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 ?电力负荷
】
《12.4《.1 矿井电【力负荷的分级—应,符合表?12.4.1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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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2.4《。.1 ? 矿井电力负—。荷的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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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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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 表中设备!均包括主机运转时】必需的辅助设—备;
《。
】。 2 【表中不含《矿井建设范围内的民!用建筑负荷其—等级划分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的规【定执行
》
12.4】.2 一级负荷应!由双重电源供电二级!负荷宜由两回—线路供电
》
》12.4《。.3 《主,要通风?机、:。主井提?升机、副井提—升机、主井》带式输?送机、地面瓦斯抽采!泵、地面空气压缩】。机、抗灾排水泵【等设备或设备房【(,站、驱动机》房、:井塔)的配电装【置应由直接》从变电所馈出的两】回线路供《电提升设备(提升机!。、带式输送机—),。房的:其中一回电源—线路可引自另—一邻:近提升?设,。备房的配电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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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4 !井下主?变,电所、主要排水泵房!、采区?变电所、采区排水泵!房变电所、设在井下!的,抗灾排水泵的—电控室和其》他有一级负荷的【井下变电所应由【。双重电源供电井下】局部通?风机的供《电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煤矿井》下供配电设》计规范GB》 ,50417的有【。。关,规定执行
!
12.4.5 !。矿井应急电源—配置宜符合下列【。规定
】 ? ,1 : ,矿井的部分重要安】全,设施可根据需要增设!应急电源;》
【 ?2, 矿井《自备:应,急电源配置可按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和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技术规范—。GB/Z 293】28: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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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6 下列电源【可作为矿井重要【安全设施的应急电】源
【 1 — ,发电:机组;
】
2 】自备电厂;》。
【 3 供【电网络中独》立于主供电》源和备用电源的【专用馈电线路;
!
,
— 4: , 静态储能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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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7 》 在确?定矿井需由》。。应急电源供电的重要!。安全设施电》力负荷容量时宜【采取将?其应急电《力需求限制到较【低的水平《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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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8 —矿井:各级变电所计算负荷!宜采用?。。需,要系数法《进,行计:算各级变电所母【线最大?负荷同时系数宜【为0.8~0.9】。5各:用电设?备,组或:单台用电设备—的年:电耗量宜按其相应】的最大负荷年利用小!时数计算或》按单位产《。品耗电?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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