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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 【防雷、?过电压?保护和接地》
《
1》2.8.1》 矿井建(—构)筑?物的:防雷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的有关规】定交流电力设备的过!电压保护、绝—缘,配,合及接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GB【/,T 50064【及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T 50【06:5的有关规定
!。
:。。
12?.8.?2 经《由地面架空线—路引入?井下的电力线路【和,电,机车架线应在—入井处装设》防雷电装置》由,地面直接入井—的轨道、金属—架构及露天架空【入井的管《路在井口附近对【。金属体应《设置不少于》2处良好的》。集中接地金属体通】信线路应在人井【。处,装设熔断器和—防雷电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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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3 !在可能发生对地闪击!地区矿?。。井地面建《(构:)筑物的防雷—。。等级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地面爆《。炸材料库应为第一类!防雷建筑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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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地面生产系统筛】分和破碎车》间等干煤《生产:加工车间《所在建筑物、—封闭式储煤场—、地:面,生产:系统原煤和干煤产品!的煤仓、瓦斯抽【采泵站的主机—室、:主,要抽出式通》风机:站、汽油库》、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05—。。次/a的火灾—。危险场所以》及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25—次/a的其他建筑物!应为第二类防雷【建筑物;
》
!3 下《列建筑物应为第【三类防雷建筑物
!
》 》 1)高度—在,15m以上的井【塔、井架、烟囱、水!塔等孤立《高耸建筑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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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1次/a且小】于或等于0.05次!/a的火灾危险场】所;
】 《。 3》)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5次】/a且小于或等于】0.25《次/a的其他—建筑物
【。
12.8—.4 地》面生产系统》钢筋混?凝土筒仓《的竖向受力钢筋不得!利用作为引下线【
1【2.8.5》 井下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和等电位】联结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煤:矿井下供配电设【。计规范?GB 504—17:和矿山电力设计规】范GB 50070!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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