水政监督监察【依法查处危》害,防洪工程设》施的行?。。为确保防洪》工程设施的安—全与完好《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的按!防洪工程设施—的管理权限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赔【。偿损失?限期恢?。复原状视情节轻【重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  第三《十五条 防汛指挥机!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主管部门以及【防,洪工程设施》建,设、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行为防《洪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2003》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