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上海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 ,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 ,为加强?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保《障运营安《全维护乘客》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轨:道交通的运营安全保!障及其?相关管理活动  】 第:三条 (监管部门)!   市安全生产监!督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监,督,管理其所属》的市运输管理机构】负,责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日常监督工作!  : 市发展改革—、建设?、公:安等行政管理部门及!各区:(,县)人民《政府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   第《四,条 (运营单位【)  ? 轨道?交通线路运营单【位(以下简》称运:。营,单位)应当》做好其?运营范围内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建立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控制体系—制定运营安全—规章制度《落实安全责任保证轨!道交通运营安全【。  : ,第二:章 :安全设施与保护区】管理   第—五条 ?(建:设单位的《运营安全《要求)?   轨道交通项】目建:。设单位(以下—。简称建设单位)【在进行工程项目建】设时应当同步—建设轨?道交通?安全:监,测和施救保》。。障系统并确》保系统功能符合运】营安全?的需要   轨道】交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将轨道交—通线:路竣工总《平面布?。置图报市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第六条! (安全设施)  ! 运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轨道?交通安?全,。设施、设备》规范标准在车—站、车厢内设置以下!安全设施、设—备 :  (?一)报警、灭火【。。、逃生、防汛、【防爆:、紧急疏散照明【、,应急通讯、》应急诱导系统等应】急设施、设备—;   (二)【安全、消《防,。、人员疏散》导向:。等标志;   (三!)视频安全》监控系统   【紧急情?况下需要乘》客操作的安全—设施、设备应当【醒,目地标明使用条【件和操作方法   !第七条 (》设施:维护和整改) 【  运营单位应当】。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和检《测并按?照国:家地铁运营》安全评价《标准的要求进行安】全性评价《保证设施、设备的正!常完好   安全设!施、设备规范—标准发生变化的运营!单,。位应当及《时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调整《。  : 安全设《施、:设备无法满足—运营安全实》际需要的运营单位】应当根据市》运输:。管理机构的要求【及时对现有安—全设施、设备进行】整改   第八条 !(安全保护区—),   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后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划定》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的具体》范围并告知规划、房!屋,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 ,  在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范围内进行!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的作业内!。容的规划、房—。屋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告知相关作业】单位:。向,市,运输管?理机:构办理安《全保护区审批手续】   第九条—。 (安全保》护,区内的作业管理【)   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项目取得施工许可证!后建设单位应当对】该轨道?交通:工程划定的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实施安】全管理   —作业单位应当—按照经市运输管【理机构审批》同意:的作业方案确定的】时,间进:行施工?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作业单位未按—照作业方《。。案确定的《施工期限开》工的应当重新向市运!输管理机构》办理:作,业方案的审批手续 !  建设单位—。或者运营《单,位应当对作业单位】在,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内的施工制定安全监!督方案并对施工的安!全性进行日常监督 !  第?十条 ?(安全保《护区外的《施工管理)   】在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外进行建》设工程施工其工【程施工机《械可能跨越或—者触及轨道交通地】面车站、高》。架车站?及,其线路?轨道的施工》单位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不得影响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并在施工前书【。面告知运营单—。。位   运营单位应!当派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施》工单位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或—者施工过程中出【。现可能危及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情况的运营单位应当!要求施工单位—立即停止施工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同时!报告市运输》管理机构   【第三:章 安全运营管【理   第》十一条 《(基本运营条件认】定)   轨道【交通工程竣工后需】要投入试运》营的运营《单位应当《向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基本运营条—件认定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运营单位】提出申请后的30个!工作日内组》织基本运营条件【认定:。 ,  轨道交通工程】符合:基本运?营条件的《经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投入《试运营;不符合【。基本运营条件的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相关问—题告:知建:设,单位或者运》营,单位:并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   本市轨道交】。通基本?运营条件的具体规】范由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制定   第十【二条 (从业要求)!   运《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考核确保从》业人员具备相—应的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   运营》单位列车驾驶员应】当进行不少于500!0公里?驾驶里程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调度《员、行车《值班:员应当?进行:不少于300—小时操作《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十三条! ,(工作人员》安全职?责):   运营单位车站!工,作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 (一)维护车站内!秩序引导乘》客有序乘车;—   ?。(二:)发生险情时及时】引导:乘客疏散;  【 ,(三)?劝阻、制止》可能导致危险发生的!行为对劝阻》、制止无效的—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四)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 !  运营单》位,列车驾驶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遵守列车《驾,驶安全操作规—程;   》(二)查看》乘客上下列车—情况确?保站台屏《蔽门(安全》隔离门)和列车【车门:安,全开启?和关闭   第十四!条 (乘客》要求)   乘客除!遵守条例以及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等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携带超【过规定体积标准的物!品,进,站、乘车;   (!二)不?得携带?自行车(含折叠式自!行车)进《站、乘车;  【 (三)不得携带】猫、狗等宠物—进站、乘车;— ,  (四)》不得在车站、车【厢内:使用滑板《、溜冰鞋等器材  ! 运营单位应当加强!对乘车秩序的—管理对?违反前款规定—。的乘客运营单位可】以拒绝其进站、乘车!乘客拒不接受的【运营单位可以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第十五【条 :(安全检查)  】 禁:止,乘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放射性、《有,腐蚀性以及》其他:有可能?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危险物品—进,站、乘车具体危险】物品目?录和样式由运营【单位按照规定在【车站内通《过张贴、陈列等方式!予以公告 》  运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在车站内设【置安全?检查:。设施、?设备配备受过专业培!训的安全检查—人员并按照》规定对?乘客携带的物品【进行安全《检查   乘客应当!接受和配《合安全检《查;拒?不接受、配合安全】检查:。的运营单位应当拒】绝其进站、乘车【   运营》单位在?安全检查中发现【有危险物品的应当立!即采取防止危险发生!。的安全措施》并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公,安部门   安【全检查人员实—施,安全检?查时应?当佩带安《全检查证《;未佩?带安全检查证实施】检查的乘客有—权拒绝检查》   乘客以外的】其他人员进站、乘车!的应当遵守本条规定!  : ,第十六条《 (广告设施、商业!网点的?管理)   在车】站,内设置的广告设施和!商业网点不得影【响轨道交通运营安全!   除《轨道交通《车站规划布局—方案确?定,设置:的商业?网点和设置在站【台的自动《售,。货机外禁止在车【站出入口、站台【。。及通道设置商业网点!   运《营单位应当加强对】广,告设:施,、商业网点的—安全检查《广告设施、商业【网点使用的材质【应当采用难燃材【料并符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的规定   除!紧急情况外广告【设施、商业网点应当!在,轨道交通非运营期间!进行设置或者维护 !  第十七条 【。(改:扩建停运)》   ?轨道交通进行改建】、扩建?或者设施改造需【要暂停轨道交通运营!或者缩短《运营时间《的运营?单位应当制订安全】防护方案《并报市运《输管理?机构备案运营单位】应当在暂《停轨道交通运营【或者缩短运营时【间10天前通过车站!及列车广播系统、】告示以及媒体—等方式?向乘客履行告知【义务   轨—道,交通:暂停:运营:或者缩短运营时【间的市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做《好安排和调》度工作确保》乘客出行安全和便利!   ?第十:八条 (检查整【改)   运营单】位应:当加强?对,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检查及时消除【运营安全隐患—;难以及时消除的运!营单位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制订专】项整改方《案   运营单位】应当将安全防护措】施以及专项整—改方案报市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第—十九条 (委—托管理)   运】营单:位将涉及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管理项目【或者:设施、设备》委托给其《他单位管《理,。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   》运营单位应当对运】。营安全工《作进行统一协—调并承?担安:全责:任   第二十条 !(,监督检?查)   市安全生!产监督、交通—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市安全生产监!。督、交通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执法人员实施检查】时应当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做好书面—记录   执法人】员实施检查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不得影!响轨道?交通正常运营 【  第四章 —应急和事故处—理   第二十一】条 (?应急预案《的编制) 》  :市安全生产监—督、交通、公安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编】制本部门《的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市:政府批准  — 运营单位应当【根据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本单位的《具体应急预案并报】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二条 》(应急?处置)   轨道】交,通发生突发事件达到!启动应急预案—条件的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和运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本:市以及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处置突发事件  ! 突发事《件处置完毕后运营单!位,应当对涉及的轨【。道交通?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性检查?确保设施、》设,备保持?完好:   第二十—三条 (事故处【置)   运营【单位应当合》理设置事故救援点和!配备救援人员 【  轨道《交通运营发生安全事!故的运?营单位应《当按照轨道交通运营!安全事故处置的要求!立即组织抢救—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安全事故《影响轨道《交通运营的运—营单位?应当通过车站—及列车广播系—统、告示或》者媒体等方》式及:时,。告知乘客相关—运营信息做好乘【。客的:疏散、转移》工作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赶赴事》故现:场,进行处置尽》快恢复轨道交通的正!常运营   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事故处置规!定,。由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制定  ! ,第二十四条》 (限制客流量及停!止运营)  — 发生轨道交通客流!量,激增:等危及?运营安全的情况时】运营单位可以—采取限制客流量的】临时:措施:确,保运营安《全   采》取限制客流量的措施!无法保证《运营安全时运—营单位?可,以停止?轨,道交通?部分区段或者全线】。的运营并应》当立即报告》。。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   运营单【位,采,。取限制客《。流,量或:者停止?运营措施的应当同】时通:过车站及列车广播】系,统、告示或》者媒:体等方式向乘客履】行告知义务》;轨道交通》无,。法及时恢复正—常运营的运营—单位应当为乘客出】具延误证明告知【票款退?还或者车票延—期等注意事项并【做好乘客的疏散工作!   第二十—五条 (信息—报告)?   轨道交通【运,行发生1《5分钟以《上,延误情形的运营单位!应当立?即,报告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并在恢复《。运行:。后3日?内,将延误?原因及处置情况【书面报告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  !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 (对建设单位【。的处罚?)  ? 建设单位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未按照要求》履行备案义务—的由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七条: (对运营单—位的处罚)》   对运营单【。位违反本《办法的行《为,由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违反本办法第】六条或者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未按照要《求设置安全设施或】者事故救援》点及救援人员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未按照要求—履行安全职责的【给予警告并处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三)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未按照要求【设置、维护广—告设施、商》业网:点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或者第二十】五条规定未按—照要:求履行?告知或者《报,告义务的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五)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未按!照,要求履行安》全检:查义务或者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制订专】项,。整改:方案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二十八条 —。(对:施工单位《的处罚)   施】工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未按照要—求进行施工影—响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由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二十九条— (委托处》罚) ?  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委托市交通!行政执法《机构实施本办法规定!的由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实—施,的行政处《罚  ? ,。第三十条 (—其,他处罚)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条】例或者?其他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由!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其规定处罚!  :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参》。照执行)  — 磁悬浮交通的运营!安全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 第三十《二条 (施行日期)!   ?本办法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