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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井底!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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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 —井底:车场布置形式—应根据大巷》运,输方式、《通过井底车场的【货载运?量、井筒《提升:方式、井《筒与主要运输大【巷,的相:互位置、《地面生产《系,统布置和《井底车?场巷道及主要硐室所!处围岩条件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大巷采用固》定式矿车运输时宜采!用,环形式车场;
【
【 2 当井下煤!炭和辅助运》输分别采《用底卸式及固定【式矿车?运输时宜采用—折返与环形相结【合形:式的车场并应与采区!装车站形式相—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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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当大巷采用带式!输送机运煤辅助运】输采用无轨》系统时?。宜采用折返式或折】返与环形相结合【形式的车场;辅【助,运输采用有轨系统时!宜采用环形式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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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 采用综合—开拓方式的新建、】改建或扩建》矿井井下采用多【种运输方式运输【时,应结合具《体条件经方案—。比较后确定
!
,
4.2《.2 《井底车场巷道—位置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宜选择在稳》定、坚硬《的岩(煤)》层中宜避开断层、陷!落柱、强含》水层和松散》破碎岩(煤)层以】及膨胀性《岩层同时应使主【要硐:。室布置在相对—稳定、坚硬》的,岩(煤)《层中;?
— : 2 《 井:底车场巷道》不得布?置在有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危险煤(岩—)层以及有冲击地】压危险?。的煤层中
!。
4.2.》3 主运》输采用?。矿,车的矿井井底车场】设计通过能力—应满足矿井设计所需!通过的货载运量要】求并应留有大—于3:0%的富余能力
】
《
4.2.4 】井,底车:场线路平面布—置,、车线长《度,、轨型、线路—坡度、巷道断面【及通过能力计—算,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煤矿—井底车场《设计规范GB 5】。0,535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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