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3 》建井工?期
】。
18.3.1 !矿建、土《建、机电安装三类】工程:施,工组织应《以矿建工程为主【。线,并应:采取合理《。组织、平行》交叉作业等措施【缩,。短建井?工期同时矿建、土建!、机电安装三类工程!施工组织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应】充,分利用永久工程、设!施、设备为施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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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井】筒开工时间》相差不宜超过3个】月;:
【 3 主、】风,。。井井底施《工绕道应与永久工程!布置相?结合;?
— 4 — 应尽快进》行主、副井永久【装备、满足》井下巷道快速施【工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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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2: 矿井建》设工期可《按表18.3.2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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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8.3】.2 矿》井建设工《期,(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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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 第一!水平深度超过—70:0m的矿《井建设工期相应【。延长每100—m增加?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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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2 ? 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的矿井!井筒:和在关键线路上的】巷,道穿过有煤》(岩)与瓦斯—突出危险的煤层【每穿过?1层建设工期增加】3个月的揭煤工期;!。
【 》 3? 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或需疏水降【压,的矿井?应相应增加瓦斯【抽采或疏水降压防】治工程及措》施,所需要的时间—其增加工期》可按邻?近矿井或条件相似】矿井的措施和工程】所用时间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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