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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 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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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1 —。矿井器材库、器【材棚、?消防材料库、岩粉库!、油脂库的建—筑面积不宜小于【表14.3.1【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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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4.3.1 !矿井地面库》房,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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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无煤尘爆《炸危:。险,。和不采用岩粉作【为防爆隔爆措施的矿!井可不设置岩—粉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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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油—脂库内?应存放火灾危险性】分类为丙《类的油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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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器材库面积中应!包括:办公室、收发室、生!产用水?泥库和设《。。备库矿井所需材料】、备品、备件、设备!均,应由总库按计划供】应矿井的库》、棚可作为》临时:。存放以上《物品的周《。转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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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 建有》矿井选煤厂的矿井】选煤厂库房可与矿井!共建其增加》的面积指标应—按选煤厂设计—有关规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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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汽《车库建筑面积可按】矿井配备汽车—的,品种、台数和进库数!量等实际情况确定综!合建筑面积指标宜取!每台小型汽》车18m2~2【2,m2
】14.?3.:2 矿《。井行政及公共建【筑建筑面积应—根据矿井劳动定员确!定其分项设施—及,其建:筑面积指标宜按表】14.3.2的规】定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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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4.?3.2 矿井【行政、公共建筑分】项设施及其》建筑面积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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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少数民》族职工较《多的地区《应单独设《置少:数民族专用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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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3 矿》井职:工单:眷比宜按实际—情况确定宿舍建【筑面积指《。。标宜取?每单身职《工15m2》。。~,18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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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4 —新建矿井居住区的】住宅及配套设施的建!设应充分利用—。当地社会协作—条件凡社会上可提供!的设施不《应重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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