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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 【 井下消防洒水
!
—15.3.》1 矿井必须【建立井下《消防、洒水》系,统,
》
15.3.2 !井下:消防:、洒水水源采用地面!水,源、井下水源—或同时采用地面和井!下两种水源时应【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
15》.3.3 井下】下,列,部位必须设置喷雾】降,尘设:施
】 1《。 井下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翻车机、《破碎机、《输送机转载点和卸煤!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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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掘进工《作,面、采煤工作面【;,
— 3 【易,产生煤尘需》要进行空气》净化的巷道的适当】位置
1!5.3?.4 井下重点】保护的?区域、井下交—通枢纽及有火—灾危险?的巷道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煤?炭,工业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810的有—关规:。定设置井《下,消火栓
!15.?3.5 火—灾危险性大的矿【井井下的固定灭【火装置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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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输送机机头【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
— ?2 马头门内侧】。20m处应设水喷】雾隔火装置
【
:。。
15.》3.6 《 矿井重《点保护的区域—及设有消火栓的【巷道每?隔一定距离》应设消防《器材存?放点
—
,
15.3.—7 井下》消防洒水管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应保证最不利点!的水量、水压要【求;
《
》 2 —应采取防止》管道承受的水压【过高的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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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水压超过用水设施!容许工作《压力时应进行—。减压
《
15—.,3.8 《 井下消防》洒,水水质应符合表【15.3.8的规】定特殊设《备用水水质》应按设备《要求确定
!
,表15.3.8【 消防洒》水用水水质标—准
》
】15.3.9 【 ,生活:污,水复用于井下消防】洒水时再生水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煤矿井下消》防、洒水《设,计规范G《B 5038—3的有关规定—;水处理设施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关,闭污水再生水管【道并:应切换成其他符合】要求:的水源?进,入井下
!15.3.10 !。消,防用水量应为—消火栓用水量—与,固定灭火装》置用水量之》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矿井?井下消火栓设计【总流量可《按5:L/s~10—L/s计算》每个消?火栓的计算流—。量应按2.5L/】s计算火灾延续时】间应按6h计算;
!
》 2 — 固定灭火装置用】水量应按《成套设备额定流【量计算非标》设计应?按设计喷头数量及喷!水强度?计,算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使用延续》时间应按《2h:计算水?喷雾隔火装置延续时!间应按6h》计,算
》
15.3.1】1 井《下用水设施用水【量参数应按设备【额定水量或实测数据!计算也可按表15】.3.11》选取
—
表15.3【.11 井下用】水设:施用水量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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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3.12》 井下消防—、,洒水系统《应采取增压》或减压?的技术措施各—用水点的《进口:水压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消火【栓、给水《栓,应为0?。.35MPa~0】.8M?Pa;
! 2》 喷雾喷嘴应为】0.6MPa~1】.2MPa;
!
— 3: 一般用水设施应!大于或等于》。。0,.2MP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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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水箱、水池进】口应:大于或等《于0.02M—。Pa
》
15.3.】13 ? 矿井应《。设置地面消防水池并!应与井下消防、【洒,水系统相连》同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水池容积不—应小于井下消防【储备水量和》井下:洒水调节量》之和;
【
》 2 ? ,井下:消防储备水》量应为一次井下灭火!的总用?水量且?。不得小于2》0,0m3?井下洒水《调节量可按井下【连续2h《的洒水量《计算并应设有备用水!池容量不得小—于洒水水《池的1/2;
【
!3 水池》应有消防储备水量】平时不被动用的技术!措施井下火灾时水池!应能迅速由平时出水!状态切换成井—下灭火时的出水状】态;:
》
4 在!同一时间《内矿井地《面与井下发生火【灾次:。数应:按一次计算为井【下服务的《地面消防水池与【工业场地消防水池】合建:时消防储《备水量应按最—大者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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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14 井下】消防、洒《水系统宜设置自动】控,制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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